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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难关 陆准浙、粤、沪、深4地发债 @ 2011-10-21T04: |
酝酿已久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终于拍板定案,大陆财政部昨日公告,国务院已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与深圳市4地试点开办自行发债。由于大陆地方融资平台今、明年遭遇偿债高峰期,偿债额高达4.5兆元(人民币,下同),且偿还本息周期临近,因此地方自行发债将为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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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准4地方发债 @ 2011-10-21T03: |
讨论多时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问题,终有了实质进展。中国财政部昨日发公告,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和深圳市成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此举显示中央希望通过地方自行发债以增加地方政府融资渠道。但有分析认为,“地方自主发债”与市场呼吁的“自主发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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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财政部允许沪深及浙江广东自行发债 @ 2011-10-21T01: |
大陆财政部网站发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办法》规定,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2011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 根据《办法》,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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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试点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9亿 @ 2011-10-20T23: |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广东省2011年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额度为69亿元人民币。 据中新社10月20日报导,广东省财政厅20日通报,该省(不含深圳)2011年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额度为69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 |
关键词:试点 地方政府 自行发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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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粤浙江深圳获准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 @ 2011-10-20T22: |
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自行发债,今年以上海、深圳、浙江和广东,四个省市作为试点,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财政部发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通知,容许试点省市发债,限期分为三年和五年,占发债规模各一半;发债额度每年批一次,不得转到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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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发债”试点获批 影响市场几何仍待观察 @ 2011-10-20T21: |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分析人士指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是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与地方自主发债之间的一种过渡方式。 据新华社10月20日报导,记者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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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杜绝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 @ 2011-10-20T09: |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从偿债条件看,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趋势未变,地方财政收入总体稳定。 针对外界普遍担心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和影子银行业务等领域的潜在风险,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19日出席CEO组织峰会时回应称,管理层很早就有了前瞻预判,采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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