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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新聞 @ 纏擾行為

 
相關關鍵詞:纏擾行為 , 政府 , 諮詢 ,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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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建議就纏繞行為立法 @ 2011-12-19T21:
香港政府今日發表有關「纏擾行為」的諮詢文件,請公眾就立法禁止纏擾行為提出意見。 港府發言人解釋說,「纏擾行為」可被形容為在某段時間內針對某人所做出的一連串使該人受騷擾、驚恐或困擾的行為。 他稱,纏擾行為可以由初時屬令人煩厭、驚恐但合法的行為,演變成危險、
關鍵詞:纏擾行為 政府 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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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立法制約纏擾行為諮詢至明年三月底 @ 2011-12-19T20:
政府就立法制約纏擾行為諮詢公眾,建議騷擾罪的最高刑罰,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若明知所做行為,對其他人造成騷擾、驚恐或困擾,即屬犯法;但若果為偵查或防止罪行,有關行為可獲免責辯護,但新聞采訪不獲豁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說,新聞采訪可以用合理
關鍵詞:纏擾行為 立法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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