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關鍵詞:發債 , 地方 , 試點 , 自行發債 , 地方政府 , 財政部 , 發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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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市獲批自行發債試點總額上限為229億 @ 2011-10-21T11: |
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將試水自主發債。財政部昨日發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下稱《辦法》)稱,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上述四省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發債規模,四省市今年自行發債總額不超過229億元。這一試點為地方債的發行提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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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試點自行發債 地方將面臨直接債務管理挑戰 @ 2011-10-21T10: |
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地方公債在四地試水是對分稅制財政體制的完善,也有利於應對債務風險。 據經濟參考報10月21日報導,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的閘口正徐徐開啟。財政部20日發布通知明確,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 |
關鍵詞:地方 發債 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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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資探索陽關道 有助緩解平台貸款風險 @ 2011-10-21T09: |
允許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拓展市場化、規范化的融資渠道,有利於緩解地方融資平台集中到付風險。此外,這是探索地方融資「陽光化」的進一步嘗試,為將來實現地方自主發債、建立地方政府舉債的中長期制度積累經驗。 據中國證券報10月21日報導,財政部20日公布關於印發《2011年 |
關鍵詞:地方 發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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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自行發債 部分券商基金認為利好股市 @ 2011-10-21T08: |
地方政府開展自行發債試點,能否帶給市場一絲新氣象?一些券商研究機構、基金經理認為,在債市火爆的情形下,未來該品種債券或將受到債市追捧。同時,試點有助於厘清地方財政和銀行信貸的關系,將成為財稅制度改革的一項重大突破,但他們對該試點是否可被視為財政政策松動 |
關鍵詞:地方 自行發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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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放行地方發債 @ 2011-10-21T07: |
【明報專訊】國家財政部昨日宣布,批准上海、深圳、浙江、廣東四地作為自行發地方債試點省市,即日生效。試點省市將有權管理每年債券發行額。學者認為,中央今次下放發債權力予地方政府,除了解決地方政府收入匱乏外,也是為了降低地方融資平台債台高築可能引發的銀行壞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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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浙粵_獲准自行發債 @ 2011-10-21T06: |
中國財政部網站20日發布,中國國務院已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與深圳市今年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說明中國希望為地方開拓更多籌資管道,並提高地方債的透明度。 據中國財政部發布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通知,容許試點省市發債,限期分為3年和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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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試點 舒緩融資風暴 @ 2011-10-21T05: |
大陸國務院昨(20)日批准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四個經濟最發達地區自公布日起,可自行發放地方債,以緩解近日中國連環爆發的地方平台融資風險。 經濟觀察網報導,盡管有學者表示,過去不允許地方發債的情況下,中國地方政府已累計了人民幣10 兆(約新台幣47兆)的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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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難關 陸准浙、粵、滬、深4地發債 @ 2011-10-21T04: |
醞釀已久的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終於拍板定案,大陸財政部昨日公告,國務院已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與深圳市4地試點開辦自行發債。由於大陸地方融資平台今、明年遭遇償債高峰期,償債額高達4.5兆元(人民幣,下同),且償還本息周期臨近,因此地方自行發債將為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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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准4地方發債 @ 2011-10-21T03: |
討論多時的地方政府自行發債問題,終有了實質進展。中國財政部昨日發公告,經國務院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和深圳市成為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此舉顯示中央希望通過地方自行發債以增加地方政府融資渠道。但有分析認為,「地方自主發債」與市場呼吁的「自主發債」 |
關鍵詞:試點 自行發債 地方政府 財政部 發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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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財政部允許滬深及浙江廣東自行發債 @ 2011-10-21T01: |
大陸財政部網站發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 《辦法》規定,試點省(市)發行政府債券實行年度發行額管理,2011年度發債規模限額當年有效,不得結轉下年。 根據《辦法》,發行的政府債券為記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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