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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高耗能電費漲價不設限 學者 : 對企業「毀滅性」打擊 @ 2021-10-14T12: Back Hot News
Keyword:電價
Concept:中國發改委 , 擴大燃煤發電電價浮動
另外,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內地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改革。發改委下發通知,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在「基准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擴大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由現行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按照此次改革的措施,燃煤發電的電價可在基准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基准價按各地現行上網電價確定。據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周二發布的通知,現行電價浮動規定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超過15%。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近期,能源價格高企和限電成為市場的焦點,一部分的原因是來自於煤炭和電力定價機制的差異。今天,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明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並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改革的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從當前看,有利於進一步理順“煤電”關系,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從長遠看,將加快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
國家發改委今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通知》明確,燃煤發電的電量原則上要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准價+上下浮動」的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將形成「市場煤」「市場電」的煤電市場格局。同時,擴大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的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
發改委表示,燃煤電價可在基准價上上浮不超過20%,而此前的上限為10%。目前,約有70%的燃煤發電電量是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的,發改委力爭將所有的燃煤發電電量都推進成為市場化交易,但他們沒有給出具體的時程。
(二)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各地要加快落實分時電價政策,建立尖峰電價機制,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削峰填谷。電力現貨市場未運行的地方,要做好市場交易與分時電價政策的銜接,市場交易合同未申報用電曲線以及市場電價峰谷比例低於當地分時電價政策要求的,結算時購電價格按當地分時電價峰谷時段及浮動比例執行。
大陸國家發改委十二日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簡稱通知),建立「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通知指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透過市場交易在「基准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至於居民、農業用電保持現行銷售電價不變。
另一方面,這份公告也強調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建設,有序放開各類電源發電計畫,健全電力市場體系,加快培育合格售電主體。同時要求各地方政府加快落實分時電價政策,對市場交易電價合理浮動不得進行干預。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中國國家發改委今(12)日宣布,將自本周五(15日)有序開放燃煤發電進入市場,未來燃煤電價將全面透過市場交易定價,包括工商業用戶也全部必須進入電力市場,透過推動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電價決定機制,並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四要改革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推動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在穩定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電價前提下,將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由分別不超過10%、15%,調整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加強分類調節,對高耗能行業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限制。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這也是市場為關注的一條,高耗能行業的電價天花板可能由此打開。這對於電力企業而言,可能是一件利好事件,因為工業企業耗電量占到70%左右。
10月13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秘書長趙辰昕在會上透露,為確保今冬明春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將抓緊落實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相關措施,目前正在有序推動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在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的前提下,將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的范圍分別由不超過10%和15%,調整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並做好分類調節。對高耗能行業可以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記者 讓寶奎 單璐 制作 吳瑞)
萬勁松表示,此次改革有四項重要內容:一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准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二是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四是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
近年來,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持續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競爭環節電價,國家發改委在2019年出台了《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實施多年的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准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機制,這一變革有力推動了電力市場化進程。
借助當前特殊的市場環境,本次改革在推進市場化方面邁出一大步,首先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准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其次,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與此同時,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但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
萬勁松指出,目前已經有70%的燃煤發電電量、40%以上的工商業用戶進入電力市場,價格由市場形成。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機制,原來實行標桿電價,2019年改成「基准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形成機制,當時規定的幅度是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大部分已經市場化了。
2019年,國家發改委出台《關於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規〔2019〕1658號),將實施多年的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准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基准價按當地現行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確定,浮動幅度范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
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 《中國證券報》13日刊發文章《國家發改委: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文章稱,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明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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