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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暗示警方無按合作機制要求協助調查壹傳媒案件 @ 2020-09-13T08: Back Hot News
Keyword:警方 壹傳媒股價 證監會 調查
Concept:協助警方調查 , 壹傳媒股價操控
警方 8 月以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動用 200 警力搜查壹傳媒大樓,拘捕壹傳媒主席黎智英等人,事後網民表示要購入壹傳媒(0282)股份以示支持,股價 3 日內一度急升逾 20 倍。警方昨日(10 日)拘捕 14 男 1 女,指控他們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但警方表示不知道證監會有否調查今次事件。證監會今日(11日)發聲明,指就市場失當行為的罪行展開調查,通常牽涉復雜法律及證據問題,並且有需要取得有關證券市場操作、交易方式及投資者行為的專家評估,因此已准備好回應警方的協助要求。
被問及警方行動前有無與證監會溝通,鍾詠敏稱警方與證監會屬兩個獨立部門,不知道對方有無展開調查,不便評論。證監會表示對事件不予置評。
警方毒品調查科周四召開記者會交代案情時,多次被記者問到為何案件非由證監會調查,均未有正面回應,當時毒品調查科總警司鍾詠敏僅稱,根據被捕人的職業和年齡,令人懷疑資金來源,故循洗黑錢方向調查,調查過程中懷疑被捕人干犯串謀欺詐罪行。她又表示,同一宗案件會牽涉不同違法行為以及不同執法或監管機關,各機構會秉承互不干預的原則,故她不知道證監會有否作出調查。
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今日拘捕 15 人,指他們涉嫌串謀行騙及洗黑錢,涉利用通訊軟件協議買賣壹傳媒股票,操控股價獲利(見另一篇報道)。熟識證券業監管的執業律師任建峰指出,先撇開政治不談,壹傳媒股價自創辦人黎智英被捕之後,上月 10 日至 13 日間有異動,不能排除有人混水摸魚「造市」。但他指出,證監會在調查操縱股價的案件有更大權力,甚至可強迫受查人會面回應問題,警方則未有相同的權力,他質疑警方在調查初段已高調拘捕會「打草驚蛇」。
證監會發聲明:會配合警方調查有人涉操控壹傳媒股價
證監會晚上發出聲明,指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不適合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證監會已准備好回應警務處就《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訂的任何罪行而提出的協助要求。 證監會指,根據警方與證監會的諒解備忘錄,雙方承諾就有關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罪案或違法活動,盡量互相協調和合作,如接獲警務處提出請求,證監會一般會運用監督、監管或調查權力,取得相關資料,以便作出回應;如有關請求牽涉證監會及警務處均有司法管轄權的潛在罪行,例如洗錢,證監會會將相關資料交給警務處;就市場失當行為的罪行,例如虛假交易而展開的調查,通常牽涉復雜的法律及證據問題,有需要取得專家評估。
據警方交代,被捕的 15 人在 8 月 10 日至 12 日內,合共進行過 13,200 次壹傳媒股份買賣,涉及 16.9 億股,占 3 日股份成交量 23.8%。15 人合共獲利逾 3,870 萬元,其中一人獲利 2,500 多萬元。警方又指,有年長投資者因為今次事件,損失超過 100 萬元,警方亦收到有關今次事件的投訴,調查工作仍在進行,會繼續追查資金來源和去向。警方表示不知道證監會有否調查今次事件,又指拘捕行動並非針對壹傳媒。
證監會上述內容,明顯與警方昨日的言論不一。毒品調查科總警司鍾詠敏昨日多次表示會與不同監管機構互相合作,但又互不干預,「不會知道大家做的事情」,故不評論證監會的工作。對於有沒有與證監會合作,她指一同事件會有不同監管機構合作,不知道證監會有沒有就事件展開調查;以往證監會曾與警方合作,問到今次有沒有就事件溝通時,鍾詠敏就指不方便透露。
警方不按常理代證監會調查涉嫌造市,另一律師任建峰則質疑警方今次調查策略,因調查初期便高調公布案件,或阻礙查案進度,而且若由證監會調查或更合適,「被捕者有權利保持緘默同請律師,但證監系有權叫任何人會面,所有被會面者都沒有權保持緘默要答問題」。雖然被會面者可有權請將有關口供不作呈堂證供,但至少證監可交由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作民事索償,或再交由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他續稱,「但現在已經通天,打草驚蛇,答你問題都會審慎回答。」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考玲)警方毒品調查科前日拘捕15人,涉嫌透過社交媒體群組串謀詐騙和洗黑錢,操縱壹傳媒股價獲利事件。市場有聲音質疑,涉及股價操縱行為為何不是由證監會進行調查。證監會昨日發表聲明指,某些疑似罪案或失當行為同屬警務處及證監會的職能范圍,而警務處與證監會簽有諒解備忘錄,雙方會就有關金融市場的罪案或違法活動,盡量互相協調和合作,而證監會已准備好回應警務處相關協助要求。證監會在聲明中指出,警務處正就涉嫌串謀詐騙和洗錢以及壹傳媒股份的潛在虛假交易進行調查。虛假交易是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內市場失當行為條文下的罪行。由於證監會作為香港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對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行為負有調查及執法的責任,基於公眾利益,該會認為需就有關事宜厘清立場。
警方指,相關事件涉及不同的違法行為。警方強調這次有關股份交易的調查不是針對壹傳媒,又拒評證監會相關行動,稱各個組織互不干預。證監會發言人亦拒絕就是次逮捕發表評論。
鄧:今次由警方出手調查,要視乎投訴人去那個部門投訴,因為過往一些造市案件,可能源自於廉署或商罪科調查也不出奇,因為造市是一個過程,當中除可能涉虛假交易,也可能涉及詐騙或洗黑錢等其他罪名,故由證監會以外部門采取行動亦未必是罕有。
一般而言,造市案會由證監會援引《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5條「虛假交易罪行」調查,當中不時會邀請廉署合作。以2008年轟動金融界的「窩輪天王」造市案為例,里昂(已改名中信里昂)前交易員吳鎮濤涉於2005至2008年賄賂多名窩輪交易員,換取他們開出較低的買賣價,然後由相關的股票經紀加入買賣,制造大量成交,窩輪價格炒高後趁機沽售獲利,最終吳鎮濤等多人串謀詐騙罪成,案件就是由證監會及廉署搜證、拘捕及提告,當中警方未見介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月10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警方拘捕,當日及隨後數日壹傳媒股價大幅異動,交投量不尋常地激增,市場人士已懷疑該股受到人為操縱,證監會亦證實已向券商索取交易資料,調查有關交易。不過事件昨由警方率先采取行動,而非證監會,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昨認為,股市上如涉及虛假交易,屬於市場失當行為,證監會將作出調查及檢控,但市場失當行為的罪行構成較復雜,也較難入罪;今次警方以「洗黑錢」、「詐騙」等罪行作調查方向,入罪門檻將較低,能較快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
鍾詠敏還表示,這次行動香港警方沒有與證監會聯合行動,雙方均為獨立部門,警方也不會評論或跟進證監會的調查進度。
【壹傳媒股價】證監會發聲明 暗示警方沒通知 「已准備好回應協助要求」
一般執行這類調查拘捕行動的應是證監會,如今卻是警方的毒品調查科,警方此部門或許出師有名,但在記者會中似一無所知卻言焉不詳,令人更啟疑竇。
警方周四拘捕15人涉操縱壹傳媒(282)股價,過往股價操控行為,通常是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執法搜證,並出稿有關操控市場的罪行,結果今次破天荒由毒品調查科舉行記者會披露案情。今次已經不是越權與否的問題,而是突顯警察對股市操作唔熟扮熟,當連沽貨當成沽空,同一班人圍爐炒股就是罪,唔識慨嚇死,識慨就笑死。
壹傳媒 (00282)創辦人黎智英上月被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同一星期壹傳媒股價、成交量急增。毒品調查科總警司鍾詠敏及毒品調查科警司(財富調查組)鄒祥有將於下午3時半交代壹傳媒炒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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