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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股價案15人保釋證監暗寸警搶查「指控造市須專業評估」 @ 2020-09-13T00: Back Hot News
Keyword:警方 壹傳媒股價 證監會 調查
Concept:協助警方調查 , 壹傳媒股價操控
警方 8 月以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動用 200 警力搜查壹傳媒大樓,拘捕壹傳媒主席黎智英等人,事後網民表示要購入壹傳媒(0282)股份以示支持,股價 3 日內一度急升逾 20 倍。警方昨日(10 日)拘捕 14 男 1 女,指控他們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但警方表示不知道證監會有否調查今次事件。證監會今日(11日)發聲明,指就市場失當行為的罪行展開調查,通常牽涉復雜法律及證據問題,並且有需要取得有關證券市場操作、交易方式及投資者行為的專家評估,因此已准備好回應警方的協助要求。
警方毒品調查科周四召開記者會交代案情時,多次被記者問到為何案件非由證監會調查,均未有正面回應,當時毒品調查科總警司鍾詠敏僅稱,根據被捕人的職業和年齡,令人懷疑資金來源,故循洗黑錢方向調查,調查過程中懷疑被捕人干犯串謀欺詐罪行。她又表示,同一宗案件會牽涉不同違法行為以及不同執法或監管機關,各機構會秉承互不干預的原則,故她不知道證監會有否作出調查。
被問及警方行動前有無與證監會溝通,鍾詠敏稱警方與證監會屬兩個獨立部門,不知道對方有無展開調查,不便評論。證監會表示對事件不予置評。
對於證監會在行動的角色,鍾詠敏未有直接回答,只表示會與不同監管機構互相合作,但又互不干預,「不會知道大家做的事情」,故不評論證監會的工作。對於有沒有證監會合作,她指一同事件會有不同監管機構合作,她不知道證監會有沒有就事件展開調查;以往證監會曾與警方合作,問到今次有沒有就事件溝通,鍾詠敏就指不方便透露。她又補充現時案件仍屬調查階段,最終干犯怎麼罪行,仍有待跟進,並會考慮律政司的建議。
壹傳媒股價自上月10日黎智英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後開始不尋常異動,市場質疑股價波動背後會否涉及人為操控或利益輸送,亦有指證監會及聯交所已就此事展開調查,惟至今仍未交代任何調查進展,直至昨日(10日)警方就事件拘捕15人涉串謀詐騙及洗黑錢,但證監會仍然對事件不予置評。有政界人士和法學學者質疑證監會包庇事件,縱容背後有人操控壹傳媒股價。
據警方交代,被捕的 15 人在 8 月 10 日至 12 日內,合共進行過 13,200 次壹傳媒股份買賣,涉及 16.9 億股,占 3 日股份成交量 23.8%。15 人合共獲利逾 3,870 萬元,其中一人獲利 2,500 多萬元。警方又指,有年長投資者因為今次事件,損失超過 100 萬元,警方亦收到有關今次事件的投訴,調查工作仍在進行,會繼續追查資金來源和去向。警方表示不知道證監會有否調查今次事件,又指拘捕行動並非針對壹傳媒。
警方不按常理代證監會調查涉嫌造市,另一律師任建峰則質疑警方今次調查策略,因調查初期便高調公布案件,或阻礙查案進度,而且若由證監會調查或更合適,「被捕者有權利保持緘默同請律師,但證監系有權叫任何人會面,所有被會面者都沒有權保持緘默要答問題」。雖然被會面者可有權請將有關口供不作呈堂證供,但至少證監可交由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作民事索償,或再交由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他續稱,「但現在已經通天,打草驚蛇,答你問題都會審慎回答。」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考玲)警方毒品調查科前日拘捕15人,涉嫌透過社交媒體群組串謀詐騙和洗黑錢,操縱壹傳媒股價獲利事件。市場有聲音質疑,涉及股價操縱行為為何不是由證監會進行調查。證監會昨日發表聲明指,某些疑似罪案或失當行為同屬警務處及證監會的職能范圍,而警務處與證監會簽有諒解備忘錄,雙方會就有關金融市場的罪案或違法活動,盡量互相協調和合作,而證監會已准備好回應警務處相關協助要求。證監會在聲明中指出,警務處正就涉嫌串謀詐騙和洗錢以及壹傳媒股份的潛在虛假交易進行調查。虛假交易是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內市場失當行為條文下的罪行。由於證監會作為香港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對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行為負有調查及執法的責任,基於公眾利益,該會認為需就有關事宜厘清立場。
警方指,相關事件涉及不同的違法行為。警方強調這次有關股份交易的調查不是針對壹傳媒,又拒評證監會相關行動,稱各個組織互不干預。證監會發言人亦拒絕就是次逮捕發表評論。
一般而言,造市案會由證監會援引《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5條「虛假交易罪行」調查,當中不時會邀請廉署合作。以2008年轟動金融界的「窩輪天王」造市案為例,里昂(已改名中信里昂)前交易員吳鎮濤涉於2005至2008年賄賂多名窩輪交易員,換取他們開出較低的買賣價,然後由相關的股票經紀加入買賣,制造大量成交,窩輪價格炒高後趁機沽售獲利,最終吳鎮濤等多人串謀詐騙罪成,案件就是由證監會及廉署搜證、拘捕及提告,當中警方未見介入。
警方周四拘捕15人涉操縱壹傳媒(282)股價,過往股價操控行為,通常是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執法搜證,並出稿有關操控市場的罪行,結果今次破天荒由毒品調查科舉行記者會披露案情。今次已經不是越權與否的問題,而是突顯警察對股市操作唔熟扮熟,當連沽貨當成沽空,同一班人圍爐炒股就是罪,唔識慨嚇死,識慨就笑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月10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警方拘捕,當日及隨後數日壹傳媒股價大幅異動,交投量不尋常地激增,市場人士已懷疑該股受到人為操縱,證監會亦證實已向券商索取交易資料,調查有關交易。不過事件昨由警方率先采取行動,而非證監會,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昨認為,股市上如涉及虛假交易,屬於市場失當行為,證監會將作出調查及檢控,但市場失當行為的罪行構成較復雜,也較難入罪;今次警方以「洗黑錢」、「詐騙」等罪行作調查方向,入罪門檻將較低,能較快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
一般執行這類調查拘捕行動的應是證監會,如今卻是警方的毒品調查科,警方此部門或許出師有名,但在記者會中似一無所知卻言焉不詳,令人更啟疑竇。
鍾詠敏還表示,這次行動香港警方沒有與證監會聯合行動,雙方均為獨立部門,警方也不會評論或跟進證監會的調查進度。
壹傳媒 (00282)創辦人黎智英上月被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同一星期壹傳媒股價、成交量急增。毒品調查科總警司鍾詠敏及毒品調查科警司(財富調查組)鄒祥有將於下午3時半交代壹傳媒炒股案。
警隊又有壯舉,今次輪到拘捕炒股群組15人。今日被警方拘捕涉嫌操控壹傳媒股價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根據警方資料,由於收到市民投訴,而且股價成交異常,可能吸引其他投資者入市,最後造成損失,所以采取行動。今次事件與以往交由證監會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5條「虛假交易的罪行」情況有別,因為這15人被控的罪行屬於刑事罪行,更加嚴重。對於香港警隊的行為,實在大快人心。筆者強烈建議香港警察嚴正執法,齊齊拘捕近期大炒大價股甚至是ETF的投資者,因為他們的行為已經導致更多人的金錢損失,絕對值得香港警察嚴正執法。
壹傳媒(00282)自上月10日起,股價及交投曾因創辦人黎智英及部分高層被捕而大幅波動,事隔一個月,警方昨高調拘捕15人,控以「串謀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最令市場感愕然是今次由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出手」,而非由證監會采取行動。分析指出,上月壹 ...
警方早前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後,壹傳媒股價在連續兩日收市分別升1.8倍和3.3倍。證監會曾發聲明表示關注,要求壹傳媒及時披露可能對股價有重大影響的資料,以避免出現虛假市場。
湯家驊又說,證監會的規管主要針對市場人士,例如上市公司、董事及持牌人士,如果涉及洗黑錢及詐騙等罪行,警方亦會處理,如果涉及調查市場行為,警方行動時亦會通知證監會。" DATA-REACTID="23">警方拘捕15人,懷疑他們上月壹傳媒股價交投量不尋常波動時,密集式交易,涉嫌串謀詐騙及俗稱洗黑錢罪。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一般股民如果沒有意圖操縱股價或作虛假交易,不容易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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