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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證人作供陳鉅源海外公司處理賄款 @ 2014-06-18T21: Back Hot News
Keyword:許仕仁 控方
Concept:470萬控方 , 2005年6月30日許仕仁
許仕仁涉貪案,今第26天在高院聆訊,控方播放關於許仕仁與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召開記者會的7段新聞片,部分片段顯示許仕仁多次否認,自己出任政務司司長處理西九龍文化區發展項目,跟之前曾任新地顧問之間,涉及利益沖突。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懷疑貪污案,控方在庭上播出多段與許仕仁就任政務司司長有關的錄影片段,分別來自政府新聞處和無線電視。
許仕仁涉貪案,控方播放曾蔭權當選行政長官後召開記者會的光碟。
主控官讀出銀行紀錄時提到,陳鉅源的公司在07年11月,將154萬美元匯到新加坡一間投資公司的戶口,及後匯返關雄生的香港戶口,關雄生再將款項作為定期存款及借貸的抵押。但控方今日暫時未解釋到,有關款項是如何透過關雄生支付給許仕仁。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的涉嫌貪污案,在高院第24日續審。控方核對涉案金額付款紀錄時,披露了當中涉及05年4月郭炳聯給許仕仁的412.5萬元,以及郭炳江給許仕仁的500萬元,兩張支票均在就近新鴻基中心附近的鷹君中心渣打銀行分行處理。控方今日在核對完所涉案金額後,將播放許仕仁2005年出任政務司司長前後的新聞片段。本報法庭組報道
控方指,2005年6月有報道指,有「橋王」之稱的許仕仁是曾蔭權好友,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有立法會議員已質疑許仕仁為新地提供顧問服務,包括為西九項目提供意見,與郭氏家族有密切關系,又指許仕仁收取新地千萬元顧問費,認為許仕仁若重返政府,應該避嫌,不應參與西九發展計劃,並交代與新地之間的關系。
許仕仁涉貪案,第24日在高院聆訊。控方呈上涉及許仕仁財務狀況的8份銀行誓章,包括恆生、渣打、匯豐及星展銀行。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控方昨呈五家銀行交易記錄,證明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曾於○五年六月開出一張四百萬元支票,支付給新地老臣子陳鉅源控制的海外公司,而陳亦曾授權女兒,由他與妻子的聯名戶口開出五張支票,存入其海外公司,海外公司亦將合共一千零八十萬元以本票支付給許仕仁的好友關雄生。
控方根據銀行紀錄指,新地簽發多張支票予許仕仁名下的德福企業,金額由75萬至412.5萬元。控方指,款項是給予許仕仁作為擔任司長期間優待新地的「甜頭」。控方指,其中一張由財務公司發出的500萬元支票,背面寫上許仕仁的私人銀行戶口號碼。控方認為,銀行資料反映賄款流向。
(南早中文網訊)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鴻基地產集團高層涉嫌貪污案今日(6月10日)進入第四天,控方終於完成開案陳詞,明天將傳召控方證人。主控官指出,許仕仁是新地集團的「內鬼」,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向許仕仁支付超過400萬的顧問費,但這筆款項實際是要向當時即將成為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提供賄款。許仕仁還涉嫌在西九龍和馬灣等大型工程上,為新地提供意見,並瞞報利益沖突。
許仕仁案控方宣讀曾蔭權嘉許信
許仕仁案控方宣讀證人供詞
控方昨早另在庭上宣讀多份2005年的本地剪報,指當年傳媒已發現許仕仁與新鴻基關系密切,又懷疑許仕仁已收取新鴻基逾1000萬元利益,憂慮會出現私相授受情況。不過許仕仁與新鴻基先後否認事件,形容報刊報導不實。
控方又宣讀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許仕仁2009年離任行政會議時的感謝信,表揚許仕仁替政府解決不少難題,包括在處理西九文娛藝術區及醫療融資問題。但控方相信,曾蔭權並不知許仕仁有行為失當,認為許仕仁作為公職人員,能服務市民應該心懷感激,而不是濫用職權,又認為許仕仁作為政府的二號人物,應該有誠信、處事獨立和公正,但他沒有這樣做,反而向發展商妥協。
郭炳聯的日記繼續被控方作為呈堂證供。主控官指在05年4月,即是許仕仁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兩個月,郭炳聯與許仕仁曾經見面及以電話聯絡,談及顧問費的事。
2005年6月27日第四被告陳鉅源透過離岸公司VILLALTA存入1080萬元本票到關的恆生銀行(011)戶口,控方昨天表示,同日關把其中650萬元轉為定期存款,又發出2張共97萬元的支票存入自己的匯豐銀行戶口,又轉賬100萬元予「姨仔」陳美寶的戶口,之後關再透過支票、現金、本票,以及姨仔戶口,於6月27日至30日分8次存入合共850萬元到許仕仁的銀行戶口,其中許於6月30日宣誓擔任政務司司長時,關於早上9時06分在恆生中環德輔道中分行,存入470萬元支票到許的戶口。
晴報 - 控方指許仕仁於05年6月25及26日,每日提款一萬,當時結存逾690萬元。(張永康攝)
新浪財經訊 6月17日消息,據經濟通通訊社報道,香港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和新地大股東郭氏兄弟涉嫌貪賄案續審,控方在庭上讀出前港交所高層關雄生,在2005年6月底,即許仕仁上任政務司長前四日,多份銀行交易紀錄,證明他分八次匯款共850萬元給許仕仁,其中包括多張有關雄生簽名支票,背後寫有許仕仁的個人銀行戶口號碼。
許仕仁案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向陪審團宣讀於○五年三月至七月的多份剪報,指許仕仁上任後在記者會強調,自己向新地提供顧問服務時,並無牽涉西九龍文化發展區項目,許仕仁被質疑收取高達一千萬元的酬金時,許於報道中否認說法。
中評社香港6月18日電/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續訊,控方繼續呈上銀行紀錄,解釋許仕仁於2005年6月底及2007年底分別收到的850萬及1,118萬元利益,是如何以迂回曲折方式,透過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的離岸公司及海外銀行戶口進行轉賬。控方今日會傳召瑞銀職員張至賢作供,並播放2005年7月6日許仕仁上任政務司司長後,召開記者招待會的20多分鍾錄影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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