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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案披露過戶「姨仔」 @ 2014-06-18T05: Back Hot News
Keyword:許仕仁
Concept:關雄生銀行戶口 , 2007年許仕仁
核心提示: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與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的涉貪案,在高院踏入第25日審訊,控方繼續與陪審團核對各被告2005及2007年的銀行紀錄,當中顯示第五被告關雄生收到一筆1080萬元的銀行本票後,於05年6月 27至30日的4日內,分8次共匯款850萬元予許仕仁。本報法庭組報道主控官昨日上午繼續核對2005年涉嫌由郭炳江交到許仕仁手上的850萬元其中的細節,集中翻閱關雄生開出的支票及銀行月結單,從中顯示關在2005年 6月 27日至6月 30日期間,以現金、支票、銀行本票的方式,將850萬元分8期存入許仕仁渣打銀行的戶口內。經姨仔陳美寶戶口匯100萬主控官表示關雄生是姨仔陳美寶戶口授權的簽字人之一,在6月 28日關雄生除了在北角恆生銀行提取15萬元現金外,亦將100萬元轉帳至陳美寶的恆生戶口,再從該戶口申請一張40萬元的銀行本票,之後將上述兩筆合55萬萬元的款項,連同另一外25萬元本票。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的涉嫌貪污案,在高院第24日續審。控方核對涉案金額付款紀錄時,披露了當中涉及05年4月郭炳聯給許仕仁的412.5萬元,以及郭炳江給許仕仁的500萬元,兩張支票均在就近新鴻基中心附近的鷹君中心渣打銀行分行處理。控方今日在核對完所涉案金額後,將播放許仕仁2005年出任政務司司長前後的新聞片段。本報法庭組報道
控方指,2005年6月有報道指,有「橋王」之稱的許仕仁是曾蔭權好友,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有立法會議員已質疑許仕仁為新地提供顧問服務,包括為西九項目提供意見,與郭氏家族有密切關系,又指許仕仁收取新地千萬元顧問費,認為許仕仁若重返政府,應該避嫌,不應參與西九發展計劃,並交代與新地之間的關系。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的懷疑貪污案續審,控方今日未有傳召證人,主控官上午在庭上讀出多份05年報章的報道,分別涉及2月和3月,時任特首董建華請辭的消息,當時已有傳媒報道,許仕仁是接任政務司司長的熱門人選。
控方根據銀行紀錄指,新地簽發多張支票予許仕仁名下的德福企業,金額由75萬至412.5萬元。控方指,款項是給予許仕仁作為擔任司長期間優待新地的「甜頭」。控方指,其中一張由財務公司發出的500萬元支票,背面寫上許仕仁的私人銀行戶口號碼。控方認為,銀行資料反映賄款流向。
【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管理層的案件,控方開始傳召證人作供。主控官在庭上讀出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許仕仁卸任政務司司長時的嘉許信,曾蔭權盛贊許仕仁忠誠和無私,成功令西九計劃再開展。
(南早中文網訊)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鴻基地產集團高層涉嫌貪污案今日(6月10日)進入第四天,控方終於完成開案陳詞,明天將傳召控方證人。主控官指出,許仕仁是新地集團的「內鬼」,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向許仕仁支付超過400萬的顧問費,但這筆款項實際是要向當時即將成為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提供賄款。許仕仁還涉嫌在西九龍和馬灣等大型工程上,為新地提供意見,並瞞報利益沖突。
許仕仁案控方宣讀曾蔭權嘉許信
新浪財經訊 6月17日消息,據經濟通通訊社報道,香港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和新地大股東郭氏兄弟涉嫌貪賄案續審,控方在庭上讀出前港交所高層關雄生,在2005年6月底,即許仕仁上任政務司長前四日,多份銀行交易紀錄,證明他分八次匯款共850萬元給許仕仁,其中包括多張有關雄生簽名支票,背後寫有許仕仁的個人銀行戶口號碼。
許仕仁案控方宣讀證人供詞
中新網6月11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控方完成歷時4天的開案陳詞。控方指出,涉案的新鴻基郭氏2兄弟給予許仕仁甜頭,最大目的是希望藉許仕仁的官員或公職身份,成為新鴻基的耳目,以便新鴻基取得港府內部機密資料,在談判時或決策時取得先機。據調查數據,港府處理西九發展區及馬灣發展項目期間,許仕仁與郭氏2兄弟時常私下會面。主控官佩理(DAVID PERRY)引用廉署口供紀錄,指郭炳聯承認在西九文化區發展事務上,當時身為新鴻基顧問的許仕仁提供很多「有價值的意見」,反映許仕仁達到「耳目」功能。
控方指出,2003年3月,許仕仁開始和新地商討成為其集團顧問,以換取1000萬港元的報酬、免租租用新鴻基中心辦公室、中環國金辦公室,以及免費租用禮頓山兩個相連單位。但早在2001年,許仕仁就已向郭氏兄弟表示對禮頓山單位有興趣。2003年2月,許仕仁搬入禮頓山的單位,但直到同年11月底,許仕仁才簽訂兩年租約。
中評社香港6月17日電/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續訊,控方呈上5間銀行保留的交易紀錄,證明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曾於2005年6月開出一張400萬元支票,支付給新地老臣子陳鉅源控制的海外公司,而陳鉅源亦曾授權女兒由他與妻子的聯名戶口開出5張支票,存入其海外公司,海外公司亦將合共1,080萬元以本票形式支付給許仕仁的好友關雄生。法官提醒陪審團,控方在開案陳詞期間展示的款項流向表及時序表,只為協助陪審團明白控方的指控,圖表內的資料並不是證供,這些資料必須來自真正的證據。
控方指,2007年許仕仁出任行會非官守成員,銀行紀錄顯示,陳鉅源在8月曾將3800萬元及640萬元,分別存入自己的公司戶口,之後兌換成外幣再匯回香港。陳鉅源透過旗下離岸公司經新加坡公司,將154萬美元匯到關雄生在港銀行戶口,而關雄生將該筆款項分做兩筆定期存款,並向銀行抵押存款,以借取共760萬元商業貸款,在貸款到期日再以定期存款來清還貸款。控方指,這筆貸款最後由關雄生交予許仕仁,但暫未解釋款項是如何透過關雄生支付給許仕仁。
【信報財經新聞】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00016)高層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在庭上讀出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00388)前高層關雄生的銀行戶口資料。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控方昨呈五家銀行交易記錄,證明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曾於○五年六月開出一張四百萬元支票,支付給新地老臣子陳鉅源控制的海外公司,而陳亦曾授權女兒,由他與妻子的聯名戶口開出五張支票,存入其海外公司,海外公司亦將合共一千零八十萬元以本票支付給許仕仁的好友關雄生。
控方指郭氏兄弟迂回付款予許仕仁
【晴報專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郭氏兄弟利益案續審,控方引述報章報道指,許於上任政務司司長前,被政黨質疑其與新地關系及收取逾千萬元收入,許於報道中否認說法。
    【香港商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續審,控方呈上5間銀行的交易紀錄,證明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曾於2005年6月開出一張400萬元支票予新地老臣子陳鉅源控制的海外公司;陳鉅源亦曾授權女兒由他與妻子的聯名戶口,開出5張支票存入其海外公司,再由海外公司將合共1080萬元,以本票形式支付給許仕仁的好友關雄生。
控方指05年6月21日及22日有報道指「橋王」許仕仁成為曾班子潤滑劑。曾蔭權和許仕仁是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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