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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審訊】控方:關雄生分八次匯款850萬元給許仕仁 @ 2014-06-17T15: Back Hot News
Keyword:許仕仁 控方
Concept:1080萬元 , 政務司司長許仕仁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00016)高層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在庭上讀出第五被告港交所(00388)前高層關雄生的銀行戶口資料。
控方指,2005年6月有報道指,有「橋王」之稱的許仕仁是曾蔭權好友,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有立法會議員已質疑許仕仁為新地提供顧問服務,包括為西九項目提供意見,與郭氏家族有密切關系,又指許仕仁收取新地千萬元顧問費,認為許仕仁若重返政府,應該避嫌,不應參與西九發展計劃,並交代與新地之間的關系。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控方昨呈五家銀行交易記錄,證明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曾於○五年六月開出一張四百萬元支票,支付給新地老臣子陳鉅源控制的海外公司,而陳亦曾授權女兒,由他與妻子的聯名戶口開出五張支票,存入其海外公司,海外公司亦將合共一千零八十萬元以本票支付給許仕仁的好友關雄生。
控方根據銀行紀錄指,新地簽發多張支票予許仕仁名下的德福企業,金額由75萬至412.5萬元。控方指,款項是給予許仕仁作為擔任司長期間優待新地的「甜頭」。控方指,其中一張由財務公司發出的500萬元支票,背面寫上許仕仁的私人銀行戶口號碼。控方認為,銀行資料反映賄款流向。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懷疑貪污案,在高等法院續審。首名控方證人,行會秘書處秘書黃潔怡接受辯方律師盤問。
【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管理層的案件,控方開始傳召證人作供。主控官在庭上讀出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許仕仁卸任政務司司長時的嘉許信,曾蔭權盛贊許仕仁忠誠和無私,成功令西九計劃再開展。
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到法院應訊,主控官提到許仕仁 2005 年任司長時,指自己沒有向郭氏提供過西九意見,沒有利益沖突,但事實是他當時收了新地逾千萬元,質疑許仕仁是欺騙同事及公眾,控方又提到許仕仁 2007 年的記事簿, 6 月 1 日仍是司長,記事簿寫上 T KWOK 和 WKCD ,控方指是有關郭炳江和西九, 7 月卸任司長做行會成員後,記事簿上仍然見到郭氏, 8 月底他分別和郭炳江及郭炳湘會面,到 9 月 12 日當時司長唐英年主持西九記者會當日,許仕仁記事簿有三個項目與立法會、記者會和西九有關,第二天就和陳鉅源見面,到 9 月 22 日,許仕仁再和郭炳江見面,郭炳聯同日記事簿亦提到和郭炳江吃飯,邀請了許仕仁,到 11 月許仕仁又和郭炳江會面,控方指這天陳鉅源將 1200 萬元匯到新加坡。
許仕仁案控方宣讀曾蔭權嘉許信
(南早中文網訊)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鴻基地產集團高層涉嫌貪污案今日(6月10日)進入第四天,控方終於完成開案陳詞,明天將傳召控方證人。主控官指出,許仕仁是新地集團的「內鬼」,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向許仕仁支付超過400萬的顧問費,但這筆款項實際是要向當時即將成為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提供賄款。許仕仁還涉嫌在西九龍和馬灣等大型工程上,為新地提供意見,並瞞報利益沖突。
許仕仁案控方宣讀證人供詞
控方在庭上讀出許仕仁的2007年日志,內容反映每當許仕仁去立法會傾談西九項目前後,都跟郭氏兄弟見面及晚飯。控方認為,從許仕仁及郭炳聯日志,可見兩人會面吻合及頻密。
控方指,許仕仁2005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後,出任西九項目主席,獲得政府機密資料,同時又頻密會見郭氏兄弟,但許仕仁並無披露自己收受新地巨款,質疑許仕仁是以政務司司長身份做新地耳目,形容巨款等同許仕仁繼續作為新地顧問的薪金,有利益沖突。
控方指出,許仕仁早於05年4月2日被電視台記者追問是否為下任政務司司長時沒有回應。控方形容,4月對被告來說是十分繁忙,4月6日郭炳江支付500萬元,郭氏兄弟支付137萬5千元為許交租,4月9日郭炳聯在日志記下致電許,4月19日支付412萬5千元特別花紅。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的懷疑貪污案,預料今日會傳召首名控方證人出庭。
許仕仁涉貪案,控方今第四天進行開案陳詞。控方向陪審員講解,郭炳江透過公司旗下公司把1080萬元轉入新地老臣子、被告之一陳鉅源的離岸公司,再輾轉存入另一名被告關雄生的戶口,再由關雄生分7次以現金、支票及本票存給許仕仁。
控方指,郭炳聯在2005年4月13日的日記中寫到,許仕仁通過電話問他,能否支付未完成的11個月合約期的顧問費,郭炳聯說要先想想。郭炳聯說為免令許仕仁或外界覺得新地寒酸,因此同意以特別花紅形式支付412.5萬元。但控方指此與新地內部文件顯示,款項是作為許仕仁未完成余下11個月合約期的顧問費不符,認為被告企圖掩飾款項是給許仕仁任職司長的「甜頭」。
控方指郭氏兄弟迂回付款予許仕仁
新浪財經訊 6月17日消息,據經濟通通訊社報道,香港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和新地大股東郭氏兄弟涉嫌貪賄案續審,控方在庭上讀出前港交所高層關雄生,在2005年6月底,即許仕仁上任政務司長前四日,多份銀行交易紀錄,證明他分八次匯款共850萬元給許仕仁,其中包括多張有關雄生簽名支票,背後寫有許仕仁的個人銀行戶口號碼。
控方指05年6月21日及22日有報道指「橋王」許仕仁成為曾班子潤滑劑。曾蔭權和許仕仁是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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