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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被指做新地耳目 @ 2014-06-11T10: Back Hot News
Keyword:許仕仁 新地 控方
Concept:政務司司長許仕仁 , 新地07年
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到法院應訊,主控官提到許仕仁 2005 年任司長時,指自己沒有向郭氏提供過西九意見,沒有利益沖突,但事實是他當時收了新地逾千萬元,質疑許仕仁是欺騙同事及公眾,控方又提到許仕仁 2007 年的記事簿, 6 月 1 日仍是司長,記事簿寫上 T KWOK 和 WKCD ,控方指是有關郭炳江和西九, 7 月卸任司長做行會成員後,記事簿上仍然見到郭氏, 8 月底他分別和郭炳江及郭炳湘會面,到 9 月 12 日當時司長唐英年主持西九記者會當日,許仕仁記事簿有三個項目與立法會、記者會和西九有關,第二天就和陳鉅源見面,到 9 月 22 日,許仕仁再和郭炳江見面,郭炳聯同日記事簿亦提到和郭炳江吃飯,邀請了許仕仁,到 11 月許仕仁又和郭炳江會面,控方指這天陳鉅源將 1200 萬元匯到新加坡。
控方認為,許仕仁明知新地在西九項目中有直接的利益關系,而他對新地而言亦是很有價值的東西,但他擔任公職期間收取新地巨款,成為新地在政府中的耳目,亦變相繼續為新地擔任顧問,是不當及貪污的行為。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九八——二○一三。相關新聞詳刊A6版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高層等五人涉嫌貪污案,仍然由主控官作開案陳詞,今天提到郭氏三兄弟。控方指早於 2001 年許仕仁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已與郭氏三兄弟提及對禮頓山大宅有興趣。控方指他當年免費入住禮頓山,許仕仁曾向廉署解釋,卸任積金局行政總監前數月免租,是由於禮頓山爆水管,令大宅水浸,要求新地以免租當賠償。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高層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的繼續審訊,控方昨日披露許仕仁出任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行政總監時,在續租中環國金中心辦公室事件上有嚴重利益沖突,許仕仁當時投票支持續租國金中心作辦公室,但沒有申報與新地洽談顧問合約。控方指出,許仕仁與郭氏三兄弟提及對禮頓山大宅有興趣,之後就免費入住禮頓山,而許仕仁向廉政公署解釋,當時獲三個月免租,因禮頓山單位兩度爆水管造成水浸,故要求新地以免租當作賠償,但控方直斥其講大話,因許仕仁同期曾寫信表揚管理公司,而單位其實只是漏水,許仕仁乃是蓄意隱瞞,以權謀私。記者:林於鈴、陳超銓
【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的貪污案,控方繼續作開案陳詞,透露早在2000年,許仕仁已經向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財務公司借兩筆款項。控方又透露新地04年聘用許仕仁做顧問時,大哥郭炳湘曾經參與,但最終協議不包括他在內。
控方指出,2003年3月,許仕仁開始和新地商討成為其集團顧問,以換取1000萬港元的報酬、免租租用新鴻基中心辦公室、中環國金辦公室,以及免費租用禮頓山兩個相連單位。但早在2001年,許仕仁就已向郭氏兄弟表示對禮頓山單位有興趣。2003年2月,許仕仁搬入禮頓山的單位,但直到同年11月底,許仕仁才簽訂兩年租約。
不過,30年的公職生涯,或許反而讓許仕仁更了解如何應付公職人員利益申報制度。控方指出,2003年,積金局董事會討論是否續租新地擁有47%權益的國際金融中心辦公室時,擔任行政總監的許仕仁已有意隱瞞其接受的新地提供的三項利益,即與新地洽談顧問合約、接受新地旗下忠誠財務公司90萬及150萬港元的無抵押貸款,以及在2003年2月開始免租使用新地旗下位於跑馬地禮頓山的兩個相連住宅單位。
控方提到第四被告新地執董陳鉅源及第五被告港交所(00388)前高層關雄生在廉署調查期間制造假文件,掩飾收受巨額款項支付予許仕仁的事,陳鉅源假稱有關款項用作投資,而關雄生就表示是自己借貸予許仕仁。
控方指,許仕仁向廉署解釋,搬入禮頓山單位後兩次爆水管及漏水,要求新地免租賠償,又指許仕仁任職積金局時,投票支持續租國金做辦公室,但沒有申報與新地商談顧問合約,有嚴重利益沖突。
【晴報專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續審,控方昨指新地前主席郭炳湘早於零二年七月,已向兩名胞弟發出保密便條,多次討論聘請許為顧問。控方指許為積金局行總監,卻未有披露合約、免租住禮頓山等利益,有利益沖突之嫌。
新地案控方交代許仕仁偽造收據
核心提示: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除被指免租入住禮頓山外,控方亦透露許仕仁2000年1月25日確認出任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行政總監一職,即於不足三個月後的3月31日,獲得新地旗下忠誠財務一筆90萬元無抵押、無利息貸款,還款期36個月,而他到2003年5月13日才還清;另外,他在2001年12月21日再獲另一筆150萬元無抵押貸款,至2006年1月4日才還清,還款期橫跨他在積金局和政務司司長的任期,控方質疑許仕仁欠下新地債務期間隱瞞利益沖突,誠信有問題。
控方指,曾蔭權於05年6月25日向中央建議委任許仕仁為政務司司長,而許則於前一天即和新地簽訂新的禮頓山租約,為期兩年半,並以市場價格,即月租$160000。許表面上每月以支票付租,但事實上郭炳江於許宣誓上任前已給他支付$4700000,以抵償上述30個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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