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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信息】王維基:蘇錦梁已回覆不再解釋唯有對簿公堂 @ 2014-03-17T20: Back Hot News
Keyword:通訊辦 王維基 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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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今日反駁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的論點,指通訊局不會在港視流動電視開台一事妥協,強調當局依法辦事,又批評王維基混淆了角色,以為自己是通訊局,通訊局要向他提交建議,要求當局承諾「唔會因為佢違法而拉佢」並不合理。港視下午發聲明反駁利敏貞的言論,重申要同時符合《廣播條例》和流動電視牌照條款,在技術上是不可能的,而通訊辦建議的制式在日後亦可能令港視違法,港視未來11年將投資數十億元,面對這等矛盾,向政策局和通訊辦尋求清晰答案,合情合理,絕非混淆角色。
港視反駁通訊局的言論,重申通訊辦建議的制式,日後亦可能違法,他們作為營辦商,在未來十一年要投資數十億元,向政策局和通訊辦尋求清晰答案,是合情合理,絕非混淆角色。
通訊辦連日來反駁港視主席王維基對流動電視「入屋」,可能違反《廣播條例》的多項爭議,包括王維基要求通訊辦交代,若按通訊辦建議用歐洲DVB-H制式做流動電視,當DVB-H電視機普及,通訊辦是否確保在未來十一年半牌照期內,不會要求港視再申請免費電視牌照或轉換制式,否則是「點條黑路」問題等。
【本報訊】政府以過時法例阻撓港視的流動電視開台,前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撰文撐港視主席王維基投訴有理,認為政府予人保障既得利益者的印象,又窒礙創新思維,難言設創新及科技局。通訊辦就再將港視逼向絕路,表明即使采用官方建議的DVB-H制式,若將來固定接收戶超過5,000戶,當局同樣會執法。王維基形容政府「畀陷阱佢踩」,做法匪夷所思,將以司法覆核解決事件。
香港電視網絡又稱,在今年1月底的會面,通訊局提出制式建議,港視就此4次發信,希望當局進一步澄清有關法律解釋和闡明,局方均未有回應,直到本月12日,通訊辦與部分傳媒作閉門會議,透露原來通訊辦自己建議的制式,當港視節目受歡迎和普及後,有電視生產商內置此制式解碼器時,通訊辦仍會視港視違法,卻從沒有直接通知港視。香港電視只是希望局方協助解決矛盾,並非要局方承諾不執法或妥協。
    利敏貞指,早於今年1月23日已獲港視主席王維基告知,將由CMMB制式轉用與本港數碼地面電視廣播相同的DTMB制式,翌日通訊辦會議已即時表達關注或違反《廣播條例》,其後王維基不斷追問通訊辦應采用何種制式符合法例要求,當局曾建議沿用CMMB、DVB-H或DTMB加密制式。她續指,港視亦可考慮沿用中移動使用的CMMB制式、或為DTMB制式加密,反問王維基,中移動易手前同樣面對技術發展快於法例的情況,為甚麼中移動有方法合法提供服務,但王維基就不可以采用舊有方式。
核心提示:香港電視網絡的流動電視牌照風波,掀起了通訊事務管理局和港視主席王維基連日來的爭議,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總監利敏貞昨日出席立法會資訊及科技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後,主動向傳媒回應事件,強調自己寧可背負起僵化以及官僚的批評,總較背負上「有法不依、執法不公」的極大罪行為佳,又批評王維基多次要求通訊辦確保轉用格式後不會被起訴,似乎是混淆自己角色,由持牌人變監管機構,直言「這樣說法我都系第一次聽」、「王生以為自己是通訊局,局方反是持牌人」;港視昨午則澄清從未要求通訊局承諾不執法或妥協,只因未來要投資數十億元,但當局建議的制式日後亦可能違法,向政策局和通訊辦尋求清晰答案乃屬合情合理。
【本報訊】通訊局前日出招阻撓港視開展流動電視服務,昨與港視主席王維基隔空駁火。通訊局踢爆,早於今年1月已跟港視磋商其傳輸問題,認為港視若采用可入屋的DTMB制式廣播,必須受《廣播條例》規管;王則聲稱,從沒考慮要流動電視入屋,批評問題是通訊局未有嚴厲執法,確保大廈天線安裝過濾器,令大廈可違法接收流動電視訊號,「有小偷偷我野,你唔拉佢走黎拉我?」
對於《廣播條例》,王維基稱問題在於通訊局監管是否有力,又指本港有一成大廈未按規定加裝過濾器,住戶變相可透過公共天線「違法」收看港視,亦令港視蒙上「超過五千個指明處所」罪名,「一日通訊辦有法不依,無論DTMB、CMMB,都會不合法地傳去指定處所。」他斥通訊局執法不力,令港視現在或未來都可能觸犯例。
王維基日前指控通訊辦從未向港視表明使用哪種制式傳送電視訊號不會違法,通訊辦隨即提供證據,指該辦曾建議港視改用歐洲DVB-H制式,暗批王「講大話」。王之後要求通訊辦書面保證他改用DVB-H制式,永遠都不會違規,又批評通訊辦「有法不執」,無從嚴打擊部分大廈非法接收電視訊號,才令港視因可接受其訊號的住宅過多而違法。
【NOW新聞台】通訊事務管理局回應移動電視風波,強調只是按法例,提醒港視要遵守法例規定,並無針對王維基或阻礙發牌。局方又說,兩個月前已經與港視,在技術層面交流,但後來港視向通訊局,交了四封律師信,通訊局才以律師信回覆。
王維基稱,若通訊辦不在未來數周內解釋,流動電視牌照本不受《廣播條例》監管但卻改變政策、DVB制式是否未來12年均可用及為何不執法杜絕建築物違法接收不合法電視訊號,港視將進行司法覆核。
通訊辦日前閉門會見傳媒,反駁王維基的說法,今日終願意公開表達立場,但主要也是重申閉門時的論據。王維基日前要求通訊辦承諾,如果港視轉用通訊局建議的制式DVB-H後,日後即使此制式普及並有電視機內置有關制式,令超過5,000戶可透過公共天線經電視機接收,都不應被視為違法,其後通訊辦閉門回應傳媒指如有此情況屆時仍會執法,王維基形容當局「俾個陷阱佢踩」。利敏貞批評,此要求並不合理,「有人要求當局承諾唔會因為佢違法而拉佢,我都系第一次聽」。
通訊局主席何沛謙表示,通訊局作為監管角色,並非針對任何廣播機構或持牌者,更非針對王維基本人。何沛謙解釋,流動電視牌照受《電訊條例》規管,若服務超越牌照規定,需要申請其他牌照,通訊局早在1月17日,已經與王維基接觸,對方曾表示不采用中移動原有的CMMB制式,而打算改用DTMB制式;到了1月24日,通訊辦與港視開了兩次會議,向對方作出「溫馨提示」,指港視所采用的DTMB廣播制式,等同目前免費電視台所有的制式,會導致超過5,000個處所接受服務,即港視需要領取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
王維基在另一電台節目說,雖然一月二十四日同通訊辦開會時,當局提出香港電視網絡可以采用DVB-H的傳送制式,又指港視選用的DTMB制式可能有問題。港視之後四次去信當局追問詳情,但對方一直無回覆,王維基要求通訊局提供清晰及明確答案,計劃在今個或下星期啟動司法程序。
香港電視(01137)宣布因流動電視牌照問題受阻開台後,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召開記者會「反駁」。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披露通訊辦在今年1月17日已經去信港視,並揭發香港電視先向通訊局發律師信,所以通訊局才交法律部門處理。
港視主席王維基今早呼吁商經局長蘇錦梁及通訊辦官員,在明天或後日,在公開場合與他一起面對傳媒,交代牌照問題。
王維基星期二的記者會,拿著中移動的解碼器,質疑通訊局不批准他們使用是搬龍門。但他再召開記者會,就拿了另一條天線,日後港視的移動電視,要用天線才能接收。到底港視的技術,是否可以移動接收,他說,通訊局沒有此要求。
港視主席王維基日前批評通訊局阻撓其開台,稱若政府以《廣播條例》規管流動電視,是搬龍門;惟通訊局昨亦提理據反駁王維基,通訊辦通訊事務副總監(電訊)劉光祥指,局方對營辦商的法律框架從沒改變,營辦商應自行確保符合法例要求,反過來質疑是王維基搬龍門(相關新聞見A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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