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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洲不實報導陸記協譴責 @ 2013-10-26T20: Back Hot News
Keyword:記者 陳永洲 新快報
Concept:240萬元 ,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
針對《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帶走刑拘一事,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杜峰23日中午回應指出,「我們確實是報了案,但案件後面都是在司法層面進行,中聯方面不方便多回應。」《新京報》報導指出,杜峰向記者表示,關於陳永洲,此事已經立案,案情具體的情況後期會有公安機關向外界公布。
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現經公安機關查明,《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於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間,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勞」,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導致廣大股民損失慘重。陳永洲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准則》,嚴重違背了新聞真實性原則,嚴重損害了新聞媒體公信力。《新快報》在長達一年的時間中連續發表多篇該記者署名的捏造事實的報道,嚴重失職,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陳永洲,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學畢業後,進入新快報社擔任記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陳永洲受人指使,根據他人提供的現成材料,在未經核實、也未采訪中聯重科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觀臆斷,編造中聯重科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畸形行銷、銷售和財務造假等問題,在新快報連續發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網絡大量轉載,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
【新唐人2013年10月26日訊】大陸《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揭發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內幕遭跨省刑拘,引發國際媒體的關注。《新快報》也因此在頭條刊出「請放人」「再請放人」的消息。但是央視的《朝聞天下》卻報導稱,陳永洲已經認罪,自稱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失實報導,引發網民質疑。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導上市公司「中聯重科」財務造假,遭長沙警方跨省刑拘,在大陸續引起議論,《新快報》24日持續在頭版刊文「再請放人」。《南華早報》稱,事件已引起中紀委、中宣部關注;中國記協亦發表聲明,吁要有「司法依據」。
(澳門電台消息)新華社引述湖南公安機關報導,內地《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向警方承認發表大量針對中聯重科的失實報導。 陳永洲現時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刑事拘留。新華社報導,陳永洲承認自己在受人指使,未經核實的情況下發表報導,並對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報導又指,有證據顯示陳永洲曾多次受賄。 陳永洲曾發表10篇有關中聯重科利潤虛增、利益輸送的報導,亦向香港證監會、聯交所,以及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 《新快報》本周曾2度在報章頭版刊登大字標題要求釋放陳永洲。(鄭裕華 羅曉彬)
長沙警方前晚在微博公布,上周六刑事拘留陳永洲,指他「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由於內地最近已接連拘捕多名維權人士及網絡名人,加上陳永洲秘密被捕,更惹外界質疑當局進一步收緊社會言論。《新快報》當晚立即表態,稱會采取法律行動,維護記者的正當采訪權益,該報昨天更在頭版刊出《請放人》的評論文章,稱「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強調陳永洲有關中聯重科的15篇報道,是該報的正常新聞報道,媒體是有職責監督問題,陳永洲只是正常履行職責;有關的15篇報道中僅有一處錯誤,就是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寫成「廣告費5.13億」。
記協中國關注小組譴責湖南長沙市公安,跨境到廣州拘捕內地報章《新快報》記者陳永洲。
在加拿大居住的專欄作家李牧指出:「現代社會公共權力分立法,執法,行政,傳媒,4種權力不分大小,彼此制約,也就是公知們最愛說的「權力制衡」。《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捕,該報頭版發表評論(而非消息類新聞),通欄重磅『請放人』,無論獨裁還是民主,均無先例。此時此刻,《新快報》自置於所有公權包括其他媒體之上,成為超級帝王。」
核心提示: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捕事件繼續引發關注。無國界記者組織昨日發表聲明,贊揚《新快報》勇於對抗有關當局的打壓,同時呼吁當局盡快釋放陳永州。《新快報》當日繼續在其網證發表維權聲明,強調報方將堅決維護新聞記者的正當權利。
23日上午,長沙市公安局向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是因為,經調查,從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該報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捏造虛假事實,通過其媒體平台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陳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聯重科曾就此事專門派員前往新快報社進行溝通,要求其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了解真實情況,停止捏造、污蔑和詆毀行為。但新快報社及陳永洲不顧中聯重科的要求,仍然繼續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
《新快報》也在星期三發表聲明,形容中聯重科財務問題報道是《新快報》一個正常的新聞報道。作為《新快報》經濟中心記者,陳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職責。
廣東《羊城晚報》集團旗下的報紙《新快報》23日頭版刊登特大號字體「請放人」,要求長沙警方釋放其刑拘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陳永洲多次報導上市公司湖南中聯重科財務問題,湖南長沙市公安局19日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他,警方認定涉嫌捏造事實,全案正調查中。
內地《新快報》再有記者因為報道而被警方刑事拘留。記者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長沙公安刑事拘留。有消息指出,事件與他報道中聯重科有關。
繼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誹謗罪刑事拘留後,該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亦遭長沙警方拘捕,並處以刑事拘留。《新快報》在今日頭版,以「我們要吶喊-請放人」為題,指陳永洲因報道了中聯重科的財務問題,上星期五被長沙警方跨省帶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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