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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新快報記者坦承收人錢財發表失實報道向中聯重科道歉 @ 2013-10-26T08: Back Hot News
Keyword:記者 陳永洲 新快報 放人 中聯重科
Concept:記者陳永洲報道中聯重科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遭長沙警方跨省刑拘案,「新快報」昨天再以頭版下標「再請放人」,第二天呼吁釋放陳永洲,「新京報」、「南方都市報」等陸媒以社論聲援,痛斥警察濫權。中國記協昨天聲明,希望湖南方面能做出有司法依據、令人信服的說明。
《新快報》昨日在網站首頁發表「就記者陳永洲被跨省刑拘一事的說明」稱,記者正常的新聞采訪和輿論監督,是一種職務行為和社會責任,《新快報》堅決維護新聞記者的正當權利;希望有關方面能夠厘清正常新聞報道、輿論監督與損害商業信譽的區別,合法合理處理這起備受關注的事件,尊重並保護新聞媒體的正常輿論監督環境;《新快報》尊重並歡迎中聯重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處理由新聞報道所引發的糾紛。
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刑事拘留。10月23日《新快報》在頭版頭條位置發表文章《請放人》:“各位讀者,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道了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然後他就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對此,我們要吶喊——請放人。”同一天的《法制晚報》報道,中國記協表示已關注這一事件,堅決維護記者正常的采訪;長沙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向波也表示,案件正在調查,會盡快向社會提供情況說明。
廣東《新快報》昨日再以頭版大字「再請放人」,要求長沙警方釋放所屬記者陳永洲,強調「一切在法律框架下解決,不能先抓後審,再請放人」。針對長沙市公安局認定陳永洲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等罪,《新快報》就強調,陳永洲的報道屬於正常職務行為,報社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15篇批評報道中,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
繼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誹謗罪刑事拘留後,該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亦遭長沙警方拘捕,並處以刑事拘留。《新快報》在今日頭版,以「我們要吶喊-請放人」為題,指陳永洲因報道了中聯重科的財務問題,上星期五被長沙警方跨省帶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
新快報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采訪時稱,該報記者陳永洲的報道屬於正常職務行為,陳永洲所有關於中聯重科的言論都發表刊登在新快報上,而沒有在其個人微博、微信上出現。
【晴報專訊】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發表多篇報道,揭露在港上市的國企中聯重科涉財務造假,遭湖南長沙警方以「損害商業信譽罪」跨省拘捕。輿論嘩然,《新快報》昨頭版刊發聲明,「請放人」,說「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不少媒體人在網絡相應新快報要求警方放人的呼吁,《東方今報》記者奚春山表示:「支持新快報依法維護記者權益。社會當今的共識底線是法制,警察為何跨省抓捕,什麼執法依據?是傳喚還是拘捕?」
據新快報報道,23日上午,長沙市公安局向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是因為,經調查,從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該報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捏造虛假事實,通過其媒體平台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陳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聯重科曾就此事專門派員前往新快報社進行溝通,要求其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了解真實情況,停止捏造、污蔑和詆毀行為。但新快報社及陳永洲不顧中聯重科的要求,仍然繼續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
新華社「中國網事」報導引述長沙市公安局指出,近一年來,「新快報」及其記者陳永洲未到中聯重科實地調查,也未核實,發表十八篇負面文章。今年六月,中聯重科曾派員前往新快報溝通,要求到中聯重科實地調查,但「新快報」仍繼續刊登報導。
10月23日,廣州媒體《新快報》頭版以《請放人》為題,向長沙公安「宣戰」,並附兩版報道披露該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公安跨省刑拘過程。報紙出街後得到報界、法律界及網友、大V廣泛聲援。 《新快報》稱陳被刑拘禍起其披露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的一系列報道,分析人士稱,抓人讓中聯重科和長沙警方都陷入了巨大的麻煩中。目前,長沙警方已經認定陳捏造中聯重科「國資流失」「私有化」等三項事實。 撰文/記者 陳細英 黃周穎
就記者陳永洲被抓一事,廣東《新快報》10月23日發出請放人的新聞後,於24日再以頭版頭條刊登「再請放人」的呼吁,引發民眾強烈反響。有民眾稱:「我覺得記者對中聯重科進行報道是職務行為,如果有偏頗也應由報社進行處理,而長沙警方直接刑拘報道的記者,明顯是對公眾輿論權的踐踏。」
如,你是個記者,寫了些批評某公司的報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請你不要激動。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現在,我們新快報的記者陳永洲,不幸成為了那個倒霉的家伙。」《新快報》頭版昨日以加粗字體「請放人」為題刊發聲明,呼吁長沙警方立即釋放陳永洲。
【記者李霞/綜合報導】繼中國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貪官被北京警方抓捕後,該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也被湖南長沙警方抓捕。知情人士稱,被捕起因於他檢舉中聯重科公司涉嫌造假有關。對此,該報23日在頭版刊登「請放人」文章,聲援陳永洲。
《新快報》是廣東羊城晚報報業集團主辦的省級大報,陳永洲被捉也引起中國記者協會關注,指記協堅決維護記者的合法采訪權不受侵害,第一時間致電長沙的宣傳部門,要求對事件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結果通知記協。
廣州《新快報》昨在頭版以三大字「請放人」,刊文要求跨省刑拘該報記者陳永洲的警方盡速放人。陳永洲因報導上市公司「中聯重科」財務造假,遭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引起陸媒及網民震撼。大陸法界人士認為,警方做法確有爭議,另據了解,中國記協已要求調查。
繼23日在頭版刊登「請放人」字樣後,廣州《新快報》24日頭版「再請放人」,要求當局釋放遭到逮補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包括中國記協、新華社及廣電總局等皆相繼表態,立場傾向同情陳永洲,中共中央宣傳部已介入關注,外媒也進行報導。長沙市公安局表示,該案經立案調查,現正按法律程序辦理。
內地新聞界發生罕見事件。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湖南上市公司中聯重科(1157)財務問題,日前被長沙警方跨省刑事拘捕,罪名是「損害商業信譽」。《新快報》昨在頭版怒吼吶喊,用「請放人」三個大字示威,引內地同業共鳴,媒體和法律界紛發聲明支持《新快報》和記者維權;全國記協也罕有出聲吁維護記者權益。中聯重科股價昨在中港兩地大跌。
【新唐人2013年10月24日訊】中國大陸繼《新快報》記者劉虎因「涉嫌誹謗罪」被批捕後,日前,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也被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的警察帶走,隨後,陳永洲被控「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罪」被刑拘。23號,《新快報》頭版刊登:「請放人」,24號《新快報》頭版再次刊登「再請放人」,要求警方釋放被抓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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