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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拒披露發牌理據 @ 2013-10-26T05: Back Hot News
Keyword:發牌 梁振英
Concept:行政長官梁振英 , 政府會向法庭解釋決定
立法會下午將表決是否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免費電視發牌風波。特首梁振英稱,目前已有兩宗針對發牌結果的司法覆核申請,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政府會在法庭上解釋發牌理據。
【記者姚躍華報道】政府繼續「企硬」拒絕解釋香港電視網絡不獲發牌原因,特首梁振英昨早主持體育學院新大樓揭幕後表示,發放免費電視牌照一事已有兩宗司法覆核案件進行中,特區政府會在庭上解釋發牌決定的理據;不過,早前以「全民在野黨」名義入稟高等法院的李慨俠昨表示,會撤銷司法覆核申請,希望讓梁振英能解釋港視不獲發牌原因。
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發放免費電視牌照一事,已經有兩宗司法覆核案件在進行中,特區政府會在庭上解釋發牌決定理據,現階段不會詳述有關理據。梁振英重申,在發牌一事上,政府完全遵照公義原則,做到程序公義,亦有考慮顧問報告,所有准則,都已對外報告。他表示,明白市民很關心事件,市民有利用合法方式表達意見的自由。另外,香港電視員工25日晚將於政府總部舉行大型集會,港視總導演黃國強說,市民的熱情未減,估計人數是上次的三倍,已准備足夠器材,包括在立法會廣場外架設3個投射屏幕及20個揚聲器,希望所有到場的人都能參與。對於明日是工會設下要求政府交代的限期,黃國強就說,要視乎港府回應,再商討下一步行動。港視創作總監朱鏡祺說,集會除了一貫就發牌爭議向政府「怒吼」,尋求公義,亦有特別意義,因為部分被裁員工,今天最後一天上班,希望透過晚會與他們共渡難忘一晚,同時帶出即使離開港視及政總,夢想仍然持續的信息。對於有人提出以絕食方式抗議,朱鏡祺認為現階段沒有需要,同時亦違反員工溫和表達意見的原意。港視藝員駱應鈞亦不認同,質疑假如絕食無效,有人進一步提議自焚,熱血員工參與後受傷,那就對不起他們的家人。
【時事脈搏】梁振英:將在法庭述發牌理據
有關發牌風波的內幕消息滿天飛,梁振英昨親身解釋時,被抨老調重談,難平息民情之余,進一步暴露政府內部上下不同心的情況。 (馮漢柱攝)
香港九七回歸後,特首自董建華、曾蔭權、迄梁振英,治港的能力真個是每況愈下、一蟹不如一蟹。梁振英以不君子的手段登上特首大位,無德無才不在話下,把港府一向行之有效、運作有序的政策與規矩搞得一團糟,既無人脈復無遠見,遇事只懂逃避卸責,精於語言偽術卻拙於處事,怎能不激起民怨民憤?只要看清楚梁振英上任一年多以來,有多少起市民上街游行抗議事件?當中又積累了多少不滿的民眾?便什麼東西都不用說了。周日逾八萬人上街抗議政府電視廣播發牌不透明並不是示威游行的終結,陸續還有來啊!香港市民哪來不給梁振英機會與時間做事?如斯的政府如斯的特首如斯的官員如斯的表現,是有目共睹的啊!
- 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在記者會上,對港府提出多項質疑,包括直指梁振英的說法「火上加油」因為早於1998年廣管局已訂立「來者不拒」的開放廣播市場政策,訂明任何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請機構,都應該獲發牌照,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亦曾多次重申該立場。質疑政府更改游戲規則而沒有正式諮詢市場和業界。
立法會內會以廿七票贊成、卅三票反對、一票棄權,否決引用特權法索取與發牌有關的文件,但內會的決定不影響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在下月六日的立法會全體大會上提出議案。特首梁振英昨出席活動後表示,政府將在法庭上解釋作出有關決定的理據,重申所有程序符合程序公義。對於港視員工昨晚再在政府總部外舉行集會,梁振英稱市民有表達訴求的自由。身處北京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亦稱,行會保密制令成員在討論政策時暢所欲言,對維護行會運作非常重要,不應隨便因個別事件而廢除。他又指,部分文件涉及敏感資料及商業秘密,再加上已收到司法覆核申請,故不能公開審批細節。
由林煥光與曾鈺成的言論中,我們可以推斷,政府這幾天以來一直強調的「行會決定」,根本上只是梁振英一人的決定。在制度上,行會成員根本無法改變梁振英的決定;而在實際上,梁振英亦沒有聽取行會內支持發牌的聲音。由此可見,無論行會成員曾給予甚麼意見,作出不發牌予港視決定的關鍵,根本只是梁振英一人的意志,而不是行會的討論內容。
梁振英在回應時,指特首不聽從行會意見,雖然是《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力,但「過去從來沒發生過」,實際上並無否定在今次發牌事件上沒有發生。雖然政府再三強調行會保密是「行之已久,必須遵從」,但不少人都質疑政府只是以保密為由,藉以掩飾不發牌予香港電視,作出這個決定時背後的不公義;更多的是建制中人,指行會保密是一回事,向公眾解釋是另一回事,政府完全沒有充足的理據不交代整個發牌事件、作出決定的理據為何。即使政府發聲明,指決定符合程序公義,有按法律要求和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發牌申請,「以公眾利益為依歸作通盤考慮」,但王維基回應政府時所提供的資料,顯示政府在決定「三揀二」時並無諮詢公眾意見,改變來者不拒更欠法理基礎,已經不是公平公正和以公眾利益為依歸。上述種種,均是「過去從來沒發生過」,但今次發牌事件卻「一次過發生」。這代表了甚麼?
港府連日來以行會保密制為由,拒透露不發牌具體理據;但特首梁振英昨首度透露,港府將於法庭上陳述政府的理據。
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出席體院活動後表示,在免費電視發牌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經有了決定,同時亦已經有兩個司法覆核的案件在進行中。所以這件事政府會在法庭上向法庭解釋作出這決定的理據。
【本報訊】港視不獲發牌激起民憤,行會成員羅范椒芬昨亦開腔批評特首梁振英以自保,直言政府今次解說發牌事宜「絕不理想」,指梁振英前日的回應,「第一日已經要全部講完」。至於主責發牌事宜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昨就收起「感動」,自言在事件上已盡力,無理由因此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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