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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鐵腕推來往阿里土豪式戰騰訊 @ 2013-10-22T08: Back Hot News
Keyword:阿里 合伙人制
Concept:來往100個 ,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
另外,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是否可融入上市公司體制,引起中美各界爭論。新浪科技引述消息人士指,美國納斯達克及紐約交易所跟阿里巴巴洽談,並表示歡迎阿里的合伙人制度。
阿里巴巴集團在美國上市有譜。據紐約投行消息人士透露,美國紐約和納斯達克兩大交易所的相關人士已和阿里巴巴展開實際性接洽;兩大證券交易所對阿里巴巴采取的合伙人制度表示歡迎和認同,顯示美國對該集團初步打開了大門。
目前,美國二級市場的「雙股權」制度可以支持阿里巴巴集團主席馬雲以及阿里管理層,在控制權上占有更多席位,在已上市公司中,FACEBOOK、GROUPON等均采用這種架構。
今年9月,阿里董事局主席馬雲首次披露了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集團副董事長蔡崇信此前發文對阿里「合伙人」架構進行說明,進而引發香港市場的激烈討論。
阿里來港上市之所以一波三折,源於阿里管理層為保公司控制大權,由初期拋出A/B股制,到之後提出允許其采用合伙人制,由於本港目前不允許實行分級股權制度的公司上市,有違本港同股同權的原則,故此本港對阿里提出的A/B股制、合伙人制,出現正反雙方意見激辯。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阿里集團主席馬雲及阿里集團聯合創始人、副主席蔡崇信相繼發表文章解釋,但未能凝聚到業界共識。
事實上,根據與雅虎的協議,倘若阿里巴巴有意在2015年上市,馬雲只有美國、香港及中國三個選擇,其中中國不予考慮,而馬雲堅持的合伙人制度,在紐交所或納斯達克亦未有先例,意味阿里巴巴一旦不能在港上市,被視為「PLAN B」的美國同樣難以樂觀。
公司的大小不是問題,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才是問題。當阿里巴巴受困於公司的股權結構,希望以上市籌集資本的方式,擺脫目前困境的時候,一些規模巨大的現代化公司卻轉而放棄掛牌交易,他們寧願在相對封閉的治理結構中,致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中國的華為公司曾經一度傳出要在海外上市,華為公司的掌門人任正非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認為作為一家世界知名的電信企業,華為公司並不打算通過上市募集股份的方式變成一個開放型的公司。這一點值得阿里巴巴的創辦人馬雲仔細考慮。阿里巴巴可以借鑒美國的合伙人制度,在公司董事會人員的選拔過程中發揮自己的影響力,但是,資本的力量無處不在。當阿里巴巴公司的股份不斷分散,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時候,阿里巴巴公司的創始人或許根本無法控制公司。如果試圖通過公司上市,以合法的方式收購美國YAHOO公司或者日本軟銀公司的股份,以此來擺脫目前的困境,那麼,很可能是打錯了算盤。當前阿里巴巴在中國國內電子商務平台的地位無人可及,對於這個帶有壟斷性質的電子商務企業,美國公司和日本公司的股東不會輕易放棄。阿里巴巴公司的創始人要想借助於證券交易所交易平台擺脫控制,恐怕需要耗費更多時日。(轉載自證券時報 作者喬新生 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即使如此,這顯然還是不能讓馬雲感到安全。從處理的並不完美的支付寶事件中,不難看出馬雲一直在努力擺脫雅虎的控制。在2010年與巴茨的交鋒中,馬雲已經深切體會到對於阿里巴巴來說可能致命的危險。2010年6月,馬雲曾提出回購雅虎所持股權,但雅虎認為阿里巴巴提出的方案無法接受,雙方後停止談判。隨後巴茨對外表示,雅虎無意出售持有的39%阿里巴巴股權,並稱可能會加入阿里巴巴董事會。如果當初巴茨果然強勢入主董事會,馬雲無疑面臨被驅逐的危險。而阿里獨家研發的「合伙人制」或許才是保證管理層控制權的根本辦法。
在北京時間9月27日上午,阿里的大股東之一日本軟銀公司也發布聲明表示支持合伙人制度,聲明中指出阿里巴巴特殊的企業文化,是其成功的核心,保持這種文化對企業繼續向前發展非常重要。“我們非常支持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而阿里的另一位大股東雅虎公司也在隨後表態,支持阿里巴巴集團采用“合伙人管理架構”。雅虎人力資源及發展執行副總裁、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董事傑奎琳-雷瑟斯發表聲明,“在快速發展的技術市場,公司領導人可以堅持和傳承企業的文化,並用以制定未來的企業經營戰略,是非常重要的。作為阿里巴巴重要的股東之一,雅虎相信,阿里巴巴管理層的努力,是為了在兼顧股東權益的同時,保持公司運營的長遠成功”。
阿里巴巴是互聯網的佼佼者,這一點沒有異議。其驕人業績與合伙人制之間是否存在不可分割的關系?卻沒有得到事實的證明。馬雲自己透露,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執行了三年,可見以前沒有實行合伙人制也一樣取得了巨大成功。合伙人制是不是一種制度創新?阿里巴巴認為是,而且認為外界一時還難以理解這種創新。其實一種制度叫什麼名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其內核。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說穿了就是要求給予經營管理層超越股權約束的權利,可以在沒有控股權的情況下由經營管理層一錘定音,是變相的一言堂,比一股獨大還可怕。
一直批評阿里合伙人制的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更反駁馬雲認為合伙人制可以傳承企業文化,指論點是「共產黨思維」,要多數服從少數的想法不現實。
馬雲9月10日以郵件形式披露了阿里巴巴集團的合伙人制度。在郵件中,馬雲表示,阿里巴巴從4年前就已放棄“創始人”的說法,開始合伙人制度,目前,阿里巴巴已經產生了28位合伙人。馬雲認為,合伙人制度建立的不是一個利益集團,“更不是為了更好控制這家公司的權力機構”。而媒體分析多認為,馬雲提出合伙人制的初衷,是“想永久地、無條件地讓創業團隊或後繼管理層以少量股權保持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香港是最適合阿里巴巴上市的地點,支持這種說法的理由主要是三個:其一,香港從市場環境上來說,最適合阿里;其二,阿里去美國上市存在訴訟風險;其三,阿里信用在國際上、特別是美國已經被損害嚴重。另外,馬雲等管理層心里不會真想阿里巴巴在美上市。
筆者並不反對馬雲和他的創業團隊對阿里巴巴的控制權,只是認為他們提出的合伙人制度經不起商業邏輯的推敲,因此特意寫了篇「馬雲的迷局」,勾勒馬雲面對的復雜局面,建議阿里巴巴集團放棄這種缺乏正當性的合伙人制度,修改上市條款設計,回歸以所有權/股權為基礎的公司治理結構,重新申請在港交所上市,這也許是解決阿里巴巴上市困境的一條通道。而從效果來看,柳傳志給馬雲的這次背書,並無法改變港交所的立場,於馬雲的上市大業毫無裨益,客觀上讓阿里巴巴在困局中原地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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