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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地產- 中環在線: 馬雲下戰書搞大來往「用愚公之精神去挑戰X信」 @ 2013-10-22T07: Back Hot News
Keyword:阿里 合伙人制
Concept:阿里巴巴合伙人制 , 來往100個
【本報訊】「我的合伙人制度很簡單,不是要求董事局全部董事由自己人選出,只要求阿里的CEO(行政總裁)一定要在公司工作五年,能夠延續阿里的文化,就是這一點……從上市開始,律師團隊就要求我們保持低調,不要隨便發表意見,誰知道越低調,訊息越混亂,坊間誤解我們,這是我們的錯」。馬雲甫見面,就對上市期間備受各方抨擊的合伙人制度作出終極解話。
提出以合伙人制度形式來港上市的阿里巴巴,未獲本港開綠燈,月中宣布決定不在港上市,市傳其將轉往美國及上海上市。據「新浪科技」昨報道,紐交所及納斯達克兩大交易所的相關市場人士,已經和阿里巴巴展開了實際性接洽,兩大證券交易所並對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表示歡迎和認同。報道還指,「阿里巴巴集團新聞發言人也向新浪科技確認,公司已獲得紐交所和納斯達克接受阿里合伙人機制的書面確認,阿里合伙人機制包括其對董事會的提名權完全符合上市規定。同時,拒絕評論集團副主席蔡崇信目前在美國的消息。」
雖然阿里擬轉戰美國上市,但消息人士指,一位與馬雲相識多年的老友近日向馬雲表示,阿里因堅持「合伙人」制而弄至形象變得負面,處理差勁,結果惹來全城怒插相當無謂,因此馬雲即使明知年內在港上市無望,亦希望將外間對其堅持的「合伙人」制之誤解弄清楚。市傳馬雲准備開一個「聽證會」,邀請港交所(388)行政總裁李小加等人出席,港交所昨回應指,無聽聞過有關邀請。
另外,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是否可融入上市公司體制,引起中美各界爭論。新浪科技引述消息人士指,美國納斯達克及紐約交易所跟阿里巴巴洽談,並表示歡迎阿里的合伙人制度。
據了解,阿里一直以香港為上市首選地,並一直與監管機構「摸底」,港交所十分希望引得阿里這只「珍寶」上市,然而馬雲持有阿里不足8%,即使聯同管理層亦只剛好逾10%,面對軟庫和雅虎兩名外資股東的逾50%持股,馬雲擔心現有香港上市機制,會令其失去控制權。
【本報訊】阿里巴巴今年能否登陸香港,將進入關鍵一周。消息指港交所(388)周四舉行的例會再就阿里申請在港上市的爭議、即創辦人馬雲保障控制權的合伙人制度,尋求初步原則性澄清共識(PRELIMINARY CLEARING)。若不能取得共識,阿里今年上市大門將正式關上。
阿里來港上市之所以一波三折。源於阿里管理層為保公司控制大權,由初期拋出A/B股制,到之後提出允許其采用「合伙人制」,由於本港目前不允許實行分級股權制度的公司上市,有違本港同股同權的原則,故此本港對阿里提出的A/B股制、合伙人制,出現正反雙方意見激辯。港交所(0388)行政總裁李小加、阿里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及阿里集團聯合創始人、董事局執行副主席蔡崇信相繼發表文章解釋,但似乎仍未能凝聚到業界共識,阿里距「特批」赴港上市之路仍遙遠。
今年9月,阿里董事局主席馬雲首次披露了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集團副董事長蔡崇信此前發文對阿里「合伙人」架構進行說明,進而引發香港市場的激烈討論。
市場普遍認為,馬雲「企硬」因個人僅持7%阿里股權,連同「馬雲系」合伙人合共僅一成,難與持有逾三成股權的軟銀,以及持股逾兩成的雅虎對抗,馬雲為保控制權是情有可原,只要馬雲接納港交所有關建議,阿里可趕及九月底遞交正式上市申請,今年底前上市,可惜馬雲最終不願妥協,令上市計劃再陷僵局。
據《新浪科技》透露,美國兩大交易所納斯達克以及紐約交易所,都已經跟阿里巴巴洽談上市事宜,並且對阿里的合伙人制度表示認同,指其符合兩個交易所的上市規定。
公司的大小不是問題,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才是問題。當阿里巴巴受困於公司的股權結構,希望以上市籌集資本的方式,擺脫目前困境的時候,一些規模巨大的現代化公司卻轉而放棄掛牌交易,他們寧願在相對封閉的治理結構中,致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中國的華為公司曾經一度傳出要在海外上市,華為公司的掌門人任正非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認為作為一家世界知名的電信企業,華為公司並不打算通過上市募集股份的方式變成一個開放型的公司。這一點值得阿里巴巴的創辦人馬雲仔細考慮。阿里巴巴可以借鑒美國的合伙人制度,在公司董事會人員的選拔過程中發揮自己的影響力,但是,資本的力量無處不在。當阿里巴巴公司的股份不斷分散,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時候,阿里巴巴公司的創始人或許根本無法控制公司。如果試圖通過公司上市,以合法的方式收購美國YAHOO公司或者日本軟銀公司的股份,以此來擺脫目前的困境,那麼,很可能是打錯了算盤。當前阿里巴巴在中國國內電子商務平台的地位無人可及,對於這個帶有壟斷性質的電子商務企業,美國公司和日本公司的股東不會輕易放棄。阿里巴巴公司的創始人要想借助於證券交易所交易平台擺脫控制,恐怕需要耗費更多時日。(轉載自證券時報 作者喬新生 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其實早在2007年11月,阿里巴巴曾在香港交易所掛牌上市,但僅僅五年之後就從港交所退市。此番傳言阿里重上市進程,吊足了投資者的胃口。而在有關阿里上市的消息中,“合伙人制度”被反復提及成為了關鍵詞。更有最新的消息指出,由於對“合伙人”制度抱有不同意見,馬雲拒了港交所的約束條件,短期內阿里巴巴不會在港交所上市。究竟“合伙人”為何成為阿里巴巴上市的絆腳石?“合伙人”這個因電影《中國合伙人》而被大家所認知的詞匯在阿里上市過程中為什麼會引來各方熱議呢?
目前,美國二級市場的「雙股權」制度可以支持阿里巴巴集團主席馬雲以及阿里管理層,在控制權上占有更多席位,在已上市公司中,FACEBOOK、GROUPON等均采用這種架構。
即使如此,這顯然還是不能讓馬雲感到安全。從處理的並不完美的支付寶事件中,不難看出馬雲一直在努力擺脫雅虎的控制。在2010年與巴茨的交鋒中,馬雲已經深切體會到對於阿里巴巴來說可能致命的危險。2010年6月,馬雲曾提出回購雅虎所持股權,但雅虎認為阿里巴巴提出的方案無法接受,雙方後停止談判。隨後巴茨對外表示,雅虎無意出售持有的39%阿里巴巴股權,並稱可能會加入阿里巴巴董事會。如果當初巴茨果然強勢入主董事會,馬雲無疑面臨被驅逐的危險。而阿里獨家研發的「合伙人制」或許才是保證管理層控制權的根本辦法。
近日,媒體從阿里巴巴[微博]集團及投行人士處獲悉,阿里合伙人制度已獲得紐交所、納斯達克[微博]接受確認。其中對董事會提名權的規定完全符合在美上市的規定。據此消息,美國資本市場已向阿里合伙人制度亮綠燈。由於堅守合伙人制度,阿里IPO之路幾番周折,但管理層表示,倘若港交所接受阿里的治理制度仍會考慮赴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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