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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丁書苗案法院較以往人性化 @ 2013-09-25T15: Back Hot News
Keyword:丁書苗 劉志軍
Concept:丁書苗500萬 , 行賄劉志軍4900萬元
丁書苗身穿粉紅色運動裝出庭,丁書苗庭中承認行賄罪,控方指丁書苗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劉志軍4900萬人民幣。丁書苗表示,為劉志軍辦事是為了感謝他。
但檢方認為,丁書苗在供述自己的非法經營和行賄行為時,必然會提到劉志軍的濫用職權行為和受賄行為,尤其指出,行受賄犯罪是對合犯罪,丁書苗供述自己的行賄必然會提到劉志軍受賄。按照有關司法解釋,這應該是丁書苗如實交代自己犯罪行為,不構成重大立功。
起訴書顯示,2008年至2010年間,按照劉志軍的授意,丁書苗為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為劉志軍職務調整創造條件疏通關系,先後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錢款共計4900萬元。在被控的兩筆行賄事實中,有一筆4400萬元是丁書苗用於幫劉志軍「撈人」。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出事後,劉志軍擔心自己受牽連,於是指使丁書苗疏通關系。丁書苗說,她幫劉志軍找關系使何洪達不進入司法程序,或能被從輕處理,而花費了4400萬元。事後,她將自己花錢但事沒辦成的情況告訴了劉志軍。
為此,丁書苗在2008年至2010年間,按照劉志軍的授意,為時任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先後花費4,400萬元人民幣。另外,在2008年她為劉志軍「跑官」擔任省委書記,並想讓一名下屬接劉志軍的位子,在劉志軍授意下,丁書苗行賄500萬元人民幣為劉活動。相關材料證實,丁書苗涉嫌行賄的這兩筆共計4,900萬余元人民幣,均被騙走。
【文匯網訊】今天,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丁書苗以非法運作鐵路項目招投標等方式從事非法經營,違法收取中介費共計20余億元。丁書苗還涉嫌行賄8900余萬,除了花4400萬元幫劉志軍「撈人」、出資500萬元為劉志軍「跑官」省委書記,她還被控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賄4000余萬元,目的是為自己樹立正面形象。
但丁書苗的辯護律師認為,丁不懂法,覺得是自己做的就都承認了,但檢方指控的非法經營罪,定性錯誤,應該是串通投標罪。另外,為劉志軍「辦事」涉及的4900萬元最終被騙子騙走,丁的行為應屬犯罪未遂。檢方指控丁書苗向范增玉行賄4000萬元,事實純粹是范增玉索賄,不應認定丁書苗行賄。
檢方指控丁書苗向劉志軍行賄4900萬:以4400萬幫受審查的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脫罪,避免連累劉志軍;以500萬為劉志軍謀求升官。為樹立正面形象,丁先後38次向原國務院扶貧辦外資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行賄逾4000萬,大肆宣傳善舉。
【劉志軍想由鐵道部長改當省委書記 丁書苗500萬為其跑官未辦成】2008年至2010年間,劉志軍為獲提拔省委書記,並讓一名下屬接他的位子,指使丁書苗向有關領導行賄500萬元,但丁書苗找錯了中間人,未獲成功。
劉志軍案中的關鍵人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涉非法經營罪及行賄罪案今日開審。丁書苗被控行賄劉志軍4900萬元(人民幣,下同),為樹立正面形象行賄國務院扶貧辦范增玉4000余元,以及非法經營所得20余億元。丁書苗當庭認罪,表示在偵查和起訴階段的供述屬實。
羈押近3年之後,原鐵道部系列腐敗案涉案山西女商人丁羽心(原名丁書苗),涉嫌行賄、非法經營案24日庭審。起訴書中並未提及丁書苗出資安排前鐵道部長劉志軍嫖宿多名女性,但另外掀出她曾為了替劉志軍想獲提拔為省委書記,花了500萬元(人民幣,下同)向有關領導行賄,但找錯中間人未能成功。
【新唐人2013年9月25日訊】(新唐人記者馬寧綜合報導)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貪腐案關鍵人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嫌非法經營及行賄案,24日在北京中級法院開審。丁被控行賄金額高達8.900(人民幣,下同)萬元,向劉志軍行賄就達4.900萬元,個人非法獲利20余億元。丁還用500萬為劉中組部買官,不少網民促前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回應:這錢到底給了誰?
央廣網北京9月24日消息(記者孫瑩)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丁羽心,曾用名丁書苗,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案今天上午10點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於丁羽心是鐵道部系列腐敗案的重要人物,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犯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兩項犯罪均與丁羽心有關,所以今天的庭審備受關注。
行賄罪方面,丁書苗除了被指控賄賂劉志軍外,還涉嫌行賄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一名副主任,涉嫌金額4000余萬元。
說到行賄,劉志軍案的判決顯示,從2008年至2010年,劉志軍通過讓丁羽心為其花錢的方式收受4900萬元賄賂。判決書上說,劉志軍雖未直接占有這筆巨款,但是他的行為本質上屬於權錢交易性質,因此認定劉志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這也構成了對丁書苗涉嫌行賄罪的指控。具體的事實和數額還有待庭審查明。
庭上,丁書苗的辯護律師對被指控的總計4900萬元行賄行為提出了異議,認為屬於犯罪未遂。該辯護律師指出,丁將這4900萬元分別匯給了劉某和於某,但事實證明這兩人都是詐騙分子,將丁的錢款騙走後並未辦事。更重要的是,這筆錢屬於劉志軍的授意,丁只是按要求辦事。「實際上這個授意行為應當屬於劉志軍索賄。」辯護律師說,即便認定為行賄,從結果看,也應當屬於犯罪未遂。
丁羽心,原名丁書苗,現年58歲,曾是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該公司涉足高鐵設備、影視廣告、酒店等多個領域。據報道,1997年,丁書苗通過時任北京鐵路局臨汾分局副分局長羅金保的介紹,與時任鐵道部副部長的劉志軍相識。此後,劉志軍開始幫助丁書苗獲取車皮計劃。2011年初,丁書苗因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被警方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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