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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婦申請以房養老3年未成功 @ 2013-09-17T17: Back Hot News
Keyword:以房養老
Concept:養老以房養老 , 試點2014年1
當國務院下定決心擬在中國推行「以房養老」之際,一個繞不過去的現實問題擺在眼前,國內尚無順利推行的先例。前幾年,「以房養老」曾由南京、上海等城市的個別金融機構自發興起嘗試,但業務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滯。
作為「以房養老」重要的參與部門,銀監會也曾就該模式進行過調研,對此銀監會的相關負責人曾表示,不少國家都采取了「以房養老」措施,應對人口老齡化。但由於我國現有的制度——房屋產權70年,「以房養老」難以推行;其次,由於房屋質量越來越差,對金融機構來說也是風險。三是由於未來房價變化存在不確定性,有下跌風險,所以,金融保險業對「以房養老」業務一直很謹慎。
政府在「以房養老」上的不能缺位還體現在對「以房養老」的政策和法律完善上,要盡量給「以房養老」提供有益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比如說,在「以房養老」上一個最大問題是,根據目前的法律,住宅的房屋土地使用權最長是70年,如果「以房養老」,土地使用權所剩無幾,哪個銀行願意接盤呢?其實,「以房養老」遇到的問題遠不止於此,比如未來房價的不確定性,房屋本身使用壽命等,政府應當好好地考慮這些銀行和公民可能遭遇的法律與政策難題,能通過法律完善解決的就加快立法步伐,能通過政策解決的,就盡快調研出台相關政策。
「以房養老」作為舶來品,在英法等國家之所以流行,與高遺產稅有關。人們在「以房養老」和「留房產給子女但要繳納大筆稅金」之間較容易作出選擇。但在我國現行稅制下,人們沒有動力。上海民政部門調查則顯示,高達90%的老人擬將房產留給子孫,願意倒按揭的不到10%。
關於「以房養老」,有媒體關注「如何讓民眾信任」的問題。但觀念其實不是問題,即使現在的老年人不信任,也並不等於將來的老年人不信任。因為在很大意義上,「以房養老」著眼的不是當下的這批老人,而是未來老齡化社會里的「房奴」一代,他們能夠認同按揭買房,自然也能認同「以房養老」。試點「以房養老」,關鍵不是老年人觀念的問題,而是的確存在很多現實障礙。
以房養老須謹慎,三問「以房養老」
國務院日前對外發布《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提出,作為金融養老、以房養老的方式之一,我國將試點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這也使得「以房養老」再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熱議。
「『以房養老』在10年前就被提出過,不過一直難以推進。」夏丹指出,「以房養老」難以推進主要囿於四方面的原因:第一,公眾對「以房養老」的認識不足,導致疑慮較多;第二,公眾對房價看漲預期明顯,而「以房養老」屬於反向抵押,住房溢價會歸銀行或保險公司所有,減少公眾收益;第三,我國目前住房只有70年有限產權,住房反向抵押後會面臨產權到期的問題;第四,目前我國房產資產評估尚不完善,對於住房反向抵押的估值水平還不能滿足現實的要求。
對於「以房養老」,南方都市報今天登載的經濟學家馬光遠文章《「以房養老」何以引發不安》指出,如果政府明確以房養老只是一個補充,並且在金融、稅收方面鼓勵金融機構進行嘗試,完善具體的制度細節,對於老人當然是一個好事,但如果嘗試的目的是替代公共養老體系,則很顯然,是距離正確的方向越來越遠。何況,回到現實,真正要嘗試以房養老,還有很多障礙。詳論如下:
平心而論,「以房養老」的概念並不稀奇,在不少國家也有實踐;從技術角度來說,操作起來並不難,但是,眾所周知,在中國買房子,不像在美國,買過來的房子就是私有財產,永遠都「神聖不可侵犯」。基於目前的地權制度,我們對住宅的使用權只有70年,也就是說,我們無法「買斷」任何一間房屋。在這種情況下,又如何推廣住房反向抵押養老,進行所謂的「以房養老」?之前在北京、上海試點的「以房養老」均以失敗告終,正因如此,某股份制銀行負責人曾對媒體發出質疑,「現有房屋產權70年,產權到期後如何處置?這依然存在政策盲點!」
我國近日明確明年將“有規劃地”在全國范圍內展開“以房養老”相關試點。這一訊息的曝光在輿論上再度引發了軒然大波。“以房養老”,四個普通的漢字,卻沉甸甸的。它包含了諸多國人最關注的兩樁大事:房子和養老。
南都訊 記者康殷 發自香港 近日內地熱議以房養老,通過將自有
對此,有專家表示,以房養老值得期待,一是因為「4 2 1」的家庭模式越來越多,面對巨大的家庭壓力,獨生子女一代很難給老年人一個闔家團聚、盡享天倫之樂的晚年。二是隨著我國醫療保健條件的逐步改善,老年人的壽命越來越長,晚年的花費也在不斷增大。以房養老的養老模式正好能改善「有房富人、現金窮人」的「中國窮老人」現狀。
上世紀80年代,以房養老在不少地方有小范圍試行。2007年以來,北京、上海都有具體的嘗試。但由於中國房地產市場充滿變數、大部分老年人尚難接受以房養老等觀念原因,這項業務沒有推廣開來。
國務院正式提出「以房養老」的具體模式。消息一經公布,外地已有金融機構率先展開了以房養老「倒按揭」的業務。記者走訪發現,雖然北京市場還未出現相關業務,但有與之相似的房屋抵押貸款。而受產權期限、抵押期長短、房產市價估值等影響,銀行對老年人房屋抵押貸款設置了「門檻」。
中國獨特的國情,決定了「以房養老」等新養老模式的探索,必須立足國情,同時借鑒他國。東方傳統浸潤下的國人,更鍾情於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全托式養老相結合的方式,所以改善「親情養老」環境,仍需置於政策鼓勵的首要位置。在此基礎上,也不妨大膽「拿來」。比如,英美加等發達國家的「以房養老」服務運作相對成熟,成為老年人養老的重要選擇之一。而其前提則是:其一,完善的金融貸款、擔保機構、資產評估服務,減少雙方風險和交易成本;其二,相對理性與健康的房價,從而確保對房產市場價值較為穩定的預期,而這對漫長的「反向抵押養老」過程至關重要。其三,明晰的房屋產權,讓商家無「70年產權令房產折舊貶值」之虞……比照這些方面,我們還有太多短板,難怪以房養老「水土不服」。補齊短板,功夫在「養老」之外。
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且老齡化程度快速提高,尤以上海、北京、天津老齡化程度最高。為拓寬養老金來源渠道,一些企業家率先向政府提出了「以房養老」模式的建議。2003年,時任中房集團總裁的孟曉蘇提出《建立「反向抵押貸款」的壽險服務》的建議,得到了國務院的批示。同年8月,保監會向國務院呈上《關於開辦「反向抵押貸款」有關問題的報告》,肯定了在我國引入「反向抵押貸款」具有重要意義,但也指出,如果開展試點,要特別注意,以房養老在風險控制和政策層面還面臨很大問題。
筆者了解到,銀監會在調研「以房養老」的時候就提出,除了70年產權,房價的不穩定性會制約「以房養老」的推廣,銀行一旦接手「以房養老」業務,房價未來上漲還好,下跌的話就會給銀行帶來很大損失。那麼,銀行沒有合理的利潤空間,自然就不情願也無法大力推廣並開展此項業務。因此,如何讓房地產市場平靜下來將是關鍵。
本報訊(記者 黃艷麗)「以房養老」再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熱議。其實,在《意見》發布前,「以房養老」就已在國內多地自發興起嘗試。包括長春市在內,早已有個別金融機構試水相關業務。將房子抵押給銀行,然後從銀行按月領取養老金,對於這樣的養老方式,您怎麼看?以往「以房養老」在各地展開的嘗試效果又如何?「以房養老」是否是養老金來源的唯一途徑?昨日,記者對此進行了一番調查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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