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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電力自願公布-澄清報導 @ 2013-07-18T16: Back Hot News
Keyword:華潤電力 收購 小股東 山西
Concept:6名小股東 , 華潤電力收購山西煤礦
陳若劍:2010年2月份,滑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陝西滑潤連盛人員有限公司,和山西金業每狡猾有限公司以及張承耀個人簽訂了企業重組合作協議,約定就華潤電力一方收購金業集團名下的包括五家中素 在今年3月份,華潤電力回復給施政樂先生為代表的小股東回函中,他們明確地提出,在2013年4月15號,因為上述的小股東在了解了媒體的報道之後,通過自身以及律師向華潤進行了巡回,華潤在2013年4月15號正式恢復施政樂及小股東,明確提到相關的交易是經過了本公司董事局的審批。前面已經提到了,該協議已經明確說明當時購買的兩個礦證已經過期了,而4月15號華潤公司的回復明確地告訴我們說這個交易經過公司董事審批的。
當時有報道指出,華潤電力收購的煤礦是不存在,又指出其中一個煤礦已成為當地農民的放牧場。及後有6名華潤電力的小股東,因公司作出的收購出現問題而感到不滿,在本月在入稟本港高等法院,尋求法院批准小股東向包括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以及港鐵公司(066)主席錢果豐等20多名董事,追討當年收購的問題煤礦的責任。
中央社香港18日報導,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6名小股東因為不滿華潤電力收購山西一些煤礦,上午透過律師在北京召開記者會,透露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聲請,要求法院許可他們代表華潤電力控告宋林等20多名集團董事。
數名華潤電力小股東入稟本港高等法院追討賠償,案件將於下月5日在高等法院展開聆訊。6名華潤電力小股東入稟本港高等法院,指2010年華電收購山西的煤礦時有問題,6人的代表律師在北京召開記者會指,本港高等法院已受理案件,並將於下月5日開庭審理。股東的代表律師表示,華電董事局在收購山西煤礦時,已得悉該礦場開采證等文件已過期,但仍然簽署交易協定,認為董事局要為事件負責。
華潤電力被實名舉報,涉嫌於收購山西煤礦資產時令國有資產流失。昨日股價大跌的華潤電力今早回穩。代表華潤小股東的律師,於北京召開記者會。
華潤電力2010年收購山西煤礦資產被指存在問題,潤電小股東代表律師陳若劍今早在北京的記者會上表示,華潤電力收購山西金業10項煤礦資產時,已有2個礦的探礦權過期,而華潤對過期事實是明知的。
東方網7月18日消息:華潤電力六名小股東就潤電2010年購買過期采礦權的山西礦坑,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案件將在下月5日開審。小股東方面代表律師陳若劍指出,小股東在今年4月向潤電作出相關查詢,獲得回覆為此收購已被董事會審批,故認為公司董事會應該為此收購負責。
    7月5日,《經濟參考報》刊發了《華潤電力並購金業項目被指數十億國資流失》一文,披露了央企華潤電力(0836,H K )花費80億元收購民營企業山西金業集團所屬煤礦以及焦化廠等資產80%股權,所收購資產價值被嚴重高估,存在數十億元的國有資產流失,所收購的項目問題重重,虧損嚴重,其中一煤礦竟然是一閒置多年的未開發井田,已成為當地農民的放羊場地。
《金證券》從華潤電力2010年財報發現,旗下的山西華潤聯盛與中信信托及金業集團成立合資公司太原華潤,三方分別占49%、31%及20%股權,注冊資本為40億元(人民幣)。太原華潤於當年5月31日收購了金業集團10項資產,當中包括位於山西的原相、中社及紅崖頭共3個煤礦。當年太原華潤錄得9530萬元虧損,其後兩年集團再沒有披露其盈虧情況。
和訊網消息 在沸沸揚揚的華潤電力小股東訴公司管理層及股東的事件中,接受小股東委托股東代表訴訟及其他維權活動的是北京和君創業咨詢有限公司。在發布會召開前日的17日,和君創業總裁李肅接受了和訊網的獨家電話連線。在連線時,李肅表示,2010年上半年,華潤電力通過其附屬公司以近百億元人民幣的價格收購了山西金業集團旗下包括原相煤礦、中社井田和紅崖頭井田在內的十個資產包,該被並購資產存在重大法律瑕疵:原相煤礦是一個仍需投入並辦理生產許可等證照的煤礦項目,「中社井田精查探礦權」和「紅崖頭井田8號9號詳探權」是兩項已經滅失的權利。可以說,整個收購過程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情形。
7月18日消息,和君創業於今日上午10點舉行發布會,就華潤電力逾123億資金收購山西金業煤礦虛假資產一事的訴訟進展情況進行了通報。和君創業的李肅李總介紹了股東訴華潤電力管理層的背景,他指出華潤電力收購山西煤礦過程中存在五個疑點。
華潤電力部分小股東組成聯盟,指公司於2010年以高價收購劣質的山西煤礦,並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院批准他們代表公司控告20名現任及前任華潤電力董事。而在昨日,一名自稱新華社記者實名舉報華潤董事長宋林等高管,內容指宋林等高管在2010年收購山西金業集團資產的百億收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國有資產流失。
華潤電力(00836)6名小股東早上在北京召開記者會,就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追究華潤電力董事的責任,交代詳情。內地代表律師,要求港交所和證監會,將華潤電力停牌,徹查事件。新華社旗下《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在微博發文,實名舉報央企華潤集團董事長、副部級官員宋林,指其與華潤集團其他高管在華潤電力「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並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國有資產流失」,並懷疑「宋林等已構成瀆職罪,並有巨額貪腐之嫌」。華潤集團回應,已留意到實名舉報,其中諸多揣測、臆斷乃至惡意誹謗之辭已對公司及領導層聲譽造成不良影響,集團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及追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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