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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受審哭泣認罪承認受賄、濫用職權 @ 2013-06-10T10: Back Hot News
Keyword:劉志軍
Concept:北京市第二中 , 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濫用職權
庭審中,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追究劉志軍的刑事責任。劉志軍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但對涉案金額中的4900萬提出質疑,認為不屬於受賄。
中評社香港6月10日電/「9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在市二中院受審,在最後陳述階段,其聲淚俱下懺悔自己所犯錯誤,認罪悔罪態度「強烈」。檢方指控劉志軍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受賄數額高達6460萬余元。劉志軍當庭表示認罪,對指控的事實也未提出異議。據知情人士透露,劉志軍不願讓律師為其辯護,庭審過程悔罪欲望強烈,其目的都是為了保其不死。」
被告人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於2013年4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及時向劉志軍送達了起訴書副本,並告知其訴訟權利。因劉志軍表示不願自行委托辯護人,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由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辯護人在庭前多次會見了劉志軍並查閱了全案卷宗,法院充分保障了劉志軍的訴訟權利。庭前,本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召集了有公訴人、劉志軍及其辯護人參加的庭前會議,對是否申請回避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經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今天,本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劉志軍案,公訴人出庭支持了公訴,劉志軍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了訴訟。
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的案件,上午在北京的法院審理。
劉志軍辯護律師錢列陽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劉志軍本人認罪態度很好。在庭審現場,他主要代表劉志軍對涉案金額中的4,900萬提出質疑,與公訴人就此事進行了三次辯論。錢列陽稱,這4,900萬元是丁書苗為劉志軍辦事所花的錢,雖然是劉志軍授意,但錢並沒有落在劉志軍本人手里,其中還有5百萬元退回給丁本人。錢列陽說,這部分錢只能算是丁書苗和劉志軍因非法目的,共同行賄未遂,不能算是劉志軍本人受賄。
6月9日上午,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早上5時50分許,記者看到,法院西門口已經開始提高警備,已有近10輛警車停在了法院門口。閆昭 攝(本網獨家圖片)
錢列陽告訴記者,今天上午的開庭中,檢方指控劉志軍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並認為其涉案金額為人民幣6000多萬。劉志軍對兩項罪名表示無異議,但對涉案金額中的4900萬提出質疑,認為不屬於受賄。
辯護律師錢列陽、婁秋琴透露,劉志軍庭上認罪態度非常好,悔罪欲望強烈,檢方當庭提出劉志軍有「坦白情節」,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和受賄贓款基本已挽回,可從輕處罰。錢列陽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控辯雙方庭上辯論焦點在涉案金額,雖然劉志軍承認檢方指控的罪名,但對涉案金額中的4,900萬元提出質疑,認為不屬於受賄。
大陸鐵道部前部長劉志軍(右二)受賄、濫用職權案,昨在北京一審開庭,劉志軍在法庭上聲淚俱下認罪。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將於明天在北京首度開審,代表律師將為劉志軍做「罪輕辯護」。學者估計劉至少判處死緩,甚至不排除死刑,成為國家主席習近平上任後的第一名反腐「祭品」。
劉志軍2011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職務,此後一直接受調查。去年8月3日,鐵路系統內部通報劉志軍涉嫌違紀,包括收受巨額賄賂、玩弄女性等。今年4月,北京市二分檢正式對此案提起公訴,稱劉志軍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新華網報導,今日上午,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邵力平等11人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6460.54萬元,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劉志軍的刑事責任。庭審於中午12時15分結束,法院宣布將擇期宣判。
劉志軍面臨受賄和濫用職權罪的指控
核心提示: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貪腐案今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擔任此案辯護律師的錢列陽在開審前夕透露,劉志軍涉及受賄數額高達6,000多萬元人民幣,當中以山西女商人丁書苗送賄金額最多,大約4,000多萬元人民幣。錢列陽將為劉志軍做「罪輕辯護」。
“大約6000多萬元!”對於劉志軍受賄數額,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說。記者了解到,劉志軍案涉及的10余名行賄人中,首先是被稱為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金額最高,4000多萬元。其余行賄人多數是鐵路系統人員,他們或者通過劉志軍的幫助獲得工作調整、職務升遷,或者通過劉志軍的幫助推薦,當上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為此給予劉志軍賄賂。如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南昌鐵路局原局長邵力平。還有幾人是與鐵路相關的企業人員,通過劉志軍獲得生意上的幫助等。
(澳門電台消息)前鐵道部長劉志軍被控受賄及濫用職權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審。 檢方指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前南昌鐵路局局長邵力平等11人,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財物6,400多萬元人民幣,檢方並在庭上出示有關證據,法院宣布將擇日宣判。 劉志軍的親屬、傳媒、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近50人旁聽。 現年60歲的劉志軍03年出任鐵道部部長,主力發展高鐵,直到前年2月因嚴重違紀,被免去職務。(何裕文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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