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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個人資料 修訂 |
Concept:披露未經同意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
核心提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布,修訂現行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包括會訂立新罪行和加重罰則。條例修訂的范圍,包括將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訂為新罪行。 【記者周寶誼報道】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布,修訂現行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包括會訂立 |
個人資料私隱新修訂的條例將於下月1日生效,如未經當事人許可,披露私隱資料,造成損失或心理傷害,構成罪行。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新修訂擴大專員的職權,並加重刑罰。他指出,如電腦維修人員復制個人電腦相片,並向他人披露,造成傷害或令自己得益,已屬犯法, |
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私隱條例》修訂,將於下個月一日生效,若有人未經當事人批准,挪用他人私人資料圖利或令對方受害,將觸犯條例,但涉及監管直銷公司,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條文,將稍後生效,明日開記者會詳細交代。蔣任宏解釋,私隱專員公署需要一段時間,制定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包括將披露未經資料擁有者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訂立為新罪行,又會加強私隱專員的執法權力,包括延長檢控時限,由以往六個月,延至兩年。另外,修訂條例亦加強規管個人資料用作直銷用途,在轉移個人資料前必須獲得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布, 修訂現行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包括會訂立新罪行和加重罰則。 條例修訂的范圍, 包括將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 訂為新罪行; 容許父母或監護人代資料當事人給予訂明同意。 另外, 重覆違反條例, 修例前公署只能向違例者 |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天公布,將修訂現行的條例,未來凡未經資料擁用者同意而披露個人的資料,將被訂為新罪行。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今天講解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內容,包括會訂立新罪行和加重罰則。 條例修訂的范圍,包括披露未經資料擁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 |
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的條文, 分別在下星期一及明年四月生效. 修訂條文中, 未經同意下取得個人資料而令自己或他人得益, 或導致當事人蒙受損失, 訂為罪行, 最高罰款一百萬及監禁五年. 修例亦加強私隱專員權力, 違規人士在收到執行通知後, 仍故意重復違規, 就列為罪行, |
■蔣任宏希望下月生效的《2012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為市民帶來更大保障。聶曉輝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聶曉輝)資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互聯網既便利市民生活,但同時亦可能對私隱構成更大威脅。為加深市民對保障個人資料及私隱的認識,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贊助 |
【AM730訊】《私隱條例》修訂將於下月1日生效,若有人未經當事人批准,挪用他人私人資料圖利或令對方受害,將觸犯條例。 私隱專員蔣任宏(圖)表示,涉及監管直銷公司,以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條文,將押後生效,因為私隱專員公署需時制定指引及與業界磋商,亦需要給予 |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布,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修訂的范圍,包括將披露未經資料擁有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訂立為新罪行;容許父母或監護人代資料當事人給予訂明同意。 修訂條例亦加強規管個人資料用作直銷用途,在轉移個人資料前必須獲得當事人書面同意,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