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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金融綜改區啟航 民資可設村鎮銀行 @ 2012-03-29T09: Back Hot News
Keyword:溫州 金融
Concept: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開展金
「溫州個人境外直投試點又要重啟了。」昨日,國內幾家財經媒體傳出消息稱,央行和銀監會正積極考慮將溫州作為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個人直投試點已基本確定。據悉,上海、天津也已向國務院申報個人直投方案,有望與溫州一同獲批。
李有星表示,在溫州建設國家級的金融改革試驗區,就是在規范民間金融的同時,把溫州打造成大陸民間資本的集散地,因為是先行先試,其他地區無法獲得資源,所以浙江就可把危機轉化成機遇,把全國民間資本向溫州匯集,這對浙江經濟和轉型又是一個新的促進。
溫州去年爆發高利貸危機,引發北京高層關注。為此,溫州市政府向國務院提報一份《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意欲讓民間借貸合法化,甚至爭取試行「利率市場化」。但消息指出,該方案被國務院否決。
. 中國政府網消息,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會議確定了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的十二項主要任務:(一)規范發展民間融資。(二)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三)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四)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探索建立規范便捷的直接投資渠道。(五)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六)創新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探索建立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八)積極發展各類債券產品。(九)拓寬保險服務領域。(十)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十一)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防止出現監管真空,防范系統性風險和區域性風險。(十二)建立金融綜合改革風險防范機制。
金融海嘯大陸貨幣政策緊縮,浙江溫州一方面錢淹腳目的溫州富人無處可投資;另方面,借高利貸經營的溫州老板頻頻跑路。在總理溫家寶拍板下,大陸國務院昨正式宣布,設立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民間融資將放寬成備案制,民營資本可創設鄉鎮銀行,目前溫州小型貸款公司更可就地升級成鄉鎮銀行。
陳笑華對溫州目前的經濟狀況作了客觀分析。她說,溫州存在兩多兩難:即資金多,投資難;中小企業多,融資難。這兩多兩難之間隔著一層玻璃墻,如何通過一個渠道,讓它流通起來,這正是我們要研究的問題所在。下一步,溫州將被批准為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目前,最後一道手續正在等待國務院批准。今後隨著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啟動,溫州企業的融資狀況可能會有所改善。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獲批後,方案如何出台,也是我們溫州市人大工作的重點。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2011年民間借貸引發的老板跑路事件已然是滿城風雨沸沸揚揚,溫州市與浙江省向國務院提交了《溫州國家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溫州民間金融有望率先逃離灰色地帶。3月18日刊登《彈古箏的美女老板跑了》一文,報導了常熟坊間有「第一美女」之稱的老板顧春芳和常熟鯉魚門酒店董事長周思揚,欠下巨額債務相繼跑路的事情。19日常熟市政府公布了初步調查情況:初步查實,顧、周兩人確已不知去向,借債8.3億元,涉案金額超吳英。此事件一出,民間借貸又被推上風口浪尖,莫非江蘇就是下個「溫州」。
[浙江衛視記者]:我的問題其實跟剛才兩位湖南衛視的記者有一點類似,現在溫州提出想要爭創國家金融改革試驗區,現在的方案,之前銀監會主席也透露說七部門已經會簽了,請問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的方案審批進展到底如何?什麼時候可以出台?謝謝。
不到一小時的溝通會中,林春平只有5分鍾發言。他說,自己17歲離鄉求學、經商,因長期在海外發展,面對資金需求及匯兌的麻煩,逐步產生辦銀行為海外華商服務的想法。近期,溫州金融改革綜合試驗區總體方案已報國務院,有望獲批,他認為這是機會,所以提前向媒體透露了收購海外銀行的部分計劃,目的是希望得到各界支持,盡快獲得相關資質,並借此吸引有國際銀行運作、管理經驗的人才。
顯然時機已漸成熟,據陸媒報導透露,先前喊卡的試辦方案已重新化身溫州「國家金融試驗區」方案主要組成部分,等國務院審批後就能啟動。
此外,對於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的建議,周小川也回應,目前針對改革試驗內容,一定程度已取得共識,但也還存在一些難點在醞釀討論;他還說,不見得會掛「國家級試驗區」這個抬頭。
「這讓我們民營企業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中看到了希望。」全國人大代表、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南存輝說,以創建溫州金融改革綜合實驗區為契機,放開金融業對民營資本的機構准入,依法成立民營股份制商業銀行,對推動我國金融體制改革,引導信貸資金投向實體,堅決抑制社會資本脫實向虛很有意義。
《法治藍皮書》建議:第一,應當盡快出台放貸人條例,豐富和完善多層次、多元化的借貸體系,保護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在內的各類民間借貸合法主體的經營行為。第二,應及時修改《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取消對非法發放貸款的限制,合理劃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非法集資行為等與合法民間借貸行為之間的界限,修改貸款通則,廢止關於禁止非金融企業之間借貸的規定。第三,適時修改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擔保法等民事法律,注重對民間借貸交易的合同規范。此外還有及時補充刑法罪名,強化對高利貸犯罪行為的刑法制裁等。據了解,目前,放貸人條例已第五次上報審批。有分析文章認為,今年出台放貸人條例和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的可能性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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