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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蘋果須為在中國使用IPAD商標作出賠償 @ 2012-02-18T00: Back Hot News
Keyword:IPAD 唯冠 蘋果
Concept:深圳唯冠公司 , 蘋果唯冠IPAD商標
◎2000年唯冠國際在多個國家和地區注冊了IPAD商標◎2001年深圳唯冠在內地注冊了IPAD商標◎2006年蘋果公司推出平板電腦IPAD◎2009年台灣唯冠(唯冠國際台灣公司)向英國IP公司轉讓「I-PAD」商標◎2010年02月英國IP公司向蘋果公司轉讓了有關商標◎2010年04月深圳中院受理蘋果公司和IP公司起訴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糾紛案◎2011年12月蘋果一審敗訴◎2011年12月深圳唯冠將IPAD平板電腦的分銷商國美電器告上了法庭◎2012年01月蘋果提起上訴◎2012年02月部門地方工商部門開始下架IPAD◎2012年02月29日二審將在廣東高院第一法庭開庭
深圳唯冠科技和蘋果的IPAD商標權糾紛昨日再度升溫;繼唯冠日前向大陸各地工商部門申請禁止銷售IPAD及向海關申請禁止IPAD商品進出口後,此前一直保持緘默的蘋果公司就此事發表聲明稱,唯冠拒絕承認和履行涉及大陸部分的協議,蘋果並稱申訴已獲香港法院支持。據了解,此前深圳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蘋果敗訴。
火爆的蘋果平板電腦IPAD,如今在中國遇到了大麻煩。日前,由於蘋果公司IPAD商標一案敗訴深圳唯冠公司,部分地區已開始下架蘋果IPAD。一旦二審敗訴,蘋果不僅要支付給唯冠一筆巨額侵權費用,還將面臨回購IPAD商標或是將產品改名的命運。
目前,雙方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於:深圳唯冠到底有沒有把IPAD商標賣給蘋果。在深圳唯冠看來,這個商標根本沒賣過,而蘋果公司則認為,既然台灣唯冠把全球商標權都賣了,IPAD的中國商標自然也包括在內。據了解,2000年,台灣唯冠在多個國家與地區分別注冊了IPAD商標。深圳唯冠2001在中國大陸注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
而對於蘋果提出的訴稱,即2009年,蘋果公司與唯冠達成一項協議,台北唯冠將IPAD商標轉讓給蘋果方的說法,肖才元認為,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標權的擁有者,唯冠台北公司沒有權力出售。
直到2006年,蘋果計劃推出IPAD時才發現,商標使用權歸屬於唯冠公司。強勢的蘋果隨即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對唯冠發起訴訟,可最終,卻是唯冠贏得了這場商標官司。經多方協商,2009年,蘋果和英國IP公司與唯冠達成協議,按公開資料的說法,「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蘋果。」
《新京報》報道,上周,唯冠科技向上海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內地銷售的蘋果IPAD執行禁止令。同時,唯冠科技還采取了行政保護行動,向部分地區工商部門提出對蘋果IPAD的銷售展開調查。近日石家莊多家商場的蘋果IPAD產品在配合工商部門調查下已經停售,此外國內9個省市20家工商部門也將對蘋果展開調查。前天蘋果回應此事稱,蘋果與唯冠在中國大陸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而在中國市場,蘋果與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標訴訟糾紛已經糾纏3年。2011年年底,深圳中級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蘋果要求認定唯冠侵權的請求被駁回。而近日據媒體報導稱,唯冠方面於2011年初向北京一工商分局進行了投訴,其理由是因為該轄區內有蘋果在中國的5個直銷點之一,而工商分局已經立案受理。由於商標侵權案的處罰要根據非法經營額作為計算依據,有媒體報導稱,在去年6月份工商分局就確定了2.4億元的罰款,但因為蘋果提出異議,目前該罰單還尚未進入執行程序,該數字並沒有得到蘋果公司以及相關工商分局的確認。
    此前,深圳唯冠已經就此事向北京西城區工商分局進行投訴,後者已經向蘋果中國直營店——西單大悅城店開出了2.4億元的罰單,尚未執行。同時,深圳唯冠還在廣東的深圳和惠州兩地向蘋果授權經銷商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據悉,針對唯冠科技在上海提出IPAD禁售令,石家莊新華區工商局已要求轄區內所有商家下架IPAD,並暫扣了部分商家的IPAD2產品。同時,上海、北京、徐州等地工商部門已經展開相關調查。石家莊工商部門查扣IPAD,當地商家紛紛主動下架相關商品。唯冠方面透露,山東威海、菏澤、棗莊以及江蘇多地的工商部門也密切關注此事,並向該公司了解相關侵權細節,正在或准備采取行動。
IPAD商標侵權風波可謂由來已久。最早注冊IPAD商標的是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09年,英國「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花巨資獲得IPAD全球商標權。2010年,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又以更高的價錢把IPAD商標權轉給蘋果,但此舉未獲得深圳唯冠認可。2010年6月,蘋果公司、IP公司起訴深圳唯冠,要求確認其為涉案商標專用權人。2011年12月,蘋果一審敗訴。隨即,深圳唯冠向多個城市工商部門投訴,要求制止蘋果公司的侵權行為。目前,北京、上海、江蘇、河北、深圳等地工商部門已對蘋果公司侵權IPAD展開調查。其中,石家莊工商部門在今年2月9日即已對蘋果專營店及蘋果產品銷售門店進行查處,並查扣IPAD2產品45台。
一家中國大陸法院於12月駁回了蘋果對唯冠公司違反其IPAD商標權的指控。該法院裁決,唯冠公司無需受到PROVIEW TAIPEI於2009年以3.5萬英磅(5.47萬美元)將該商標權轉移給蘋果的約束。
近日,蘋果IPAD商標糾紛事件再度升級,部分地區被爆出IPAD因商標侵權遭到下架停售,蘋果則回應稱申訴已獲香港法院支持,而此前深圳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蘋果敗訴。15日,記者了解到,濟南、青島部分經銷商已主動下架IPAD。商家表示,下架是為了規避風險。
楊榮山表示,2003年蘋果在歐洲注冊IPOD時,唯冠就曾經去阻止,後來因為各種因素放棄了抗辯;而在2009年8月,蘋果「經過精心設計」,在英國成立了一家名為IP的公司,並找到唯冠稱IPAD商標與公司名相近,希望能購買該商標,並保證不與唯冠進行競爭,唯冠鑒於當時遭遇經濟困難,正計劃進行收縮,因此同意了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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