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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中國限制出口原材料合情合理 @ 2012-02-02T15: Back Hot News
Keyword:出口 中國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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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世界貿易組織(簡稱WTO)上訴專家小組維持了對中國限制錳等多種原材料出口訴訟初步裁定的核心內容,即中國對多種工業原材實施出口稅和配額違背了WTO規則,並駁回了中國基於環境保護或供應短缺就初步裁定提出的上訴請求。上海有色網(SMM)認為,面對裁定,政府或將不得不逐漸降低關稅甚至取消關稅,但不排除政府將采取費用管理等措施對錳出口進行非關稅限制。
中美貿易摩擦近期確有加劇之勢:1月18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1月30日,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就美國、歐盟、墨西哥訴中國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世貿組織爭端案發布了不利於中國的裁決報告。雖然中國商務部迅速評論稱,這是中國出於保護環境和可用盡自然資源的需要,但相當數量的業內人士表示,歐美很有可能依據這個案例,開始將較為敏感卻與此案例類似的中國稀土出口限制爭端也推向WTO。
但是近年來,一些世貿組織成員開始關注原材料出口方面的問題。我們在加入時對出口管理是有承諾的,比一般的WTO成員承諾的要多一些,除了我們列出的有二三十種商品的清單之外,我們承諾不出台新的出口限制措施或者征收新的出口稅。
「『快』也值得好好說一說,因為『快』來之不易,『快』很了不起,『快』恰到好處。」沈丹陽說,去年我國面臨國外主要市場需求低迷、國內成本要素上升等困難,企業和各地商務部門做出了最大努力才取得這樣的增長。在2010年進出口增速達到34.7%、規模已經到了將近3萬億美元的基礎上,2011年又增長了22.5%。根據世貿組織預計,去年世界出口總增量大概是9700億美元,而中國進口增量是3487億美元,對世界出口增長的貢獻率高達36%。
綜合消息,據中國媒體報導,世界貿易組織WTO周一(1月30日)維持了對中國限制原材料出口違規的裁決。2011年7月,世貿組織裁決說,中國對包括鋁土,硅鐵,鎂,鋅等9種原材料實行的出口限制措施違反了WTO的規則以及中國入世時的承諾。限制措施包括征收出口稅,實行出口配額和出口許可證系統。
1月30日晚間,WTO就中國限制9種原材料出口一案再次作出裁決:維持去年7月初裁中的核心判罰內容,即確認「中國對鋼鐵和化工產業原材料實施出口稅和出口配額限額違背了國際貿易法則,必須加以改正」。但「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對於該裁決,歐美國家在歡呼雀躍的同時,更直接提出了下一步期望:取消中國對稀土出口的限制。
針對美國、歐盟、墨西哥於2009年起訴中國原材料出口限制一案,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機構於1月30日發布裁決報告,稱中國「不公平地」限制了廣泛用於鋼鐵、鋁和化工產業的9種原材料的出口。對此,我國商務部有關負責人於昨天凌晨表示「中方感到遺憾」。
世貿組織爭端機構周一將對中國就原材料出口限制案提出上訴一事作出栽決。世貿組織去年7月裁決,認定中國對數種原材料出口歐洲加以限制的做法違反了世貿規定。
世貿組織裁定中國在原材料出口限制一案中敗訴,這一裁決可能使主要商品出口國更難以限制對全球市場的供應.中國商務部在聲明中稱,對這一決定"深表遺憾",但將遵守裁決,盡管其認為自身行為合法.美國貿易代表柯克表示,這一裁決對美國來說是巨大的勝利,尤其是對制造業者和工人.歐盟貿易執委卡瑞德古特稱,該決定將促使中國放棄稀土等原材料出口限制.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今日刊文稱,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昨天稱,支持之前裁定中國限制9種原材料出口政策不合理的決定,歐盟隨即要求中國放寬對稀土原料的出口限制。
四是外部環境趨緊與保持經濟高增長態勢的矛盾。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的經濟高增長,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外需拉動,就是出口拉動。而隨著中國占有的國際市場份額越來越大,歐美等針對中國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明顯增多。隨著我國經濟的繼續增長,外部環境趨緊將是一個必然趨勢,我國經濟增長的外部空間會受到進一步擠壓,進而影響我國經濟高增長態勢的保持。
王俊文表示,近年來,俄羅斯市場處於逐漸開放、轉軌之中。因此,更加開放的俄羅斯面臨著新的機遇。「在加入世貿組織之初尚無規則制定權的情況下,加速海參崴自貿區建設或將是俄羅斯的重要戰略目標。俄羅斯經濟的開放有賴於西伯利亞地區的開發,符合俄羅斯整個的經濟戰略。同時,俄羅斯方面也表達了加大對中國出口的意願。種種跡象表明,俄羅斯開放市場的總體思路已非常明確,也將對中國產生影響。」
世貿組織裁定中國限制原材料出口違反世貿規定
據商務部網站30日報道,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就美國、歐盟、墨西哥訴中國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世貿組織爭端案發布裁決報告。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表示,中方歡迎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在幾個重要問題上支持中方的上訴請求,糾正了專家組此前的部分裁決,同時,對於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維持專家組關於GATT第20條不能適用於出口關稅抗辯等部分裁決,中方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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