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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發債試點破冰 五大問題釋疑 @ 2011-10-22T09: Back Hot News
Keyword:地方 自行發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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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自行發債是指試點省(市)在國務院批准的發債規模限額內,自行組織發行本省(市)政府債券的發債機制。2011年試點省(市)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
此外,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一研究人員就表示,「自行發債造成的融資成本增加,可能導致東部地方財政狀況良好,發債相對容易;西部地區財政基礎薄弱,發債困難,進一步加劇地區差距。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成為發債主體,中央政府可能不再對地方政府債務進行擔保。因此,如何約束地方政府按要求履行償債義務,控制地方債違約風險,是自行發債面臨的最大問題,也是地方政府自主發債的最大阻礙。」但在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看來,試點自行發債則可以變堵為疏,規范地方政府的財權,使其和事權相順應;讓地方政府陽光融資,減少隱形債務。
據新華社10月20日報導,記者從財政部獲悉,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同時,為加強對2011年自行發債試點工作的指導,規范自行發債行為,國務院同時制定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
在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債兩年後,今年年初,財政部開始研究考慮“讓地方自行發債”,此時上海市向財政部申請發債額度的同時,也申請了2011年自行發債的試點。
2010年,廣東省和深圳市通過中央財政代發地方債的收入分別為69億元和22億元,而兩地的財政收入分別達到了11842億元和3506.8億元,地方債僅占到兩地財政收入很小一部分。「目前城投債的主要問題在於運作的不透明,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有助於促進地方發債的透明化,這對於促進財政公開透明有一定意義。」暨南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生導師馮海波表示。
大陸財政部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知名經濟學家、北師大教授鍾偉表示,地方政府自行發行債券,將減少對土地財政的依賴,為房地產調控的長期化制造條件。分析人士認為,此舉對地產股是利空,對銀行股則可以利多解讀。
傳聞中的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計劃終於塵埃落定。據中國財政部昨 (20) 日下發通知,國務院已批准相關試點計劃,允許部分地方政府直接發行債券。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成為內地首批獲自行發債試點權的地區。同時,為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財政部制定《2011 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作為對試點工作的指導。
此次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破題,含義頗深。首先,發行主體略有差別,由中央政府代發轉變為地方政府自行發行,試點地區不再由財政部統一代發。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是國家財政管理思路重要轉變,意在緩解地方財政吃緊,拓展市場化、規范化的融資渠道,有利於緩解地方融資平台集中到付風險。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指出,此次試點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無疑將更有助於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但地方政府發債要將風險防范放在首位,隨著試點的逐漸推開,還應有進一步的細化規定,例如規定地方債的用途是什麼,如何監管等。
流傳多時的「廣東、浙江等地年內試點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的消息,終於在昨天下午得到證實。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財政部還制定並同時公布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
財政部正式批准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四個省市開展地方自行發債試點,2011年廣東省自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額度為69億元。
國務院批准滬浙穗深圳等四地試點地方政府自行發債
中國財政部網站20日發布,中國國務院已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與深圳市今年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說明中國希望為地方開拓更多籌資管道,並提高地方債的透明度。
據了解,財政部預算地方債務處已從2008年開始對地方政府債務進行動態跟蹤、季度匯總累計等辦法將一部分地方政府債務規范了起來。2011年審計部門也對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進行全面摸底。在地方債務規模和結構等都逐漸清晰起來的背景下,財政部允許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有了加速推出的基礎。
據羊城晚報10月21日報導,記者獲悉,在今年年初深圳市公布的2011年本級預算調整方案中,深圳市計劃今年發行22億元地方債券解決資金缺口,建設教育等民生重點項目。此次深圳獲批自行發債試點,可能意味著發債規模會是22億元。據了解,這是深圳連續第三年發行地方債券,此前,2009年、2010年財政部核定深圳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規模分別為24億元和22億元。
經國務院批准,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四省地方政府今年內可實施自行發債試點。這是財政部昨日發布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透露出來的信息。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指出,這一方面說明年內地方償債壓力的確大,另一方面也暗示城投債風險已大降。據公開資料,浙江省財政廳廳長錢巨炎稍早前指出,2011年地方政府債券省級不留,全額用於市、縣,重點用於完成在建項目,優先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
醞釀已久的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終於拍板定案,大陸財政部昨日公告,國務院已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與深圳市4地試點開辦自行發債。由於大陸地方融資平台今、明年遭遇償債高峰期,償債額高達4.5兆元(人民幣,下同),且償還本息周期臨近,因此地方自行發債將為清理地方貸款提供新的解決途徑。
據了解,從中央代發到試點地方自行發債,更多的強調了地方政府還本付息的主體責任,地方政府成為地方政府債券的真正債務人,各省(市)財政廳將根據國務院批准的發債規模,自行組織發行本省(市)政府債券,並向投資者償還到期本金和按期支付利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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