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新聞 @ 諮詢

 < 上一頁     下一頁 > 
相關關鍵詞:改革 , 諮詢 , 明年 , 財務匯報局 , 財匯局 , 場外衍生 , 監管 , 衍生 , 金管局 , 資本 , 保薦人
相關概念:改革審計監管制度明年諮詢 , 財務匯報局主席高靜芝表示 , 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監管制度建議諮詢 , 金管局及證監會7月11日 , 2013年1月1日 , 巴塞爾協定III , 2013年實施 , 金管局修訂巴塞爾三實施 , 要求諮詢業界 , 加強上市保薦人監管 , 證監會諮詢
 
財匯局關注新股業績極速走樣 @ 2012-09-28T05:
■財務匯報局主席高靜芝(中)、行政總裁甘博文(右)、高級調查總監陳德成(左)。張偉民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周紹基) 近期有多間上市公司的賬目受質疑,也時有發生核數師辭任的消息,中國高精密(591)更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向核數師提供賬目而被證監會勒令停牌。
關鍵詞:改革 諮詢 明年 財務匯報局 財匯局
概念:改革審計監管制度明年諮詢 , 財務匯報局主席高靜芝表示
場外衍生工具監管料明年落實 @ 2012-07-13T06:
【香港商報訊】記者馬淑儀報道:金管局與證監會於去年就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的監管制度建議進行公開諮詢,昨公布諮詢結果,顯示市場普遍支持,預料明年中落實新監管制度。同時金管局與證監會亦發出補充諮詢文件,當中包括建議立法監管具系統重要性參與者的持倉量。
關鍵詞:場外衍生 監管 諮詢
概念: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監管制度建議諮詢 , 金管局及證監會7月11日
監管場外交易諮詢 冀明年中落實 @ 2012-07-12T09:
【明報專訊】金管局及證監會就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發表諮詢報告,建議新增受規管的行業,如交易商、投資顧問、結算代理及資產管理機構;另外亦會要求場外衍生工具持倉量達一定程度,而又不受當局監管的機構或個人申報持倉額。有關補充諮詢將於8月結束。
關鍵詞:場外衍生 監管 諮詢
概念: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監管制度建議諮詢 , 金管局及證監會7月11日
擴大場外衍生工具監管 最快明年實施 @ 2012-07-12T06:
【本報記者官小雨報道】金管局及證監會計劃於明年中,落實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監管新制度,以與國際監管標准接軌。兩家監管機構昨日聯合發表了相關建議的諮詢總結,並就各金融機構的回應,再發出補充諮詢文件, 包括將針對其持倉或活動可能引致潛在系統性風險的參與者,也
關鍵詞:衍生 監管 諮詢
概念: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監管制度建議諮詢
金管局妥協 港銀只須依《巴III》 @ 2012-05-30T17:
【明報專訊】《巴塞爾資本協定III》(下簡稱巴III)第一階段將於明年初落實,金管局原本建議香港執行《巴III》,會采取更嚴謹的做法,包括部分規定要一下子提前在明年初執行,但遭到銀行界反抗。金管局發言人昨日表示,最具爭議的資本扣減豁免及分階段實施資本扣減,將
關鍵詞:金管局
概念:2013年1月1日 , 巴塞爾協定III
香港金管局:核心及資本充足率均超標 港銀料無因《巴III》集資 @ 2012-05-30T14:
香港金管局昨(29) 日宣布,因應《巴塞爾資本協定III》將在明年1 月實施,各項標准將在隨後6 年內分階段引入。首階段重點推行優化資本框架,涉及最低資本比率及更審慎的資本定義等,將會在明年起生效,逐步提高至2015 年為止。金管局強調,目前港銀的資本充足比率及核心
關鍵詞:金管局 資本
概念:巴塞爾協定III , 2013年實施
金管局下月就《巴三》再諮詢 @ 2012-05-30T08:
【香港商報訊】記者林德芬報道:金管局昨日表示,將於下月初就本港實施《巴塞爾協定III》(下稱《巴三》)發出第二份諮詢文件,主要就新資本標准所涉及的披露要求諮詢業界。金管局預期,相關草擬文本將於今年第3季諮詢財政司司長、業界及工會等,於第4季提交立法會,先訂立
關鍵詞:金管局
概念:金管局修訂巴塞爾三實施 , 要求諮詢業界
金管局讓步放寬資本狠招 策略持股資本扣減分5年過渡 @ 2012-05-30T07:
金管局昨就完成《巴塞爾協定Ⅲ》(下稱巴Ⅲ)諮詢作回應,對於最具爭議的金融機構資本投資的資本扣減,金管局原認為可於2013年即時全數進行,但業界反應強烈,故現予5年過渡期;惟因變相削弱一級資本,仍潛藏集資隱憂。 業界特別關注金融機構資本投資的資本扣減,金管局
關鍵詞:金管局
概念:金管局修訂巴塞爾三實施 , 要求諮詢業界
保薦失實倡判囚 @ 2012-05-10T02:
為加強監管上市保薦人質素,證監會昨天起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並建議就招股章程內的不真實陳述,保薦人需負上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最高可判囚3年。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圖)認為,此舉不會令有意來港 上市的企業卻步,他相信若企業自身質素佳,便無懼來港申請上市。
關鍵詞:保薦人
概念:加強上市保薦人監管 , 證監會諮詢
【區域經濟】港證監會擬將保薦人疏忽審查列入刑事責任 @ 2012-05-10T00:
財華社深圳新聞中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9日宣布,就加強保薦人監管制度,展開為期2個月的咨詢。有關條例規定保薦人必須在上市前完成絕大部份的盡職審查;若招股章程內出現任何不實描述(包括重大遺漏),保薦人將為此附上刑事責任,最高將被罰款70萬港元及監禁3年
關鍵詞:保薦人
概念:加強上市保薦人監管 , 證監會諮詢
 < 上一頁     下一頁 > 

 

易發投資 | 首頁 |  登錄
流動版 | 完全版
論壇守則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C) 2026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