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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前負責人】匯豐用無牌機構搵客遭積金局罰2400萬 @ 2024-07-06T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匯豐 積金局 譴責 罰款 負責人
概念:匯豐用無牌機構搵客遭積金局罰 , 前退休金主管葉士奇喪失主事中介人負責人
【明報專訊】積金局昨天公布,匯豐作為強積金主事中介人,於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間,招募沒有注冊中介人資格的人力資源機構或招聘公司為介紹人,向潛在企業客戶推薦其強積金計劃,並向介紹人提供優待促使客戶轉用,違反相關條例及操守指引。積金局向匯豐作出譴責及罰款2400萬元,為歷來主事中介人最大罰款金額,該局又指時任負責人員葉士奇疏忽導致出現缺失,命令其自昨日起喪失負責人員資格18個月。
積金局譴責強積金主事中介人匯豐違反監管規定,罰款2400萬元;同時譴責匯豐前退休金主管葉士奇,命令他由即日起的18個月期間喪失主事中介人負責人員資格。今次是匯豐首次被積金局紀律處分。
積金局指匯豐違反監管規定,作出譴責及罰款2,400萬元。積金局指,匯豐在2020年四月至2021年二月期間,推行一個轉介項目,招募無注冊中介人資格的人力資源機構作為介紹人,並向其提供轉介費。匯豐與5名介紹人簽署協議,並成功從3名介紹人,獲得6宗商業客戶的轉介。積金局將事件交予金管局進行調查。經評估金管局的調查結果後,積金局認為匯豐沒有遵守強積金條例及操守指引,對匯豐作出譴責及罰款2,400萬元,同時命令其前負責人葉士奇,未來十八個月喪失主事中介人負責人員資格。
積金局向強積金主事中介人匯豐作出譴責及罰款2400萬元。積金局亦譴責葉士奇,及命令葉由2024年7月5日至2026年1月4日的18個月期間喪失主事中介人負責人員資格。
另一邊,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匯豐)因強積金計劃轉介項目違反相關操守要求被積金局作出譴責及罰款2400萬港元的處罰,同時相關負責人也被譴責,並被取消主事中介人負責人員資格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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