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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12月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明年4月收緊富戶政策- RTHK @ 2023-10-18T16: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房協 濫用公屋
概念:房協收緊富戶政策 , 月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明年
房協今年12月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包括將單位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的租戶會被視為濫用公屋資源,而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將更改為逾3個月。如調查屬實,房協會考慮發出「遷出通知書」及收回單位;如因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公屋租戶,及其在租約時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房協會將個案通報房委會。有關人士有可能由終止租約翌日起5年內,被禁止再次申請公屋。
房協跟隨房委會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並會在12月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協總監(物業管理)潘源舫今日(1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過去三年共向近2,000個租戶終止租約,當中30多戶涉及濫用公屋,認為情況不算嚴重,但仍要謹慎處理,包括與房委會的新修訂看齊,將非持續居住定義收緊一半至3個月。另外,房協明年4月起亦會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將要求新租約租戶,每隔兩年申報是否在港擁有物業等資產狀況,而租戶在置業後,亦要在一個月入通知房協,房協將會審視每一份申報表,並調查懷疑個案,超出資產限制的租戶將會被要求遷出單位。
房協將於今年12月1日起采取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將單位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的租戶會被視為濫用公屋資源。房協總監潘源舫今日(1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過去3年,約有1000多至2000宗個案被終止租約,當中30多宗是因為濫用而被終止租約。他指房協職員會不定時突擊巡查,如確定濫用公屋單位,房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
為更有效善用公屋資源,房協將於今年12月1日起采取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對未能符合「轉換戶主政策」或在「富戶政策」下須遷出單位的租戶,若有暫時住屋需要,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暫居期上限將更改為4個月,期間房協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將單位丟空或非經常持續居住的租戶會被視為濫用公屋資源,而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將更改為逾3個月。如調查屬實,房協會考慮發出「遷出通知書」及收回單位;如因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公屋租戶及其在租約時年滿18歲的家庭成員,房協會將個案通報房委會。有關人士有可能由終止租約翌日起5年內,被禁止再次申請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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