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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廣稱只縮短暫住期對打擊濫用公屋成效不大- RTHK @ 2023-05-10T08: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公屋 收緊 富戶 暫住期 房委會
概念:資產轉移房委會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房委會計劃檢討「公屋富戶」政策。消息指,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上星期舉行集思會,會上提到部分持有「定期暫准居住證」的「公屋富戶」,會利用12個月的暫住期,進行資產重組和轉移,以便再次符合居住公屋的資格。據了解,委員傾向縮短暫住期;收緊公屋租戶入住10年內毋須作資產申報的安排;以及收緊「富戶政策」的入息限額和總資產限額。至於收緊的幅度,委員有不同意見,小組委員會暫時未有定案。 根據房委會議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次開會日期是6月16日。據了解,小組委員會正計劃於本月加開會議,討論打擊公屋富戶濫用公屋的問題。若達到共識,相關建議稍後將提交房委會大會討論和通過。 在現行政策下,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需申報資產,之後亦需要每兩年申報一次,若租戶的家庭入息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 5 倍,或者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 100 倍,房屋署將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住戶遷出該公屋單位。有暫住需要的家庭,可於遷出通知書屆滿前,向房委會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富戶可用市值租金繼續租住公屋,最長12個月。目前約有80戶持有暫住證。
消息指,房委會上周曾舉辦集思會,討論到現行富戶政策的問題,根據當局提供數據,約一半收到遷出通知書的「富戶」,會在暫住期內的12個月,趁機轉移資產,「可能將個物業轉到其他屋企人名下,然後同房署講,我已經冇那個資產,我應該系有資格繼續住係公屋。」這種做法惹來外界質疑:「系咪造就左一些人利用呢個灰色地帶去濫用公屋咁珍貴慨公共資源。」消息人士透露,會上委員已達共識,認為12個月暫住期是公屋濫用的漏洞,故有空間收緊富戶政策安排,但未知房委會最終擬修訂的內容,是否會大幅縮短「暫住期」。
梁文廣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相信公屋超級富戶為數不多,大部分公屋住戶如實申報資產,政府過去4年平均每年審查23萬個公屋住戶入息申報表,以及不少於6,000宗個案作深入調查,每年平均揭發690宗隱瞞擁有物業或家庭總資產超過限額個案,占整體申報表數量0.3%,其中526宗定罪,顯示房屋署的富戶審查制度行之有效,不宜再大幅收緊。而本次修訂超級富戶政策,再次表明政府禁止濫用公屋的態度,提供誘因讓有能力的超級富戶自行置業,主動交還公屋。
據了解,房委會上周舉行集思會,政府當局在會上提到有一半持有「定期暫准居住證」的富戶,會利用12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重新「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有委員認為一年時間太長,有機會導致濫用公屋情況,應予收緊。消息指,會上大多委員認同上述觀點,初步方向認為「暫住期」可以縮短,減低富戶轉移資產的靈活度。不過席間亦有委員提醒,現時「定期暫准居住證」持有人不多,大費周章改動現有政策,有機會誤中副車,要仔細研究具體做法。
消息指,房屋委員會有意收緊持「定期暫准居住證」富戶的暫住時間,因有一半持暫住證的富戶趁搬遷限期前轉移資產以再符合公屋資格,房委會亦擬討論應否修訂公屋「世襲制度」。有議員同意收緊暫住證富戶的暫住期以杜絕公屋富戶「走法律罅」,但對於修訂公屋「世襲制度」則有所保留。
據悉打擊濫用公屋方向包括縮短暫住期及收緊資產限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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