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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打擊濫用公屋方向包括縮短暫住期及收緊資產限額等 @ 2023-05-09T20: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公屋 收緊 富戶政策 房委 暫住期
概念:房委會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嚴防暫住期轉移資產
消息指,房委會上周曾舉辦集思會,討論到現行富戶政策的問題,根據當局提供數據,約一半收到遷出通知書的「富戶」,會在暫住期內的12個月,趁機轉移資產,「可能將個物業轉到其他屋企人名下,然後同房署講,我已經冇那個資產,我應該系有資格繼續住係公屋。」這種做法惹來外界質疑:「系咪造就左一些人利用呢個灰色地帶去濫用公屋咁珍貴慨公共資源。」消息人士透露,會上委員已達共識,認為12個月暫住期是公屋濫用的漏洞,故有空間收緊富戶政策安排,但未知房委會最終擬修訂的內容,是否會大幅縮短「暫住期」。
房委會計劃檢討「公屋富戶」政策。消息指,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上星期舉行集思會,會上提到部分持有「定期暫准居住證」的「公屋富戶」,會利用12個月的暫住期,進行資產重組和轉移,以便再次符合居住公屋的資格。據了解,委員傾向縮短暫住期;收緊公屋租戶入住10年內毋須作資產申報的安排;以及收緊「富戶政策」的入息限額和總資產限額。至於收緊的幅度,委員有不同意見,小組委員會暫時未有定案。 根據房委會議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次開會日期是6月16日。據了解,小組委員會正計劃於本月加開會議,討論打擊公屋富戶濫用公屋的問題。若達到共識,相關建議稍後將提交房委會大會討論和通過。 在現行政策下,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需申報資產,之後亦需要每兩年申報一次,若租戶的家庭入息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 5 倍,或者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 100 倍,房屋署將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住戶遷出該公屋單位。有暫住需要的家庭,可於遷出通知書屆滿前,向房委會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富戶可用市值租金繼續租住公屋,最長12個月。目前約有80戶持有暫住證。
消息指,房委會擬檢討公屋富戶政策,有意收緊持「定期暫准居住證」富戶的暫住時間。現時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須就富戶政策每2年進行一次申報,若租戶入息或資產限額超出要求,房屋署會要求住戶遷出,同時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公屋富戶可以市值租金繼續租住最長12個月公屋,不過,房委會表示,富戶會在12個月暫住期間轉移資產,以便再次符合公屋資格。因此認為長達一年的暫住期有空間收緊。
他反對進一步收緊富戶政策,以及取消「世襲制度」:「香港約三分之一人口居住公屋,他們是社會的穩定力量,一直支持政府、配合施政。如果大幅收緊政策,迫使可能數以萬計的公屋住戶交還公屋,可能引發社會動蕩。」他認為公屋問題的關鍵是要協助有能力的住戶置業,及大幅提高公屋供應,讓無力置業的基層早日有適宜的居所:「按政府規劃,未來數年會有數十萬公屋單位落成,相信有助緩解基層的迫切居住要求。」
【NOW新聞台】房委會計劃檢討公屋富戶政策,據了解,針對有富戶在暫住期轉移資產,以重新符合居住公屋資格,房委會將考慮縮短暫住期。 現行公屋富戶政策下,如租戶入息或資產限額超出要求,房屋署會發出遷出通知書,但可酌情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相關富戶可以用市值租金,暫住最長12個月,之後會要求入息或資產不符的住戶立即遷走。據了解,房委會上周舉辦集思會,指有一半持暫住證的富戶,會在暫住期間轉移資產,以符合重新入住公屋資格。消息指會上委員達成共識,認為12個月暫住期太長,是濫用公屋的漏洞,應該要收緊。#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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