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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顧問公司租蘋果大樓違契科技園稱每年巡查兩次均不見違規營運(15:04) - 20220505 - 港聞 @ 2022-05-07T08: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黎智英 欺詐 科技園
概念:黎智英等涉欺詐蘋果大樓 , 黎智英涉欺詐案科技園公司行政
壹傳媒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村地段,並隱瞞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2人被控欺詐罪,案件今(5日)在區院續審,續由科技園行政總裁黃克強作供。他重申承租人如欲替其他公司申請牌照以獲准使用租用的部分處所時,有關公司的業務須與租契批准的用途有關,並強調必須作出申請,才可考慮。
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作供,多次重申如要批出牌照予相關公司,其業務須與原訂批准土地用途相關,「好多時會批會有得傾」。行政總裁又補充只要對方「解釋到力高有少少關連」,就會要求對方交代理據,不會一口咬定情況違規,警告矯正不果方會發出違約通知,自己「唔系警察,唔系為左拉人,只系想將撻地用好佢」。由於辯方需時檢視新增涉案文件,陳官押後案件至下周二續審。
兩名被告: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60歲)。二人同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們於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間,與周達權及其他人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指處於將軍澳工業村駿盈街8號的蘋果大樓,未有違反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下的權利,導致該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令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審訊時控方指,黎智英作為敏鴻主席,力高和蘋果印刷的董事及大股東,簽租契時隱瞞力高在該處所營運,而黃偉強亦曾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力高沒占用該處所。控方又指,涉案處所地價約為5400萬元,年租是當時應課差餉租值的3%,兩名被告藉欺詐使力高得益,若果科技園行使租契權利采取行動可獲約1.1億元補地價,以2020年估算地價計處所租值約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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