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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分段提取立會7月審議 @ 2014-04-26T05: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積金
概念:積金局建議 , 提早退休人士分階段提取強積金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積金局考慮就現有強積金條例作出修訂,包括容許65歲或提早退休人士分階段提取強積金,每戶口每年最多4次免費提取,每次不少於5,000元。積金局亦計劃修例,容許罹患末期疾病者只要獲醫生簽發證明書證明壽命不足12個月,即可提早提取強積金;以及厘清聲明日後不會再受雇或自雇方面的條例,容許市民提早提取強積金後,因家庭問題需再次工作而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積金局指,今年7月會將草案提交予立法會審議,冀2014至2015年度中可獲通過。
【NOW新聞台】政府計劃修訂強積金條例草案,建議容許退休人士可分階段提取強積金,並讓末期病患者可提早領取強積金。
積金局提出《強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年滿65歲人士及提早退休人士,可分階段領取供款,每年最多4次免費提取,每次不可少於5000元。
積金局擬容許雇員分階段提取強積金
積金局建議修例, 容許年滿六十五歲或提早退休的巿民, 可分階段、 每年最多四次免費提取強積金, 每次不少於五千元, 希望增加靈活性, 及誘發金融界開發退休入息產品 . 積金局又提出 , 除了現時五種特定情況外 , 只要醫生證明患上末期疾病 , 剩余不足一年壽命 , 也可以提早取回供款. 另外 , 積金局建議, 年滿六十歲的巿民, 只要能厘清因為破產或家庭需要的特變情況 , 即使提早取回供款, 日後仍可以再次工作 . 有關的修訂草案將於下月五日提交立法會討論, 期望下個年度審議及實施.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積金局提出《強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年滿65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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