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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挖角挨告4科技巨頭3.24億和解 @ 2014-04-26T04: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和解
概念:科技業員工2011年 , 科技公司互不挖角協議訴訟和解
GOOGLE、蘋果、英特爾、ADOBE四家科技業者協議不挖角案和解,內容要5月底才公布。但消息人士透露,四公司賠3億2400萬美元。如果敗訴,相關公司可能要賠90億美元給2005年到2009年期間總共6萬4000多名員工,因為此協議影響他們的薪水。
美國矽谷4大重量級科技業者,包括谷歌、蘋果、英特爾和ADOBE SYSTEMS,因涉及共謀壓低員工薪資遭到逾6萬名員工提起集體訴訟,24日同意支付3.24億美元(約台幣97億元)和解金,以規避高達30億美元的天價賠償。
相關企業已經承認達成互不挖角協議,但並不承認串謀壓低工資。蘋果、谷歌和英特爾發言人拒對和解協議發表評論,ADOBE發言人尚未作出回應。原告代理律師則表示,這一和解協議是“一個極好的解決方案”
「華爾街日報」取得的一份文件顯示,包括谷歌、蘋果、英特爾(INTEL)等科技龍頭公司,涉嫌在2005到2009年間串通壓低工資、協議互不挖角,超過6萬美國科技業員工要求巨額賠償。
2010年,谷歌、蘋果、英特爾、ADOBE、INTUIT和迪士尼旗下的皮克斯動畫等六家公司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協議,以避免因為互不挖角協議招致美國司法部的起訴。就加利福尼亞州一家聯邦地方法院審理的本案而言,FACEBOOK及原告谷歌、蘋果、英特爾和ADOBE均未予置評。
根 據這份文件顯示,GOOGLE、蘋果、英特爾與ADOBE公司(ADOBE SYSTEMS INC)、迪士尼公司旗下的彼思動畫制作公司(PIXER)和魯卡斯電影公司(LUCASFILM),以及直覺公司(INTUIT INC.)等企業高層,在一宗集體訴訟案中,被指控於2005到2009年間,聯合串通壓低工資,同意互不挖角。約有6萬4千名美國科技業員工,以此舉違 反反壟斷法為由,共同提出30億美元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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