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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伙銀監規范第三方支付 @ 2014-04-18T07: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第三方支付 銀監 規范 銀行
概念:銀監會規范銀行與第三方支付合作 , 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
繼上月煞停二維碼支付及虛擬信用卡後,內地監管機構再度出招規范第三方支付。綜合內地媒體報道,人民銀行及中國銀監會近日聯手下發文件,規范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合作,除了強調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須就客戶身份作雙重認證外,並要求銀行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以確定業務類型和交易限額,包括單筆支付限額和每日累計支付限額。分析相信,內地第三方快捷支付功能未來將進一步受到限制。
《第一財經日報》獲悉,銀監會、人民銀行日前下發《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4】10號),對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建立業務關聯提出了18條具體要求。並要求商業銀行按照10號文要求,做好相應的制度及合同修訂工作。相關工作最遲應於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
4月9日,銀監會及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關於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4] 10號,下簡稱10號文),目的在於保護商業銀行客戶信息、資金和銀行賬戶的安全,維護客戶合法權益,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
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顏劍)上證報記者確認,為切實保護商業銀行客戶信息安全,保障客戶資金和銀行賬戶安全,維護客戶合法權益,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銀監會與央行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4】10號)。該通知對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建立業務關系提出系列明確要求。
阿思達克通訊社4月17日訊,近日規范銀行與第三方支付合作的「10號文」已正式出爐,由銀監會和央行[微博]聯合下發。該文件主要從客戶身份認證、交易限額、賠付責任等方面進行了細化和規范。對此,業內人士向大智慧通訊社表示,「10號文」的出台,是監管層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再升級,客戶和交易信息是大數據環境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重要資產,日後勢必受到影響。
據媒體報道,延續了銀監會「86號文」電子銀行客戶信息管理和央行「5號文」關於銀行卡規范管理的基調,「10號文」涉及客戶身份認證、信息安全、交易限額、交易通知、賠付責任、第三方支付機構資質和行為、銀行的相關風險管控等方面內容。「10號文」從保護客戶資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出發,對有針對性的問題細化了規范。
銀行對支付進行額度限制,大陸不少學者認為其實是利用銀行特權,侵犯客戶利益的壟斷行為,監管部門應鼓勵和規范互聯網金融公平競爭,少用行政管制和限制方法。的確,面對銀行長期壟斷,與其由銀行進行支付限制,不如讓第三方支付接收流動性和利率管理,才能控管互聯網金融風險,加速推進利率市場化的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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