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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受審當庭認罪九謝各方網友:像獲獎感言 @ 2014-04-14T15: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秦火火 認罪
概念:北京4月11日 , 秦火火誹謗尋釁滋事
網絡大謠「秦火火」庭審認罪 自稱干了蠢事
備受關注的網絡推手秦志暉(網名:秦火火)涉嫌誹謗、尋釁滋事一案十一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對檢方的指控,秦志暉當庭表示,自願認罪,沒有意見,他希望自己能夠警示他人,別干這樣的蠢事。審判長宣布將擇期宣判。
(澳門電台消息)內地網絡紅人秦火火涉嫌誹謗和尋釁滋事案件,上午9時於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是內地公安機關去年集中開展打擊網絡傳播謠言以來,首宗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朝陽法院官方微博直播審理過程。 網名秦火火的秦志暉身穿便服出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沒有意見,表示自願認罪。 秦志暉現年30歲,去年8月被北京警方拘捕。他被指為了自我炒作、引起網路輿論關注和提升個人知名度,於3年前溫州動車事故後,散布虛假資訊攻擊原鐵道部,又曾捏造事實損害多名社會名人的名譽,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李芬艷 黃偉鴻)
秦志暉當庭認罪,稱其發布的信息並沒有核實內容。其辯護人認為,網絡發表言論的「秦火火」有可能是盜用賬號,公訴機關的證據不能證明發布這些言論的人就是秦志暉。
    新華網北京4月11日電(記者 盧俊宇)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消息,備受關注的網絡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暉)涉嫌誹謗罪、尋釁滋事罪一案今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秦志暉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沒有意見,秦志暉表示自願認罪。這是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動以來,第一起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 
網絡紅人“秦火火”(秦志暉)造謠傳謠案日前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審。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秦志暉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應當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於起訴書中的指控,秦志暉當庭“自願認罪”。(4月12日《西安晚報》)
昨日上午9時,「網絡推手」秦志暉(網名「秦火火」)誹謗、尋釁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控辯雙方就微博內容是否由秦志暉本人發布、誹謗罪是否適用公訴程序等焦點進行辯論。在法庭陳述中,被告秦志暉「自願認罪」,稱「網絡上有我一個秦火火就夠了」。
昨日庭審中,雖律師一直做相關辯護,但面對公訴人的指控,網絡紅人「秦火火」表示認罪。
"我自願認罪……不需要陳述。"造謠誹謗張海迪、鐵道部等多起網絡謠言事件的網絡推手"秦火火"4月11日早晨當庭認罪。
大陸網絡紅人「秦火火」被指控涉嫌誹謗、尋釁滋事案,周五(11日)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結,並擇日宣判。官方稱之為打擊互聯網散播謠言的第一案。被告當庭認罪,其辯護律師則指他沒有主動捏造事實。大陸網絡人士認為,當局仍未能控制網絡言論,想藉此案整治網絡。(海藍報道)
11日庭審中,雖律師一直做相關辯護,但面對公訴人的指控,網絡紅人「秦火火」表示認罪。
網絡空間是公共場所,網絡社會也是法治社會。網民在網上進行活動,必須遵法守法,必須堅守「七條底線」。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網上違法,都將受到法律處理。遵紀守法海闊天空,違法亂紀寸步難行。「秦火火」受審當庭認罪,這是知過、悔過、改過的表現,既充分展示了法律的權威,又真實演繹了法律面前沒有特殊的公民和特殊的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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