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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視宣布裁員逾200人 @ 2014-04-11T2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港視 電視 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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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入流動電視牌照的香港電視網絡開台無期,公司決定新安排。港視決定申請司法覆核,有關通訊局指若流動電視有超過5千個指明處所能夠接收,就要申請免費電視牌的安排。
港視同時宣布裁員207人,據了解,被裁員工,除未有合約在身的電視內容制作團隊人員外,亦包括新聞部人員,暫時未有額外的賠償,員工在完成合約或通知期後便會離職。
對於香港電視網絡宣布裁員207人,亞洲電視表示,公司各部門都在招聘人手,會視乎情況聘用港視被裁員工。
香港電視網絡發表聲明指出,通訊辦表示,港視若采用DTMB傳送制式,會有超過5千個指明處所接收到,要另外申請本地電視節目牌照,上述立場是誤解了《廣播條例》,因此決定申請司法覆核。
【電視風雲】港視再申請免費電視牌並申請司法覆核,裁員207人
王維基形容港視在電視業務上已經「走投無路」,「何時可以開台,我不知;還有無辦法開台,我也不知」。他召開記者會反駁通訊局的立場,其論據主要有四點:一、客觀不可能:流動電視牌照條款要求覆蓋至少50%,流動電視營辦機構如何能夠同時限制少於五千住戶接收?怎樣才能合法行使牌照賦予的權利,傳送及廣播節目?二、選擇性執法:政府指超過五千住戶接收,即要受《廣播條例》管制,因而必須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但中國移動通過政府協助興建發射站而覆蓋90%住戶,卻無須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何解?三、技術不中立:政府指出使用DTMB制式可能觸犯《廣播條例》,四年前城市電訊(港視前身)使用同一制式申請,審批後獲准投牌,現在卻是犯法,何解?究竟流動電視服務持牌機構可以使用哪些技術?法律根據何在?技術中立的通訊政策是否依然存在?四、政策大矛盾:○八年與一○年多份政府文件均清楚列明,《廣播條例》不規管流動電視牌照,為何一切問題都在港視購入牌照後才有改變?
進軍流動電視市場,並於今年7月1日開台,消息令人振奮;但他3月12日晚在同一辦公室落寞地宣布:「幾時開到(台)?還能不能開?我都不知道。」王維基表示,港視被無線終止租用山頂發射站後,計劃自行於大廈建發射站,但上月10日向政府遞交首宗申請後,至今仍未獲批准,12日再收噩耗,他直言港視在電視業務上已經走投無路,又為未能開台向公眾致歉:「很遺憾我與我的團隊盡了力,走到這一步,前面挨不下去,很對不起各位。」他稱,將盡快與律師團隊商討,並循司法途徑解決。港視至今投資逾10億元,王維基宣布除已籌備的節目會繼續拍攝外,會暫停制作新節目,暫緩興建將軍澳工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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