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新聞

國務院嚴肅處理青島管道爆燃事故48人受到處分 @ 2014-01-11T14: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青島 爆炸 油管 事故
概念:國務院處理青島輸油管 , 青島爆炸事故處分48人中石化董事長
新華社報道,「11.22」輸油管道爆炸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原因是,中石化集團公司及下屬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不當。山東省、青島市、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不深入細致,各部門履行職責不力,事故風險研判失誤。根據調查事實和有關法規規定,對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運銷處處長裘冬平、安全環保監察處處長廖達偉、濰坊輸油處處長兼副書記靳春義,青島市黃島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管委辦公室副主任汪嘯,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安監局副局長李寶三、石化區分局局長任獻文等15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新華網北京1月10日電 近日,國務院對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洩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同意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的調查處理結果,認定是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對48名責任人分別給予紀律處分,對涉嫌犯罪的15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事實上,“11·22”事故與眾多以往發生的大大小小安全責任事故一樣,有著一樣為官員避責與護短的借口與機會。“11·22”事故,發生於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這僅是龐大的中石化下一個小小的地方“出了問題”,且從“公司法人獨立”的角度上看,屬集團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子公司的責任區,並不直接涉及集團公司。事故的起因是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儲運分公司東黃輸油管道原油洩漏,是現場處置漏油的工作人員處置不當,作業時撞擊火花,才引燃地下油管爆炸,把這起事故歸結為“偶然事故”也不是不能自圓其說。
事故調查組,應盡可能去調查清楚黃島規劃、建設混亂的來龍去脈。至少讓公眾看到,發生爆炸的市政管道是誰拍板修建的,發生事故的街區當初又是怎樣通過規劃的。昨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指出,青島油管爆燃事故暴露四方面問題,分別是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應急處置不力、違規違章作業以及事故地段規劃設計不合理。
據媒體揭露,該事故自輸油管破裂漏油到爆燃期間7個小時,中石化及當地政府未及時疏散民眾,是事故造成重大傷亡的主要原因。這7個小時因此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京華時報》在《媒體六問青島爆燃事故:事發後中石化做了什麼》的報道中,指責中國石化在油管破裂爆燃前,缺乏及時有效的應急預案,同時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推脫責任。
玉林新聞網-玉林晚報訊(記者 韋祖安)前段時間,青島中石化油管洩漏爆炸,引發我市一些住在加油站附近的居民對自己安全問題的擔憂。據記者了解,玉林城區二環路以內(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內)的加油站就有十五六家,其中一環路邊有六七家,與居民樓距離最近的只有「一牆之隔」。不過,石油公司稱這個距離符合安全距離要求,建站合法合規。安監部門表示,玉林的加油站在安全管理方面是比較嚴格的,他們會把好安全監督關,最大限度杜絕安全事故。消防部門表示玉林加油站消防設施完善,他們會不定時檢查。
官媒新華社報導稱,青島爆炸案的原因是對輸油管道疏於管理,管道腐蝕造成原油洩漏,輸油管道與城市排水管網規劃布置不合理,安全責任沒有落實等。原油洩漏後,現場處置人員采用液壓破碎錘在暗渠蓋板上打孔破碎,產生撞擊火花,引發暗渠內油氣爆炸。
隨後,黃島發布消息,25日晚警方已控制11.22東黃輸油管線洩漏爆炸事故中相關責任人9人。另有消息傳青島市委書記及市長都被撤職或調離。11月27日,中石油管道儲運公司黨委書記田以民、管道儲運分公司總經理錢建華被停職檢查。
11月22日,中石化(600028.SH, 00386.HK)位於青島經濟開發區的黃濰輸油管線一輸油管道發生原油洩漏爆炸,共致62人遇難,136人受傷。此次事故被定性為特別重大事故。

 

易發投資 | 首頁 |  登錄
流動版 | 完全版
論壇守則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