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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赴港上市之門或未關閉 @ 2013-10-29T07: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上市 阿里
概念:曾俊華曾俊華 , 阿里巴巴2015年
阿里巴巴來港上市的「千億大刁」未能成事。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說,支持就更改上市規則諮詢市場。
意見,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曾俊華(JOHN TSANG)對這樣一種呼聲表示了支持。曾俊華表示,他對香港是否應當修改現行上市規則持「開放的心態」。根據香港現行上市規則,阿里巴巴無法按照自己希望的股權結構上市。曾俊華還稱,聽取市場參與者的意見非常重要。在此之前,港交所
【信報財經新聞】阿里巴巴堅持采取合伙人制度,被逼暫時放棄來港上市,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對於是否修訂上市規則,持開放態度。
陳家強強調,本港市場的獨特因素及法律環境,必須堅持保護投資者的上市規則,任何變動都要小心處理,並指如果是屬於保護投資者的規則,或是長期以來得到市場認同的觀點,就應該堅持。阿里要求港交所允許其實行合伙人制,並由合伙人任命大多數董事。如果實行這種制度,那麼在IPO後,馬雲及阿里的管理團隊,將可以合共不到10%的股份,繼續保持對阿里巴巴的控制權。
就阿里巴巴以「同股同權」形式來港上市,一直表明企硬不予開綠燈的證監會,或要被迫轉?。據《星島日報》報導,港交所輸唔起准千億新股阿里巴巴,決定親自為阿里巴巴開路,力爭短期諮詢公眾,以檢討「同股同權」。據了解,上市委員會於日內開會再研阿里巴巴上市一事。
他強調阿里巴巴於洽商香港上市時,一直沒有申請特權,公司目前認為不論阿里巴巴最終選擇哪里上市,都認為香港早晚總要面對網企對上市規則的影響,應該開始研究相關轉變。
阿里巴巴堅持采取合伙人制度,被逼暫時放棄來港上市,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對於是否修訂上市規則,持開放態度。
,即無意為阿里改變其上市規則,間接否定阿里合伙人這一制度「創新」。第二天,阿里巴巴集團CEO陸兆禧也表示,「我們決定不選擇在香港上市。」
消息人士指出,阿里巴巴並非尋求證監會給予特權,只是希望為同行設立先例,讓合伙人制度能夠成為上市科技公司可以選擇的管理模式之一。阿里巴巴尊重香港監管當局在未經諮詢前不能隨意修改,但認為香港日後要吸引更多科技企業上市,有需要檢視現有規則,因為在中國和美國都會陸續有科技企業采用類似的管理制度,確保企業由真正懂得科技並有發展遠見的人掌舵,就像蘋果電腦需要由喬布斯領導一樣。
上周,阿里巴巴集團與港交所針對合伙人制度之間的博弈,愈演愈烈。在港交所26日例行會議的前夜,香港交易所總裁李小加用了九種身份,總結了市場對是否應豁免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上市的各種觀點,最終指出可能就多層股權上市架構展開公眾諮詢。
世界愈趨復雜多變,打工仔壓力亦愈大,扮演角色無疑也多元。香港交易所與阿里巴巴在港上市的談判告吹了。港交所CEO李小加在其網志上,洋洋灑灑文章卻無真名真姓談主角,惟卻似當上編劇家,以傳統先生、道德先生、創新先生、披露先生、務實女士、未來小姐等,劇情最後以程序先生指出:若要求超出《上市規則》所許可范圍,要經公眾諮詢才可進行。而他筆下的答案先生的對白是:須作出最適合、最有利香港的決定,而不是最安全最容易的決定。
投資銀行界認為,新規將打擊本港新股市道,亦批評本港監管要求過於嚴苛,未能與時並進,近日阿里巴巴棄港投美便是一例。本港所有上市規則、證券條例、公司條例,都是建基於「同股同權」原則,故阿里的獨門「合伙人」制,無法得到證監「祝福」。
奈何港府官員表態:無計劃就新股上市采取不同股權制度展開咨詢,這是在告訴阿里,我們暫時無意為你改變上市規則。於是後來CEO陸兆禧也只能回應,「我們決定不選擇在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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