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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風雲】李慨俠將撤覆核港視工會促政府交代發牌 @ 2013-10-28T17: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發牌 梁振英 法庭
概念:法庭交代發牌理據 , 政府解釋發牌決定
梁振英及特區政府以港視發牌風波有人提司法覆核,日後會在法庭解釋作「擋箭牌」,但陳文敏認為今次發牌爭議去到法庭,亦只能解決程序公義爭拗,他認為政府應主動解釋不發牌原因,而非在法庭要求下才解釋。陳又指目前支持發牌的民意很強,政府應重新考慮發牌程序。
本來,一家電視台是否拿到牌照,是否可以經營與公眾沒有太大關系,市民不會太上心。今次再一次有十萬市民上街撐港視,不僅因為同情及支持王維基先生及港視員工,更因為拒絕發牌的決定既粗暴無理又無規無矩,更因為決定背後反映的不公不義與長官意志,更因為梁振英及他的政府肆意踐踏香港的核心價值。若果不聞不問任由梁振英政府蒙混過去,香港不但會變成沒有夢的社會,也會變成沒有價值沒有心的社會。要打破政府的拖字訣,除了群眾力量及道德力量外,我們還要動員議會力量,因為只有立法會才有法定權力逼政府交代,才能逼政府公開涉及發牌決定的文件。下月六日泛民主派議員將會在立法會大會提議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拒絕發牌的決定。只要成功通過決議,梁振英政府便無處可躲,便必須老實交代不發牌的原因。你願意再走上街頭,包圍立法會令建制派不敢否決動議嗎?
立法會下午將表決是否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免費電視發牌風波。特首梁振英稱,目前已有兩宗針對發牌結果的司法覆核申請,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政府會在法庭上解釋發牌理據。
記者會上,王維基又反駁梁振英指發牌並非「來者不拒」的說法,指政府在1998年訂立的開放廣播市場政策,就是「來者不拒」,訂明無發牌上限,任何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請機構,都應該獲發牌照,而在 2011年,當時的廣管局已確認三家申請機構,符合所有法定要求,應全部獲發牌照,他質疑政府發牌與否,是「來者不拒、 政治決定抑或個人篩選」。
這個「政府最多講俾法官聽,但不會講俾受害人或市民大眾聽」的說法很奇怪。我不相信梁振英或律政司長袁國強會認為政府可以保密為理由,獲得法官同意閉門聆訊。現在政府利用有人司法覆核為藉口,不理民意要求公開真相,一如拖得一時便一時。到案件呈堂時,政府便用由納稅人支付的公帑,聘用可能是全世界最好的律師,逐個法律觀點鑽研,就為何決定須保密,哪些資料涉及商業機密甚至國家安全,所以不能公布,都可以爭拗一番。案件可以由原訟庭打到上訴庭,再打到終審庭。把案件拖三年很容易,反正政府有無限的資源和時間。政府(或梁振英)甚至可以藉發牌決定導致司法覆核為由,暫停發牌予兩個原則上可領牌的申請者。然後,可能與政府無關的消息人士會閉門放風,批評提出司法覆核的王維基損害市民收看多些電視節目的機會。這個揣測可以被批評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在發牌事件上,假如政府進行民意調查,在絕大多數市民的心中,誰是君子、誰是小人,答案恐怕要保密。
他重申,發牌決定完全依照既定制度、政策和法律,是經過慎重處理,又表示已經得知香港電視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政府會在法庭中陳述發牌理據。
【本報訊】面對12萬人上街要求特區政府公開拒向港視發牌資料,立法會一眾建制派仍砌詞不能破壞行政會議保密制,封殺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政府公開文件,泛民怒斥建制派罔顧民意、再為特首梁振英出賣港人。提出動用特權法的莫乃光表明,下月6日會再向立會全體大會提交動議,用特權法索取資料。
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被傳出支持港府增發三個免費電視牌照,事件擾攘逾周,她昨首度開腔回應牌照爭議,先批評特首梁振英的解說和安排「絕不理想」,又稱被香港電視網絡員工的齊心一致精神感動,但強調發牌決定經行會全體成員認同,不涉及公義問題,希望外界了解政府「循序漸進」原因;對於梁振英任內一年已因反國教及電視發牌先後引發十萬人上街,羅太則強調兩事都是上屆政府遺留下來,質疑上屆政府何不及早作出決定。記者林於鈴報道
不過,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堅稱,發牌過程不符合程序公義,故他日內會向立法會秘書處提出引用特權法,要求政府公開文件,又認為政府可以與3個免費電視牌申請者商討,在遮蓋部分資料下公開有關文件。自由黨黨魁田北俊稱,該黨不接受梁振英的解釋,又提出立法會各建制黨派今日下午開會,討論是否聯署去信政府,要求重新考慮發牌給香港電視網絡。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則認為,梁振英濫用行會保密,「因為即使行會有很多細節不能公開,但決定一個政策,不可能沒有解釋。」
昨日繼續有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港視)員工與支持者在政府總部外集會,不滿政府拒向港視發牌,形同年多前的國教風波翻版。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直指兩宗事件都是由上屆政府遺留給現屆政府解決,不點名批評「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拖延免費電視發牌,她又暗批在兩屆政府均處理有關問題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解說不清,連累特首梁振英備受批評。貪曾昨早坐飛機離開香港時未有回應事件。蘇錦梁昨被問及會否就事件問責下台時,堅稱已經盡力,毋須辭職。
本月15日,政府終於公布免費電視牌照發牌結果,有線電視(01097-HK)旗下的奇妙電視、電訊盈科(00008-HK)的香港電視娛樂,原則上獲批發牌,而苦等三年多,計劃投入25億元的香港電視(01137-HK)卻意外落選。對此,港視主席王維基馬上召開記者招待會,促政府「給予交代」。該事件於近7日內不斷發酵。先有行會內各人互相推諉,指不發牌決定與之無關;再有12萬人包圍政總,上街「睇電視」。今早,特首梁振英再重申發牌之事「順得哥情失嫂意」,發牌不可能「來者不拒」,並重申此事並無政治考慮。同日下午,王維基再次召開記者會,表示梁振英之言論是「火上加油」,更表示會會通過司法覆核的途徑,積極爭取免費電視牌照。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解釋,司法覆核有兩個申請理據基礎,其一是不符合程序公義。根據王維基提出的理據,如當局早年訂立的開放廣播市場政策是「來者不拒」,只要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請者都應獲發牌,且無發牌上限,那就可能構成不符合程序公義,「政府改左個龍門,三個只能揀兩個,但又唔畀申請者改善去爭取發牌,咁對佢系唔公平,所以呢一點係法庭上系有得拗」。
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晚啟程往北京前,在機場回應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記者會的內容時,強調特區政府知道王維基准備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政府會在法庭上陳述政府的理據。他早上在行政會議前,指政府在討論發新牌照時,對打官司有充份准備,整個過程是跟足法律意見,分別有律政司及外國御用大律師提供意見,審批過程合法及符合程序公義,更否認有官員曾向申請人承諾,只要申請便獲發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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