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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CEO陸兆禧:決定不選擇在香港上市 @ 2013-10-11T0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上市 陳家強 阿里巴巴
概念:阿里巴巴決定 , 改變港交所上市
【本報訊】阿里巴巴上市風波沒完沒了!《南華早報》引述美國政府及財金界消息指,若阿里堅持以「合伙人」制於當地上市,同樣會面對監管機構的質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於立法會,就阿里上市事件回應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質疑港交所(388)在審批新股上市的職能上存在利益沖突的問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阿里巴巴希望以合伙人制度來港上市,引發市場廣泛討論,有要求證監會開放上市准則的聲音,也有意見認為本港「同股同權」的原則不能打破。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出席在立法會會議表示,計劃來港上市的公司股份比重應與股權一致,目前也只有紐約容許雙重股權形式上市,其他主要市場都未有類似安排。本著堅持保護投資者的最高原則,現階段無計劃推出不同權益制度的上市規則。
近年來港交所的IPO數量呈現下滑趨勢,與之前連續三年蟬聯全球新股集資第一名時已不可同日而語。此前阿里巴巴集團有意來香港上市,引起市場極大關注。根據分析師的預計,阿里巴巴若成功上市,公司估值大約為700億美元,融資規模將達到數十億美元,有望成為繼FACEBOOK後全球科技公司規模最大的IPO。如果阿里巴巴能順利在香港上市,對香港疲軟的新股市場來無疑是一劑“強心針”。
香港是阿里巴巴集團上市首選地點。阿里巴巴希望以合伙人制度在港交所上市,與香港一方一直處於博弈狀態。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執行副主席蔡崇信先後發聲解釋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集團兩大股東軟銀、雅虎紛紛表態支持合伙人制度,不過,港交所、證監會並不打算為合伙人制度放行。
阿里今日表態其實並不令市場過分驚訝,原因在於港府昨日態度「企硬」,不接納雙股權制形式的公司在港上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張陳家強昨在立法會明確表示,港交所(00388-HK)未計劃就新股上市時采取不同股權的建議展開公眾諮詢,意味阿里巴巴若堅持用合伙人制度,不可能在港上市。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於會議上問到阿里巴巴來港所引發港交所(00388.HK)作為商業機構和監管者,如何平衡利益和角色沖突問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回應指,在《證券及期貨條例》下有三層規管架構,當中證監會及港交所在市場運作上擔當不同角色,港交所確保金融市場運作有秩序,維護及保障投資者利益。證監會則對港交所上市活動作出監管,而聯交所對任何公司上市的決定亦需獲得證監會批准,雙方關系緊密,證監會定時審批聯交所的上市規定,及與聯交所人員就上市事宜開會,定時作出檢討。
【明報專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昨日在立法會的言論,等同令到阿里巴巴將無法以合伙人制度在港上市。雖然集資逾千億元的阿里若在港上市,對證券界會帶來更多成交,但證券商協會主席蔡思聰坦言,市場支持給予阿里特例的聲音不多,政府不讓步,證明阿里要讓步,「阿里巴巴若有意到美國上市,一早有實際行動。在美上市的中國民企,現時情况如何,市場有目共睹」。
但香港資本市場消息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即便是在上述港交會會議上,也沒有討論關於阿里上市的相關事宜,「港交所只有在上市申請人遞交相關表格以後,才會在例會上討論,之後會根據申請人遞交的材料,反饋意見,如果要改變上市制度,才會向公眾展開諮詢。」按照陳家強昨天的說法,聯交所無意就新股上市采取不同股權制度展開公眾諮詢。
有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到,本地投資者對科技公司認識不足,故認為阿里巴巴來港上市對推動本港多元化金融市場發展有尤其重要,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同意說法,並指政府會在此領域上好好思考,希望未來可引進更多科技公司到港上市。不過他指,阿里巴巴的股權制度引發多個上市制度問題,令公眾紛紛討論,帶出本港上市制度是否需要為此改變的訊號,但他相信,所有上市規則大前提是維護投資者利益,這是本港一直以往的觀點,有必要堅持。
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9月26日的上市委員會例會上,阿里巴巴相關事項並未在討論范圍內,不過至今,阿里巴巴仍未向港交所正式提交上市申請。
本報訊 (記者薛松)近段時間,因為要求采取「同股不同權」的創新模式,阿里巴巴千億美元IPO計劃在香港引發了廣泛爭議,但一直未獲香港監管層首肯。陳家強昨日還正式表態,目前香港由港交所、證監會及政府組成的三重管治架構合適,現行監管制度良好,無意改變港所上市審批職能,亦無意就新股采取不同股權制度上市,而進行公眾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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