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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質疑廉署記協指混吉 @ 2013-10-08T07: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廉署 陽光時務 資料
概念:劉夢熊訪問資料申請 , 廉署撤回要求陽光時務
陽光時務周刊歡迎廉署撤回索劉夢熊訪問資料申請
廉政公署調查前全國政協委員兼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8月7日入稟高院,要求商業電台及《陽光時務周刊》交出本年1月訪問劉的聲帶和筆記。高院9月5日首度聆訊,廉署接納商台的網上聲帶為足本錄音,撤回申請,但繼續要求《陽光》公開資料。
香港記者協會亦發表聲明,歡迎廉署撤回要求周刊交出訪問資料,事實上廉署的申請是欠缺足夠理據,也會開壞先例,希望廉署及其他執法機構日後不會再隨意索取新聞材料,以免破壞新聞工作的中立。
廉署撤回要求陽光時務交劉夢熊訪問資料申請
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於本年初接受商台及《陽光時務周刊》訪問,廉署早前入稟高院要求周刊交出訪問資料,案件今日審理。周刊總編輯呈交誓章確認報道內容真實,法官質疑廉署所須資料仍然不足。廉署則要求無限期押後案件,若法官反對,則撤銷整個申請。法官最終不批准無限期押後申請,陽光時務兼得訟費。
廉署代表律師指,希望可以獲取一份「全面,完整和准確」的訪問內容幫助調查。《陽光時務周刊》的代表律師就表示,劉夢熊已經三番四次透過不同渠道,包括於報章發表聲明,以及於商台的訪問中,談及相同的內容,所說的都是千真萬確。而法官區慶祥就質疑,是否有需要在調查的初步階段,就要拿取更多的資料,認為當案件有新進展時,廉署可以再提出相關申請。廉署最終主動撤回申請。
廉政公署撤回,向《陽光時務周刊》索取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接受訪問資料的申請,並支付訟費。記協認為,廉署甫開始就不應該要求傳媒機構交出新聞材料,後來又突然撤銷,令人莫名其妙。《陽光時務周刊》回應,歡迎法庭的裁決。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歡迎廉署撤回申請,認為案件結果符合公眾預期,保障新聞自由,但憂慮成為先例,令相關法例被濫用。記協主席岑倚蘭批評,廉署強行索取新聞材料,理據不足,要求廉署檢討查案作風,承諾日後不會隨意索取新聞材料,破壞新聞的中立性。記協強調,記者有責任確保資料不會外洩,否則公眾不再信任新聞從業員,不敢告密「爆料」,窒礙新聞來源,削弱傳媒監察功能。《陽光時務周刊》召開記者會回應,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執行主編張猛強調,該刊一直恪守職業理念,堅持新聞自由和保護消息提供的來源,基於「忠於新聞」,提供的資料和他們表述的一致。協助該刊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重申,看不到廉署需要要求交出訪問的原材料,對廉署的不必要搜證方法感到遺憾。廉署原本的入稟文件是要求商台及《陽光時務周刊》提交相關文件,法庭早前已經接獲商台誓章,證明訪問內容屬實,在廉署同意針對商台的申請已被撤回。
廉政公署8月透過律政司代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命令,向兩間傳媒機構就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圖】的訪問搜證,繼上月廉署撤回向商台搜證的申請後,昨天再撤回對《陽光時務周刊》(下稱《陽時》)的搜證申請,廉署被判付堂費,變相終極「敗訴」。
《陽光時務周刊》今年1月,刊出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訪問,提及特首梁振英參選秘聞,廉署後來入稟要求索取訪問筆記和錄音等資料 。法官昨審理申請時質疑廉署動機,認為毋須索取太多資料 。廉署最終撤回申請,記協表示歡迎。
廉政公署早前入稟,要求商台及《陽光時務周刊》,交出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的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的訪問資料,被炮轟打擊新聞自由。廉署繼早前撤回針對商台的申請後,昨亦撤回對於《陽光時務周刊》的交出令申請。法官昨直斥廉署的申請無合理理由,認為根據報道內容已可調查;廉署要求押後再審遭拒,廉署隨即撤回申請並要支付訟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批評廉署「混吉」,有濫用司法程序之嫌。巧合地,廉署昨起訴「東方明珠石油」四名人士,包括主席黃煜坤及前副主席劉夢熊,控告他們在收購美國的天然氣油田時,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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