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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星:有信心年底獲發牌 @ 2013-09-06T1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國泰 捷星 反對
概念:港龍反對捷星申請 , 捷星香港牌照違反基本法
核心提示:國泰航空(293)正式就捷星在港申請牌照發出反對。該公司承認就捷星香港申請營運牌照,正式提交反對書,又指出若批准捷星香港在港營運的牌照,將違反基本法第134條,原因是該廉航並不符合法例規定,航空牌照申請人必須以香港作為主要營業地點。
不斷「闖關」的捷星香港,申請空運牌照獲刊憲,競爭對手國泰(293)及旗下港龍則在法定期限截止前「出招」反對,國泰以捷星香港不符合以香港作為主要營業地,違反《基本法》第134條為由,先後向空運牌照局提交反對書。國泰更警告政府,一旦捷星香港取得牌照,本地航權將會「門戶大開」,影響本地經濟及航空業發展。
國泰航空(00293)及旗下港龍航空,發表聲明,反對廉航公司捷星在香港申請空運牌照,已向空運牌照局提交反對書,認為批准申請將違反《基本法》。兩家公司的聲明指,捷星香港主要營業地點是澳洲而非香港,管理控制權亦歸於澳洲總部,不符合本港《基本法》對航空牌照申請人的規定。若批准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請,會開創負面先例,將香港談判得來的航權,拱手相讓予澳洲控制的公司,影響本港在擴大航權上的磋商能力,及香港整體競爭力,窒礙香港航空業發展。而且現時本港機場容量緊絀,應該善用有限的升降時段。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信德集團(242)占三分之一股權的捷星香港,向空運牌照局遞交本港空運牌照的申請,一如市場預期遭到國泰航空(293)提出反對。捷星香港首席行政總裁劉仲威接受查詢時指出,捷星香港有信心能夠符合有關當局的所有要求,包括以香港為主要營業地的審核,但不會視審批為必然。對於有說法指捷星香港是由外國航空公司控制,劉仲威認為是混淆視聽之言,公司絕對不能接受。
聲明指出 , 由於捷星香港不符合法例規定航空牌照申請人 , 必須以香港作為主要營業地點 , 空運牌照局批准捷星香港在本港營運的牌照申請, 將違反香港《基本法》 , 以及削弱香港經濟. 國泰亦指出 , 允許像捷星香港營運模式的航空公司獲得香港航權 , 將嚴重削弱香港與外國政府在擴大航權方面的磋商能力 .
國泰表示,捷星香港並不符合法例規定,航空牌照申請人必須以香港作為主要營業地點,指捷星航空及其母公司澳洲航空早前在澳洲作出的公開聲明中,清楚指出捷星香港是澳洲捷星航空以特許經營方式,於香港營運的航空公司,由澳洲母公司捷星航空及澳洲航空管理及控制,表明捷星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為澳洲而非香港。
國泰(00293)中午發出通告,反對空運牌照局向捷星香港發牌,並稱發牌將違反《基
發牌 國泰航空與旗下港龍航空昨日均發表聲明及提出反對書,反對空運牌照局發牌給廉價航空公司捷星香港。捷星正計劃營運大陸、台灣、日本,韓國和泰國等多個地區的短途航線,更指票價會較其他公司便宜一半。
國泰(00293.HK)則表示會在反對限期內詳細審閱捷星香港的申請並作出回應,強調捷星香港不能改變由最終母公司澳航(QANTAS)控制,重申其類似特許經營模式在本港營運,不符合《基本法》規定;又認為將航權予由外國航空公司控制的捷星香港,將為本地航空業及香港整體經濟帶來負面影響。
國泰航空就「捷星香港」申請本港營運牌照提出反對,連同恆安國際及華潤創業升逾百分之3,是升幅最大的三只藍籌。
附上的國泰航空有限公司(「國泰航空」)及港龍航空有限公司(「港龍航空」)的聲明,乃在香港空運牌照局公布捷星香港航空有限公司(「捷星香港」)申請經營編定航空服務的詳情以後而作出。
終於在日前,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請進入審批階段,香港空運牌照局刊發了該公司空運牌照的申請。豈料,香港大佬國泰航空發聲明反對,再次令東航的低成本之路蒙受阻力。
捷星香港的刊憲(即刊登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報),表示牌照正式進入審批階段,各界可於14天內提出意見,不意外的,香港本土航空龍頭「國泰航空」立即跳出來反對,理由是:捷星香港不符《基本法》第134條規定,「捷星香港提出申請,並不能改變它是由母公司為澳洲航空的捷星澳洲所控制、像特許經營模式在本港營運的航空公司之事實」,國泰發布聲明直指,捷星香港非以香港為主要營業地,為牌照審批投下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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