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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補充協議十》助拓商機 @ 2013-09-02T05: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簽署 補充協議十 港簽 中港 基金
概念:補充協議10 , 香港2003年簽署
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昨(29)日在香港簽署《大陸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十》(簡稱CEPA 10),由明年(2014年)起,符合條件的港資金融機構可在上海、廣東、深圳各設立一家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港資合並持股比例可達51%;港資金融機構也可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港資持股比例可逾50%。對此期盼已久的港資證券界,終如願以償。港資業界對此歡欣鼓舞,認為有利香港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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