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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補充協議十簽署港片可原音在內地上映 @ 2013-09-01T10: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簽署 補充協議十 基金 中港 港簽
概念:73個服務 , 香港2003年簽署
業界對中港基金互認一直引頸以盼,今日(29日)終見眉目。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今日與商務部副部長高燕簽署CEPA《補充協議十》。協議中有多項加強兩地金融合作和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有關當局更會積極研究兩地基金互認。
協議由港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大陸商務部副部長高燕代表簽署。作為中港CEPA的第10份補充協議,開放73項服務,除研究兩地基金服務業產品互認安排外,會以試點形式,容許香港律師事務所在廣東開設的辦公室,聘用內地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中港政府昨日(29日)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十》,即CEPA第10份補充協議,新增史上最多的73項措施,內容包括積極研究兩地基金產品互認、放寬港資證券機構申請QFII資格,以及在內地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規限。有關內容於明年1月1日生效後,CEPA的服務貿易開放措施總數將增至403項。
中港政府今日將簽署CEPA補充協議十。據悉,協議內容重點,將進一步協助本港服務業進入內地市場、推動知識產權交易、加強商品檢測,以及兩地基金互認等。
中港昨簽署CEPA新補充協議,最惹關注的兩地基金互認雖未落實,惟在金融、檢測等領域仍見亮點。內地政策大門敞開、地方小門亦漸開啟,還須打開各行業潛規則玻璃門,此既利港,更助內地服務業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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