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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審計署:36個地方債近4兆人幣 @ 2013-06-11T16: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地方 債務 審計署
概念:審計署2011年 , 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
審計署表示,此次主要是為了摸清2011年以來地方政府性債務增加變化情況,揭示債務管理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和風險隱患,促進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而在2010年底時,這36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占全國總額10.72萬億元的31.79%。
審計署繼2011年公布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普查」情況後,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又對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抽查」,並於10日公布了審計結果。審計發現,兩年來上述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增長了12.94%。
中國地方債務到底有多少?擺在桌面上的數字有3個:國家審計署2011年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的相關債務達10.7萬億元;國家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指出,估計目前各級政府總債務規模在15萬億-18萬億元;財政部原部長項懷誠認為,地方政府負債估計超過20萬億元。
學習時報發表財經評論人汪茂昌文章認為,中國地方政府債務最大的潛在風險在於:地方政府債務不透明,不規范,是一本糊塗賬。一是債務數據統計口徑不一,規模不清。雖然2011年國家審計署對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了拉網式的審計,但也只是掌握了大致債務規模,真正債務規模到底多大也沒有准確的數據,這也是引起國內外爭論的原因。有兩方面原因導致債務規模不清。一方面是統計口徑不統一。由於地方政府債務不是通過政府直接舉債,而都是通過融資平台公司進行舉債,哪些債務屬於政府性債務,由於沒有統一標准,統計數據隨意性較大。另一方面是平台公司舉債多樣化,有些表外債務以及或有債務在賬務上沒有客觀反映。由於平台公司都采用多樣化方式進行融資,有債務類融資模式如銀行貸款、企業發債等,權益類融資方式如權益類信托、產業投資基金等,另外還有融資租賃等表外類融資方式。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上,往往只能反映出債務類負債,而像權益類以及表外類潛在負債卻沒有體現。因此,按照報表統計的負債數據肯定要小於真實數據。
審計署財政審計司負責人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這次審計是為摸清2011年以來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增長變化,揭示新問題和風險隱患,不能簡單以36個地區來推算全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情況。
[摘要]昨天,審計署發布的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公告顯示,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增長較快,36個地區2012年底債務余額比兩年前增長了12.94%,且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已超過100%,最高達189%。
地方債之所以引起關注,第一是地方債以前比較隱蔽,統計口徑不統一,我們最怕的風險並不是公開的透明風險,而是不透明的不可預測的風險,地方債就屬於這種。第二是在地方債發生的大規模錯配,根據報告顯示,80%地方債的償跟地方房地產有關系的,一旦房地產下行,地方債就會崩盤,所以房地產已經綁定了地方債,綁定了債務危機。第三,如果地方債繼續上升,而地方經濟不上升,就會出現效率下降的問題,資產價格就沒有辦法上升,地方政府就沒有辦法用不值錢的資產償還這筆貸款,最後還是由所有的納稅人承擔。所以從這三方面來說,未來地方債的風險確實非常大。
[導讀]根據昨日公布的審計結果,36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38475.81億元,2年來增長了12.94%。500)THIS.WIDTH=500" ALIGN="CENTER" HSPACE=10 VSPACE=10 />500)THIS.WIDTH=500" ALIGN="CENTER" HSPACE=10 VSPACE=10 />地方債構成示意圖 新京報訊 審計署繼2011年普查公布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後,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又對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抽查。
審計署昨天發布了「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公告」,顯示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已接近3.85萬億元,比2010年增加4409.81億元,增長12.94%。16地區債務率超100%,債務率最高達219%,違規為817億元債務提供擔保等問題紛紛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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