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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變相融資捱貴息藏風險 @ 2013-06-11T09: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地方 債務 審計署
概念:地方債2年 , 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
審計署表示,此次主要是為了摸清2011年以來地方政府性債務增加變化情況,揭示債務管理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和風險隱患,促進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而在2010年底時,這36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占全國總額10.72萬億元的31.79%。
國際評級機構惠譽和穆迪相繼警示中國地方債務風險後,地方債問題近期又再惹起市場關注。中國國家審計署就36個地方政府債務進行審計,結果發現,兩年來36個地方政府債務增長近13%,一些地方債務規模增長較快;同時警示地方政府存在償債壓力大、借新還舊率高、變相融資突出等問題。
新華網北京6月10日電 審計署10日發布了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審計署財政審計司負責人就此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這次審計是為了摸清2011年以來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增長變化,揭示債務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風險隱患,但不能簡單地以36個地區來推算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情況。
審計署繼2011年公布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普查」情況後,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又對36個地方政府本級(15個省、3個直轄市本級及其所屬的15個省會城市本級、3個市轄區)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抽查」。審計署昨日發布審計結果顯示,2年來上述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增長了12 .94%,有4個省和8個省會城市本級增長率超過20%,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債務率超過100%,債務率最高的城市債務余額是當地綜合財力的兩倍多。
學習時報發表財經評論人汪茂昌文章認為,中國地方政府債務最大的潛在風險在於:地方政府債務不透明,不規范,是一本糊塗賬。一是債務數據統計口徑不一,規模不清。雖然2011年國家審計署對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了拉網式的審計,但也只是掌握了大致債務規模,真正債務規模到底多大也沒有准確的數據,這也是引起國內外爭論的原因。有兩方面原因導致債務規模不清。一方面是統計口徑不統一。由於地方政府債務不是通過政府直接舉債,而都是通過融資平台公司進行舉債,哪些債務屬於政府性債務,由於沒有統一標准,統計數據隨意性較大。另一方面是平台公司舉債多樣化,有些表外債務以及或有債務在賬務上沒有客觀反映。由於平台公司都采用多樣化方式進行融資,有債務類融資模式如銀行貸款、企業發債等,權益類融資方式如權益類信托、產業投資基金等,另外還有融資租賃等表外類融資方式。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上,往往只能反映出債務類負債,而像權益類以及表外類潛在負債卻沒有體現。因此,按照報表統計的負債數據肯定要小於真實數據。
中國大陸地方債務到底有多少?擺在桌面上的數字有3個:國家審計署2011年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的相關債務達10.7萬億元(人民幣,下同);國家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指出,估計目前各級政府總債務規模在15萬億至18萬億元;財政部原部長項懷誠認為,地方政府負債估計超過20萬億元。
國家審計署發布審計結果,至去年底,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債務余額近3.85萬億元人民幣,較2010年底升近13%。當中,融資平台公司占約45.7%,地方政府部門及機構舉債占約25.4%。78%的債務融資來自銀行貸款,余下12%來自發債。
國家審計署公布,從債務余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看,36個地方政府本級中,有24個地區,去年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比2010年下降;如加上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有31個地區債務率比2010年下降。一些省會城市本級債務風險凸顯,36個地方政府中,11個省本級及13個省會本級去年債務規模多於2010年。
國家審計署公布,截至2012年底,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余額38,475.81億元(人民幣,下同),較2010年增加4,409.81億元或12.94%。其中,去年底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8,437.10億元、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9,079.02億元、其他相關債務10,959.6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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