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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前鐵道部長受審檢:受賄濫用職權追刑責 @ 2013-06-10T14: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劉志軍
概念:劉志軍涉受賄 , 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濫用職權
庭審中,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追究劉志軍的刑事責任。劉志軍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但對涉案金額中的4900萬提出質疑,認為不屬於受賄。
法院在審訊後舉行新聞發布會,指劉志軍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但審訊期間,劉志軍對控方指他控罪涉及6000多萬元人民幣,當中的4900萬提出質疑,認為不屬於受賄。劉志軍自己表示不願委托辯護人,法院征得他的同意下,指派律師為他辯護,並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昨日在北京開庭審理,劉志軍被控在鐵道部任職期間,受賄超過六千四百萬元(人民幣,下同)。其律師表示,劉志軍在法庭上「聲淚俱下」,悔罪欲望強烈,檢方當庭提出其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專家分析,劉志軍或被判死緩。
被告人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於2013年4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及時向劉志軍送達了起訴書副本,並告知其訴訟權利。因劉志軍表示不願自行委托辯護人,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由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辯護人在庭前多次會見了劉志軍並查閱了全案卷宗,法院充分保障了劉志軍的訴訟權利。庭前,本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召集了有公訴人、劉志軍及其辯護人參加的庭前會議,對是否申請回避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經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今天,本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劉志軍案,公訴人出庭支持了公訴,劉志軍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了訴訟。
劉志軍辯護律師錢列陽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劉志軍本人認罪態度很好。在庭審現場,他主要代表劉志軍對涉案金額中的4,900萬提出質疑,與公訴人就此事進行了三次辯論。錢列陽稱,這4,900萬元是丁書苗為劉志軍辦事所花的錢,雖然是劉志軍授意,但錢並沒有落在劉志軍本人手里,其中還有5百萬元退回給丁本人。錢列陽說,這部分錢只能算是丁書苗和劉志軍因非法目的,共同行賄未遂,不能算是劉志軍本人受賄。
錢列陽告訴記者,今天上午的開庭中,檢方指控劉志軍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並認為其涉案金額為人民幣6000多萬。劉志軍對兩項罪名表示無異議,但對涉案金額中的4900萬提出質疑,認為不屬於受賄。
辯護律師錢列陽、婁秋琴透露,劉志軍庭上認罪態度非常好,悔罪欲望強烈,檢方當庭提出劉志軍有「坦白情節」,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和受賄贓款基本已挽回,可從輕處罰。錢列陽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控辯雙方庭上辯論焦點在涉案金額,雖然劉志軍承認檢方指控的罪名,但對涉案金額中的4,900萬元提出質疑,認為不屬於受賄。
【新唐人2013年6月10日訊】(新唐人記者劉嵩綜合報導)原鐵道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北京時間9日上午開審,作為江派核心人物,劉志軍被控受賄六千余萬。庭審過後,劉聲淚俱下,提中國夢,被指求免死。此前亦有媒體爆料,劉曾求律師保命。
劉志軍2011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職務,此後一直接受調查。去年8月3日,鐵路系統內部通報劉志軍涉嫌違紀,包括收受巨額賄賂、玩弄女性等。今年4月,北京市二分檢正式對此案提起公訴,稱劉志軍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大陸鐵道部前部長劉志軍(右二)受賄、濫用職權案,昨在北京一審開庭,劉志軍在法庭上聲淚俱下認罪。
新華網報導,今日上午,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邵力平等11人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6460.54萬元,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劉志軍的刑事責任。庭審於中午12時15分結束,法院宣布將擇期宣判。
此外,庭審中控辯雙方就兩筆共4900萬是否是受賄款進行了三輪辯論,這也是庭審中唯一存在爭議的指控。檢方認為,劉志軍指使丁書苗撈何洪達,丁書苗支付4400萬找人幫忙,該款性質為劉志軍的受賄款,而錢列陽律師認為劉志軍在此上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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