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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議員被揭發違反《公司條例》 @ 2013-01-29T0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住址 虛報 董事
概念:錯報公司董事住址 ,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
政府修訂公司條例,限制公眾查閱董事的個人資料。有傳媒揭發,當時負責審議修訂的16個議員中,12個在注冊董事時都沒有報上自己的住址,而是申報了立法會辦事處、商廈或工廈,違反了公司條例。
【明報專訊】立法會去年修訂《公司條例》,限制公眾日後查閱董事住址等資料,惹來社會廣泛爭議,而本報偵查發現,負責審議此修訂的16名議員中,多達七成即12人在公司董事注冊中 ...
有報道指, 負責審議修訂公司條例的16名議員之中, 有12人在公司董事注冊中, 把工廈、 商廈 , 甚至立法會辦公室虛報為住址 , 涉嫌違反公司條例.
立法會已於去年七月通過新《公司條例》,但由於政府咨詢不全面,公眾是在本月初才驚覺權利受損,紛紛表達不滿和憂慮。《明報》28日的調查報道更披露,通過修訂新《公司條例》來限制公眾查冊的立法會審議條例委員會,四分三的議員違反《公司條例》要求,把工廈、商廈甚至立法會辦公室虛報為董事「住址」,當中包括現為發展局局長的陳茂波,而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林健鋒,虛報住址情況最嚴重。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和工會總干事蒙兆達均認為,若委員其身不正,虛報住址,實有利益沖突之嫌,難免令公眾質疑委員支持修例是為自己設立保護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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