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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文陳茂波向公司注冊處誤報住址表遺憾致歉 @ 2013-01-28T23: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住址 虛報
概念:公司條例虛報住址 , 申報公司董事錯報住
政府修訂公司條例,限制公眾查閱董事的個人資料。有傳媒揭發,當時擔任法案委員會主席,審議修訂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他的會計師樓的登記住址,申報了商業大廈。發展局回應查詢表示,陳茂波承認錯報地址,他衷心致歉,並會跟進和糾正。
審公司法議員 七成違公司法 虛報工商廈立會作「住址」 被批其身不正 明報 - 17小時前
立法會《公司條例草案》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共有16名議員出任委員(見表),於2011至12年負責審議此草案的各項細節,然後於2012年7月把主體法案交由全體立法會議員表決通過,換言之,這16名委員可算是修訂此法案的「把關者」。然而,本報翻查上述16名委員出任有限公司董事的注冊紀錄,發現有12名委員合共出任209間公司的董事,當中34間公司的董事「住址」,不是填寫工廈就是商廈的地址,有人甚至把立法會辦公室也填寫為「住址」,只有4名委員沒有虛報住址。其中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林健鋒,虛報住址情況最嚴重,他出任44間公司董事,多達7間以工廈地址虛報為「住址」。林健鋒昨回覆本報稱,會翻查紀錄,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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