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新聞

兩度檢驗只按船廠要求去做 @ 2013-01-23T06: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南丫
概念:船廠1995年
曾經在95和96年為南丫四號檢驗的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余極全作供時承認,兩次驗船都沒有看過船艙是否有水密門。
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余極全作供說,1996年先後兩次為南丫四號驗船,但當時並無檢查底層船尾舵房和油箱房之間有否水密門,因為海事處驗船是根據船廠要求而進行,而船廠無要求檢驗水密門,海事處人員便不會檢查。
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第二十日聆訊,有份批核「南丫四號」數據的海事處前高級驗船督察何啓德表示,記不起底層船艙的舵房和油箱房之間是否有水密門,他印象中應該要有,因為根據圖則和船廠提交的數據,都顯示有水密門。他又指,海事處最後一次驗船前,船廠仍可安裝水密門。
曾經為南丫四號做大檢的海事處高級驗船主任余極全承認,應該有更好的方法安裝座椅,更加穩固。余極全又承認,兩次為南丫四號大檢,都沒留意船艙是否有水密門。他解釋,船廠在不同階段,完成船只不同的部分,因此,每次都是根據船廠要求去驗船。
根據「南丫四號」的建造圖則,船只底部有6個艙,最尾的舵房和油箱房之間有一道水密門,但建成後卻沒有這道水密門。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解釋,他們把這兩個艙當成一個艙看待,所以從無打算在中間裝上水密門。
南丫島海難事故調查委員會繼續就南丫4號快速下沉的原因,昨日傳召制造南丫4號的財利船廠代表作證。船廠董事羅愕瑩表示,廠方起初將南丫4號船尾的尾尖艙與油櫃房視為同一個艙,故從無打算在中間加裝水密門,惟設計公司在畫則時出錯,令工程師以為兩房間有水密門存在,繼續以6個艙作基准,計算出錯誤的船艙入水穩定數據。
委員會代表律師繼續質疑,南丫四號的結構有問題。律師指出,根據南丫四號的建造圖則,底層有6個艙,其中位於船尾的兩個船艙,理應有一道用作防水的水密門分隔,但南丫四號就沒有。
委員會代表律師展示當年「南丫四號」的圖則,指根據「南丫四號」的圖則,「南丫四號」是有水密設施,船尾底層舵房和油箱房之間,應該有一道「水密門」,但海難後專家驗船,發覺建船後沒有安裝水密門,船只的水密艙壁有出入口,詢問黃志堅當年規定是否艙壁必須密封。黃志堅同意他當年批閱圖則時,亦認為「南丫四號」應有水密裝置;但他亦指出,船廠提交圖則後,只要通知海事處,就可以隨時作出改動。
報告指出南丫四號的船邊板厚度,按要求應該有5毫米,但南丫四號只有4.5毫米;船艙應該要有水密門,阻止海水湧入;但南丫四號並無水密門,另外,船只的上層座椅固定不足。
【明報專訊】南丫島海難研訊昨續審,早前調查委員會海事專家NEVILLE ARMSTRONG揭露南丫四號船艙尾部的舵機房和油箱房之間缺少「水密門」,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昨反駁指兩房間實為同一船艙,故不用安裝水密門;至於公司為何提交的安全數據分析全把兩個船艙分開處理,羅辯稱是圖則出錯所致。
負責制造「南丫IV號」和「海泰號」的財利船廠代表昨首次作供。船廠董事羅愕瑩表示「南丫IV號」船殼由新加坡公司NAVAL-CONSULT設計,仿照公司旗下一艘類似船只「MV EASTERN DISTRICT NO. 1」建造。但因「南丫IV號」僅在香港水域航行,且尾艙太短,不足船長的十分一,未打算如MV EASTERN DISTRICT NO. 1般在尾艙裝上水密門,也未有違法。
財利船廠一九九五年建造「南丫IV號」前,向海事處提交的圖則顯示,船艙底層六個分艙中,最尾的舵房和油箱房中間,應該有一道水密門,但調查委員會驗船專家NEVILLE ARMSTRONG早前指出,該處並無水密門。調查委員會代表律師昨質問九五年為「南丫IV號」驗船的海事處驗船督察馮偉文,在船艙底層的舵房和油箱房中間,沒有如圖則所示安裝水密門,是否不尋常的做法。
南丫四號建造商財利船廠的代表繼續作供,指95年從美國訂購一種厚度為5毫米的鋁板,運送到廣西梧州造船。
不過,設計南丫四號的新加坡造船公司NAVAL-CONSULT,錯誤參考相似圖則,將圖則上的兩艙通道標為水密門「W.T. DOOR」(WATERTIGHT DOOR),而當時公司又無留意,香港海事處查驗時亦無指正,認為南丫四號的建造過程符合標准。

 

易發投資 | 首頁 |  登錄
流動版 | 完全版
論壇守則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